关于做好2020年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的通知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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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的通知3篇

关于做好2020年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的通知3篇 ‎【篇一】‎ 各党总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作风建设在新时代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批示精神,驰而不息整治“四风”问题,不断净化节日风气,以作风建设的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自我约束,严守纪律要求 各党总支和党员干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尤其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重点做到以下“八个严禁”纪律要求:‎ ‎1.严禁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同城或异地接待、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不吃公款吃老板、“一桌餐”等各类违规吃喝问题;‎ ‎2.严禁用公款购买或收受有价证券和各种提货券(含电子预付卡、微信红包等);‎ ‎3.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违规租用、借用下属单位或企业(个人)、服务对象车辆等问题;‎ ‎4.严禁假借考察、学习培训、会议、调研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或“借道”旅游,并将有关花费纳入公款报销等问题;‎ ‎5.严禁利用婚丧嫁娶、乔迁履新等大操大办和借机敛财;‎ ‎6.严禁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各类奖金补贴,违规自行设定名目、项目发放奖金补贴,违规以购物卡、现金等方式发放工会福利等问题;‎ ‎7.严禁组织或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及带有赌博性质的娱乐活动,或搞封建迷信活动等;‎ ‎8.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二、强化责任担当,严格教育管理 各党总支要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纠治“四风”非进不可、不进则退的形势保持清醒认识,把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作为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举措,始终保持锲而不舍的政治定力,坚决防止“疲劳综合症”,一锤接着一锤敲,以“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和遏制“四风”‎ 问题,巩固来之不易的良好局面。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节前廉洁教育和提醒,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牢记初心使命,不断增强转作风、树新风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从源头上破解“四风”问题。‎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各党总支纪检委员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节日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个人和单位、部门,校纪委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对落实责任不力的单位、部门和个人,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还将严肃追究单位、部门负责人领导责任。‎ 请各党总支于2020年10月11日前将落实两节期间“八个严禁”情况以书面报告校纪委(详见附件),报告需由党总支书记和纪检委员签字。‎ ‎【篇二】‎ 各支部、院属各单位:2020年中秋、国庆节即将来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现就学院“两节”期间的廉洁自律要求重申如下:一、加强学习,强化教育各单位要利用“三会一课”等有计划地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强化反面典型教育,利用反面教材,提高警示教育的政治性,结合上级通报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大力开展廉政警示教育;通过微信、短信等多种 ‎2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严明纪律规定,努力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二、严格规定,明确要求各单位要认真排查节日期间容易发生不廉洁问题的隐患,有针对性地加强预防,严禁用公款购买、收送月饼等各种节礼;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或收受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和电子礼品卡;严禁公款旅游或者变相公款旅游;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违规发放津贴和福利;严禁违规使用公车;严禁组织或参与公款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严禁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等。进一步严格请假制度,严明劳动纪律。教职工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按时完成所承担的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等各项岗位目标任务,参加学校学院统一安排组织的相关工作,教职工确需请假、休假,须严格执行《江苏师范大学教职工请假管理规定》。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自觉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加强对广大党员、教职工的教育管理,严明各项纪律,做好自查自纠,对违纪苗头早发现、早纠正。学院领导和各支部书记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做到令行禁止;要注重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坚决抵制各类歪风邪气。‎ ‎【篇三】‎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党委各部门;各院、系、教学部,校直机关各部门,各直属、附属单位;各基层纪委:‎ ‎2020年中秋节、国庆节即将来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廉洁自律,切实转变作风,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查纠“四风”问题,现就“两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教育,强化廉洁意识 中秋节、国庆节是反对“四风”的重要节点,各级党组织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形式重申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我省我校实施细则等纪律要求。按照省委统一部署,继续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先期动作,进一步强化广大党员干部和全体教职员工的廉洁意识,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牢记责任担当,严守纪律规矩,自觉抵制歪风邪气,打造风清气正、崇德向善的良好育人环境和节日氛围。‎ 二、令行禁止,守住纪律底线 党员领导人员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我省我校实施细则,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上率下。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公款旅游,严禁公款赠送月饼节礼,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电子红包等,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向下级单位报销、摊派、转嫁费用,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 三、落实责任,开展监督检查 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切实抓好作风建设。要紧盯中秋节、国庆节关键节点,早部署、早提醒,防患于未然。‎ 学校纪检部门和基层纪委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加强对中秋、国庆期间纪律作风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顶风违纪行为,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回潮反弹。对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尤其是具有主观故意、情节严重的,依规依纪从严处理,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并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各基层纪委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有关情况要及时报送学校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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