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5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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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水利监督工作要点范文
2021 年水利监督工作要点范文 2021 年是深入贯彻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 管”的关键之年,水利监督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落实全国水 利监督工作会议和全区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提高认识,锐意改革, 真抓实干,全面推动水利监督体系建设,完善监督体制机制,以 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和项目清单为抓手,切实抓实抓好水利监督管 理各项工作,为“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做好“两篇大 文章”、打好“四大攻坚战”奋力谱写新时代 xx 市发展新篇章作 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统筹推进“水利行业强监管”不断深 入 1、转变思想观念,提高监督工作认识。认真学习习近平总 书记“3.14”和“9.18”讲话精神,深刻认识水利行业强监管是 实现水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是贯穿新时代治水兴水 工作的主要方针。组织开展各县级水利行业强监管落实情况督查 调研活动,召开全市水利监督工作会议,压实责任,统一思想, 提升县级水利行业强监管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推进水利行业强 监管工作深入开展。 2、健全组织机构,强化监督工作领导。县级水行政主管部 门要健全监督管理体制机制,构建完善监督管理技术服务支撑体 系,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水利监督工作领导小组,设立 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需要适时召开水利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统 筹、协调水利监督工作,形成统一监管合力。 3、建立安全生产与质量监督履职考核机制,压实监督工作 责任。对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履职 情况巡查和考核,组织开展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履 职情况巡查,加强考核巡查结果应用。 4、统筹监督计划,强化监督工作联动。按照严格控制总量 和频次,避免重复检查的原则,统筹制定 2020 年度 xx 市水利监 督检查工作计划,构建“上下一致”的水利监督检查体系,督促 协调有关部门完成职责范围内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落实问题整 改,并向监督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交监督检查成果。 二、加强监督能力建设,全面强化“水利行业强监管”工作 保障 1、建立水利监督专家库。建立 xx 水利监督专家库,设立水 利安全生产、水利工程管理等监督管理类别专家,建立完善水利 监督专家管理、资金投入、考核等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全市水利 专家特长,强化监管力量。 2、完善水利监督制度。结合 xx 实际,研究制定《xx 水利监 督工作责任和权力清单》等工作制度,遵照自治区水利厅《广西 水利监督分级管理办法》、《广西水利监督工作规则(规定)》、《广 西小型水利工程质量管理与评定导则》、《广西水利安全生产管理 标准化图集》等制度,规范监督工作程序和要求,积极推行监督 管理差别化分类监管。 3、加强监督工作统计。建立完善水利监督工作统计台帐制 度,按月统计全市水利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全面掌握水利行业工 作情况,每半年发布水利监督工作总结,通过分析总结监督大数 据,发现规律,找出风险点和薄弱环节,为水利工作提供决策参 考。 4、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创新监管培训方式模式,加强对 监督、安全、质量、稽察等人员培训,组织开展实地教学、 专 题教学、视频教学、业务交流、以查带训等多形式培训,注重实 用性、针对性,全力以赴提升各县(市、区)监督人员业务素质。 三、明确监督工作重点,组织相关部门有序开展“水利行业 强监管工作” 1.扶贫领域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及农村水利水电监管。对照脱 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建设计划,督促抓好农村供水工程 建设与管护责任落实。组织大中型灌区工程监督检查,重点检查 大型灌区标准化管理推进情况、灌区“最后一公里”实施情况。 紧紧围绕水利扶贫领域主战场,集中力量组织开展 2~3 轮农村 饮水安全工程专项监管。 2.水利工程建设监管。组织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开展重 大水利项目、水库、中小河流治理及主要支流治理工程监督督导; 实施农村人饮安全工程、水库工程、中小河流及主要支流治理工 程、灌区工程等 4 批次专项稽察;组织开展不少于 10 个水利工 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生产巡查,对所有在建基本建设项目开展施工 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专项监督工作;组织对扶贫领域民生水利 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灌区 工程等薄弱环节质量专项治理;组织对市级监管项目 100%监督 检测,对全市投资 200 万元以上项目开展监督检测不少于 20 项。 3、水利工程运行监管。对全市所有水库安全运行进行专项 检查,实行清单式监管,利用大坝监管系统、山洪预警系统等全 面监测水库工程,采用明察暗访、特定飞检等方式,对水库、IV 级以上堤防、大中型水闸等工程抽查。组织对 2011~2020 年公 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工程实施情况、2019 年深化小型水库管 理体制改革示范县创建情况等进行专项检查。 4、水资源监管。组织全市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管理和水 量调度监督检查,开展 2020 年度各县(市、区)最严格水资源 管理制度考核;组织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县级饮用水 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核查,加强水资源管理及保护工程 建设进展情况检查。 5.河湖长制及河湖监管。组织对各地贯彻落实河长制湖长制 情况进行督查,对重点河流河段进行暗访督查,核查 2019 年度 水利部、xx 市暗访发现“四乱”问题整改情况。组织开展河湖突 出问题专项监督检查,对“四乱”、河道采砂投诉及江河湖库划 界缓慢等突出问题的地方实行进驻式检查;对领导批示、媒体曝 光、群众举报的河湖管理突出问题进行实地检查。组织河道采砂 专项检查,对河道采砂管理重要河段、敏感水域进行实地抽查。 6、水土保持监管。加强水土保持方案实施事中事后监督检 查及核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原则,核查验收报备项目, 加强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事中监督检查。组织 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监督检查,重点对广西、xx 市财政投资的 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7.水旱灾害防御及水文监管。组织开展水旱灾害防御检查及 山洪灾害隐患排查,对水利工程度汛及水利工程设施水毁修复项 目进行明察暗访开展汛前水文测报准备和安全生产监督指导,加 强水文测验、水质实验室、在建水文工程等安全生产指导。 8.水利计划执行及资金使用监管。组织中央水利投资计划执 行检查,并核查部分地区水利建设投资统计数据质量。组织水利 资金专项检查,对各县(市、区)开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 监督检查。 9.安全生产监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年”和 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全面推行水利安全生产信息直报 系统,按月组织填报,按季度对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状况风 险进行评估、通报;岁末年初、重大节假日以及汛前、汛中、汛 后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暗访;督促水利生产 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结 果在水利行业表彰、信用评价等工作中的运用。 四、创新监督方式强化问责追责,着力提升水利监督工作效 能 1、推行项目清单式监管。认真执行自治区水利厅实施的《水 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检查办法》、《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监督 检查办法》等系列办法,按照“问题清单”“权责清单”开展监 督工作,实现项目监督清单式管理,提高监督工作的公正性、科 学性和工作效率。 2、加大问题整改力度。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对水利监督 发现问题的整改力度,采取分级、重点督办等方式,对问题紧盯 不放,对发现问题严重、整改反馈不及时、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项 目,适时组织“回头看”复查,督促问题整改。 3、严肃监督问责追责。以问题清单和处罚办法为依据,联 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监督问题责任追责,将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纳 入市场信用体系监管平台,建立监督与管理联动机制,切实提高 监督工作实效。 4、加强水利监督行风党风和廉政建设。积极配合有关部门 加强思想建设和能力建设,增强水利监督干部队伍执政本领,不 断增强干事创业的动力和能力,加强对安全生产、质量等问题的 调查,从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背后查找案件线索,透过表象深挖 背后违法违纪行为,进一步筑牢廉政思想防线,强化遵规守纪意 识。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