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自查总结(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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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自查总结(一)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自查总结 ‎ 镇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关于组织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自查提升和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镇对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评估实施方案开展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总结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一)成立组织机构,做到责权明确 针对全镇实际情况,制定了《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建立了以镇党委书记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为组长的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经管站,20XX年6月25日全镇召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暨清产核资动员大会,各村立即召开村“两委”会议,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了专题培训,成立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并配备了各村指导员,做到村村有人抓、责任有落实的工作局面。 (二)广泛宣传发动,力争家喻户晓 为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发动全体村民参与改革,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发放一封信,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横幅,利用广播小喇叭、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宣传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意义,让群众充分认识到改革的必要性与重要性,确保群众的知晓率与参与率。 ‎ ‎ (三)规范改革程序,依法进行改制 ‎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在全镇召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动员会、培训会、调度会、推进会等,印发了《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在产权改革工作的各个环节中,都有相关工作人员参与和指导,严控把关。一是清产核资。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严格按照“清查、登记、核实、公示、确认、登记台账、审核备案、汇总上报、纳入平台”9个操作流程进行。为全面、真实、准确的衡量农村集体资产,摸清集体家底,聘用第三方机构,各村成立由经管站工作人员、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村出纳、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等组成的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清产核资工作。截止目前,45个村已完成清产核资工作并完成数据录入工作。二是人员界定。农村集体资产归村民所有,确认集体成员身份是维护农民权益、保护农民利益的总开关,镇充分利用多部门协商、民主决策、公开透明等方式,制定集体成员资格认定方案、制定集体成员确认流程、存档备案“三步走”逐步完成人员界定工作。遵照村规民约、自主自愿的原则,有效解决了“两头空”“两头占”的问题。截至目前,44个村完成人员界定工作并完成平台录入工作。三是资产折股量化与股权管理。在全面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对经营性资产和纳入改革范围内的其他资产,折股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各村立足本村实际,制定《村集体资产股权量化实施方案》,各村资产量化范围、集体股与个人股所占比例、股权管理模式经召开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者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四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各村制定符合本村实际的经济股份合作社章程,酝酿股份经济合作社组织结构选举办法,并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严格按照工作流程、严把资料审核,进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村“两委”班子不团结,推动改革积极性不强。在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程中,个别村推动阻力大,特别是,清产核资涉及社区权属争议、成员界定涉及人员身份复杂等,在召开全体村民(代表)大会时,意见分歧较大,导致无法推进。根源在于村“两委”班子成员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害怕引发村内矛盾,影响村内稳定。 下一步,我镇将积极总结经验做法,克服困难险阻,积极推动未完成村进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动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依法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为加快建设民富镇强新而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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