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5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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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学校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
学校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 篇一 一、工作目标 普及传染性疾病防治知识,提高我校广大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完善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发生和蔓延。 二、工作方针和原则 我校传染病防控工作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坚持四早(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三、学校职责 (一)负责建立、健全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收集、汇总与报告管理工作制度、预案; (二)指定校医或保健教师负责本单位内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因病缺课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 (三)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本单位发生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教育行政部门与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督促、检查; (四)负责组织开展对本校全体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五)学校校长是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并指定专人作为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以下简称学校疫情报告人)。 1、学校疫情报告人的设置要求 ①首选校医或保健教师;②工作要认真负责,责任心强;③了解传染病防控相关知识;④必须为学校或者幼儿园的在编人员。 2、学校疫情报告人职责 ①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②协助本单位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发现及报告相关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③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④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检工作。 四、学校传染病疫情监测 建立由学生到教师、到学校疫情报告人、到学校领导的传染病疫情发现、信息登记与报告制度。学校和幼儿园应当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课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学校的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课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做好记录。 (一)晨检 晨检应在学校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班级要有晨检记录本,学校医务室要有就诊登记本、传染病疫情报告记录本。 (二)因病缺课 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立即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并做好记录。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三)出现以下情况的学校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 五、应急措施 一旦学校发生群体性传染病疫情,应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疫情报告 ①学校师生员工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时都应立即向学校医务室或当地防保站报告。 ②校医(保健教师)或当地医务人员对可疑病人进行首次诊治,并上报学校有关领导。学校领导根据传染病类别、发病人数、病情等疫情程度,指派学校疫情报告人2小时内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中心校逐级上报。任何人不得瞒报、谎报、缓报疫情。一经发现将视情节后果追究责任,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应急措施 ①对疑似传染病的病人,在明确诊断前,安排在指定场所(医务室)进行医学观察,不能确诊的,应送当地医疗机构诊治。 ②经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确诊为传染病者,应及时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③对引起传染病传播的可疑物品要进行封存,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防止疾病扩散,等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来检测和处理。 ④对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学校医务人员指导相关工作人员做好消毒处理。与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学校应采取必要的检查和预防措施,并进行医学观察。 ⑤传染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未经学校和医务人员同意,任何同学、同事不得前往探望。 ⑥暂时停止大规模的集体活动,必要时经请示教体局批准后全校暂停上课;加强对校门的出入管理,控制人员的进出。 ⑦学校在接到当地政府、中心校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有关重大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报告后,应立即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级领导和全体教职员工应按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立即到达规定岗位,听从指挥。 ⑧学校领导发现传染病人后,应采取积极的措施,让广大师生了解情况,稳定学生的情绪,安定人心,维护学校的稳定,树立战胜传染病的信念。 l 六、善后处理 1、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学校要做好病人及其家人的安抚工作;要配合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病防治、调查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要形成详细的疫情报告,对传染病的危害程度做出评估。 2、执行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将对在重大传染病疫情控制和医疗救治中有突出表现的学校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传染疫情防治过程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诿拖延,擅离职守,临阵脱逃者,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3、疫情报告需要向外发布,必须得到行政部门及相关单位的同意。详细的信息发布,要待上级部门核实情况后,以集体形式发布,不得主观臆测,夸大其词。 篇二 为了积极做好预防各类传染病(包括流行性感冒、麻疹、水痘、急性出血性结膜炎、流行性腮腺炎等),确保全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学校发展,维护学校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精神,全面有效地做好传染病的防控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预防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 一、预防控制措施 遵循预防为主,狠抓措施落实。 1.做好常见传染病防治宣传工作,增强师生卫生防疫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1)通过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预防传染病知识的宣传教育,出好宣传专刊。(2)利用广播、展板等,开展好以预防常见传染病为重点的健康知识教育。 2.组织全校教职工和生活老师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传染病基本预防知识,增强教职工法律意识和责任感。 3.开展“三管四灭”(管污水、管粪便、管垃圾处理、灭蝇、灭蚊、灭鼠、灭蟑螂)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搞好环境卫生,在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环境消毒工作。 4.有计划地做好师生健康体检和常见传染病的预防接种工作。 5.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与传染病人接触,生病及时就医;教育学生坚持锻炼,增强对疾病的抵抗能力。 6.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共同做好学校周边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饮食摊点的整治,消除引发学校传染病的隐患。 7.加强门卫管理,切断外来传染病源。 8.做好预防常见传染病的必要药品等物资储备。 二、应急处理预案 1.传染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 *** 组 员:*** ** *** *** *** *** ***及各位班主任 2.主要职责 (1)学校上下人人重视,层层把关,领导起带头作用对传染病防治工作行使监督管理职权。 (2)校医要对传染病的预防、治疗、监测、控制和疫情管理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3)如果因为某人的责任引起传染病大规模流行或引起相应后果的要受到学校或法律的相关处罚。 (4)学校领导发现传染病人后,迅速向全体师生公布病情感染源及其采取的防护措施,让广大师生了解情况,安定人心,维护学校稳定,树立战胜传染病的信念。 3.传染病疫情监测 学校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学校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上。 (1)晨检 由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因病缺勤 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4.发现各类传染病疑似病人时的应急措施 (1)班主任或上课老师一旦发现各类传染病疑似病人时,应马上向校医室汇报,经校医或医院初步判断核实后,立即将其隔离,不得让其与其他学生接触。 (2)学生或教职工在校内出现传染病,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在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要求传染病者立即戴防护口罩、手套,到学校隔离室休息,并由学校疫情报告人立即通知县疾控中心。县疾控中心给出初步意见后,按医嘱立即通知出现传染病症状学生的家长,由家长陪同去医院。家长不能到校的,由班主任老师或生活老师、医生护送去医院。 (3)学校对传染病病人所在班级教室或办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学生、教职工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迅速切断感染源。 (4)传染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同学、同事前往探望。 5.疫情报告制度 疫情报告人:校医或分管副校长 疫情报告人的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协助本学校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发现及报告相关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3)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4)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检工作。 篇三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各种传染病疫情在学校流行和蔓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市、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案例》等文件精神制定本预案。 一、 处理原则 遵循“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知道你思想,坚持“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属地化管理,严格控制传染病,切断传播途径,减少发病人数,防治疫情扩散,积极救治病人”的原则,实行分级相应,快速处理的工作机制。 二、 疫情报告 1、疫情责任报告人 校长为疫情的责任报告人;校内的其他人员为疫情的义务报告人。学校一旦发生传染病疑似疫情和传染病疫情时,责任报告人立即报告所在地医院、疾控中心和教育局。 2、学生发生散发的乙类(除SARS、脊髓灰质炎、麻疹、肺炭疽、艾滋病、流脑、乙脑)、丙类传染病病例及疑似病例时,向责任医院报告,责任医院核实诊断后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3、学校短期内发生1例麻疹、流脑、乙脑或一个班内发生2例以上的乙类(除SARS、脊髓灰质炎、麻疹、肺炭疽、艾滋病、流脑、乙脑)、丙类传染病病例、疑似病例以及多例相同症状的病例时,立即报告责任医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教体局,责任医院立即进行现场调查处理,并将调查情况报告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有关法律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调查处理上报。 4、学校发现1例甲类传染病或乙类中的SARS、脊髓灰质炎、肺炭疽、白喉病例、疑似病例以及发生爆发性疫情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教体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有关法律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调查处理上报。 三、“疫情分级响应”部分 1、一级响应:一个班级中发生散发的乙类(除SARS、脊髓灰质炎、麻疹、肺炭疽、艾滋病、流脑、乙脑)、丙类传染病病例及疑似病例时,由学校采取隔离传染源、消毒杀虫、预防服药、健康教育等相应措施,责任医院赴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并协助落实防治措施。 2、二级响应:学校短期内发生1例麻疹、流脑、乙脑或一个班内发生2例以上的乙类(除SARS、脊髓灰质炎、麻疹、肺炭疽、艾滋病、流脑、乙脑)、丙类传染病病例、疑似病例以及多例相同症状的病例时,学校应立即报告责任医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教体局,责任医院立即进行现场调查处理,指导学校、幼儿园开展扑疫工作;学校组织实施各项控制措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实施办法”和省市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调查处理上报。 3、三级响应:学校、幼儿园发现1例甲类传染病或乙类中的SARS、脊髓灰质炎、肺炭疽、白喉或发生多例乙类传染病以及丙类传染病爆发流行时,学校应立即报告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教体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核实诊断,提出疫情控制建议,并立即上报县卫生局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执法所负责检查、督促学校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和疫情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责任医院要在最短时间内到达现场,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进行检诊,协助学校开展应急接种、预防服药等工作,并将工作情况上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教育局和卫生局要立即到达现场,了解疫情概况,研究安排扑疫工作。 四、“部门职责”部分 1、建立由一把手负总责的卫生防病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晨检制度、因病缺课追踪调查登记制度、疫情报告制度、自查制度、消毒隔离制度等传染病相关制度,制定学校卫生防病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疫情,立即启动预案,按规定报告疫情并做好以下工作: (1)、及时隔离治疗病人,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现场,防治污染扩大。 (2)、保健医生或保健教师做好询问病史,做好记录(包括症状、体征、发病时间、治疗经过、家庭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目前去向等),必要时可要求提供病历、病情证明等。 (3)、相关职能部门应在县教体局的领导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组织实施扑疫工作,稳定学生、家长情绪,维护正常教学秩序。 (4)、发现疫情时,应在县卫生执法监督所的监督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实施隔离、消毒、预防接种等控制措施,有关责任医院协助做好相关技术工作。 2、疫情期间,学校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加强晨检,落实疾控中心提出的各项防病措施,严格控制进出学校的人员。 3、不得擅自向社会公布疫情。 4、按照市、县疾病预防控制部门的要求落实其他预防控制措施。 五、防范责任体系学校安全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 1.成立传染病疫情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成员包括:政教处、教导处、财务室、卫生保健室、总务处、各年级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医务室为执行的主要职能部门,负责日常情况收集与上报。 2.强化职责: 校长:统一指挥、组织、协调学校各工作,提供经费与组织保证。 副校长:协助校长具体指导,具体组织,落实检查,督促落实责任,实施全程监控,确保机制运转正常; 各年级:主要负责宣传教育工作,认真实施学生缺勤情况登记、监控; 教导处:负责教学过程中的预防,落实教师缺勤登记、监控; 建立健全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规章制度及物资保障机制,制订预案、指导书,重点负责信息报告; 政教处:协助相关机构处理和人员疏散;协助相关机构做好伤亡人员的救治; 总务处:负责物质供应。 3.其他人员: 各年级:及时将异常情况报告学校领导小组并协助处理。 班主任及下班老师:作好本班学生的组织教育并将异常情况及时记录报告。 全体教职工:按照上级、学校的规章制度,对所在班级的事情负责处理。 六、学生事故处理及报告 学校发生传染病流行疫情后,应及时处理和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1、根据现有条件和能力及时采取措施救护生病学生,同时以最快方式将生病学生送至附近医院救治,并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2、迅速收集有关事故信息,并做好相应的记录,注意做好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的保存工作。 3、学校应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向教办、县卫生防疫及相关部门报告。防止事态进一步扩散,必要时拨打120、110、119等。 4、把每位师生教职员工家人的通讯电话登记,并落实,由联络员保管以备用。 5、报告的信息必须时真实记录,经确认可公开发表的信息,公布事实时间、数字必须准确;事故原因要根据学校所掌握的信息公布。未经学校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发布不准确的信息。学校指定专人负责对内对外的信息发布。 6、向家长阐述事情真相,确属校方责任的,不得推卸。 7、不清楚的事实,待有关方面调查后再公布;涉及学生及家庭隐私的,必须依法予以保护。 8、做好事故及处理工作的分析、总结、存档工作。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