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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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税收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仅供学习参考,切勿通篇使用!】‎ 税收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县税务局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的通知》以及省市局的有关要求,全面深入地推进税收法治建设工作,进一步强化法治理念,不断夯实法治建设的基础,有力促进了税收法治工作的再深入、再提高,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现将2020年税收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  (一)严格依法组织税费收入。始终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做到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制止突击收税等行为。结合税收收入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严堵征管漏洞促增收,深入查找薄弱环节,努力消化减收因素带来的影响;加强对税费入库进度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税费及时、足额入库,实现税收收入平稳有质增长,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可靠财力保障。‎ ‎  (二)依法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好国家出台的减税降费措施,实质性降低了企业负担,让纳税人充分享受到国家政策红利。强化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责任,加强政策落实跟踪问效,确保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到户、解读准确、办理简便、享受及时。‎ ‎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按规定认真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切实了解和掌握地方政府是否制订涉及税收执法权力事项的地方法规,确保清理工作不留死角。‎ ‎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核把关。税收规范性文件在出台之前,必须要经过法制机构统一审核把关。将自行制定或牵头与其他部门联合制定的所有涉税规范性文件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未经审查不得对外签发。2020年,未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 ‎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从依法决策、健全决策程序、强化决策责任等环节入手,建立县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等工作机制。结合税收工 作实际,对重大问题、重大决策或税收重大案件均采取集体讨论决定。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纳税人切身权益和对税收管理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纳入重大决策范围,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  (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一是通过办税服务厅的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公开(示)栏等公示公开相关税收执法信息,在触摸屏界面增设“税收执法公示”栏,按照税收执法公示事项清单,逐项设置公示目录。二是对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调查取证、税收保全、税收强制、文书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税收执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全面深入地掌握执法人员的现场执法情况。三是认真贯彻执行在作出重大税收执法决定之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的规定。四是成立了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为开展重大税案审理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  (二)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严格贯彻落实《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大力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按照省局制订的税务行政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依法依规行使税务行政处罚权力,以 ‎《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为准则,遵循处罚法定、公正、公开、合理原则,规范对税收违法行为的处罚,不得有越权或者擅自作出处罚决定的行为。‎ ‎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  (一)健全权力制约机制,不断深化内控制度机制建设。深化应用内部控制监督平台,提高内控信息化水平,推进科技防控,促进权力依法运行。‎ ‎  (二)充分发挥税收执法督察职能,防范税收执法风险。按照市局关于执法督察的文件要求,认真开展税收执法日常督察工作。通过开展内控风险排查工作,全面摸排内控风险,查找出单位内控风险点及薄弱环节,形成风险排查记录,有力推进内控机制建设。‎ ‎  (三)通过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举报箱等,认真调查处理纳税人反映的问题,形成全社会监督的格局。通过聘请特邀监察员、走访纳税人等措施,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等部门的依法监督,促使执法权力不偏离法治轨道。‎ ‎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  (一)加强纳税服务投诉管理。认真受理和及时解决纳税服务投诉,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  (二)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和行政应诉工作。切实转变观念,从消极等诉向积极应诉转变,认真研究税务行政应诉问题,有诉则认真应诉,不断总结经验;无诉则积极借鉴税务行政败诉案件经验教训,引以为戒。注重运用和解、调解的手段,有效发挥行政复议解决税收争议主渠道作用。2020年,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  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执行欠税公告、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定额核定、非正常户认定、行政许可结果、行政处罚等公开制度。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税务局门户网站等平台以及办税服务厅将经过审核确认的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以及需要对外公示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20年根据省、市局安排,上线运行税收执法公示信息采集审核平台。利用信息采集审核平台全面、规范的对税务执法信息进行公开公示,提高执法信息公示的信息化程度和覆盖面。2020年没有发生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被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责令履行等情况。‎ ‎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  (一)提升税务人员法治理念。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把宪法修正案、新个人所得税法等法律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健全税务人员法治培训长效机制。利用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学法活动、中国税务网络大学的学法课程以及县法宣办的公职人员普法考试等活动,组织全体税务干部进行学法活动。‎ ‎  (二)增进纳税人税法遵从意识。加强税收普法宣传教育,加强办税服务厅、税务网站等主阵地建设,发挥税务报刊图书的作用。实行税务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利用“税收宣传月”加强税收法治宣传。落实省局“十百千万”活动,通过走访纳税人,组织企业法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等进行座谈,把减税降费政策送到企业手中。‎ ‎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  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制股,有专职法制人员负责依法行政工作。积极培养法律人才,为县局在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鼓励税务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积极为具备公职律师聘任条件的税务人员开展申报工作,并外聘一名专 职律师作为的法律顾问,为县局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工作。严格执法资格管理,实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认真组织新进税务人员参加总局举办的执法资格考试,依据有关规定配合做好执法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目前,所有税务执法人员均取得了执法资格。‎ ‎  十、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 ‎  县局党委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做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不断提高依法治税、依法带队的能力和水平。成立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组长由一把手担任,集体研究依法治税工作重大问题,审议依法治税工作规划和重大决策部署,定期听取依法治税工作汇报,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加强与地方法制部门的联系和沟通,与地方协同开展法治建设工作,如参与地方组织开展的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等,把税收法治有机地融入到地方法治工作的内容之中,提升税收法治的工作站位。‎ ‎  十一、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 ‎  (一)存在问题 ‎  1.法人员的整体职业素养和执法水平不断地提升,但仍存在年龄偏大,知识层次、业务技能、执法水平参差不齐的情况。同时,的法律专业人才缺乏,全面深入开展税收法治理论建设的力度受到制约。‎ ‎  2.执法行为不够规范。从内控监督平台、督察内审工作反映的情况来看,疑点数据的出现,折射出我们的执法过程仍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问题,文书制作不够规范、系统操作不够熟练、执法程序存在瑕疵等,需要我们在问题整改的过程中不断地修正,查找漏洞,堵塞漏洞,才能更加有效地规避执法风险,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  (二)下一步计划 ‎  1.继续加强教育培训力度,提升依法行政能力。邀请专家讲授法律知识,让干部职工更深刻地了解法律、学习法律、运用法律,并鼓励干部职工根据自身的需要自学相关法律知识,使遵法、守法、依法行政成为干部职工的自觉行为。‎ ‎  2.继续落实好减税降费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和减税降费措施,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果。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严厉打击虚开骗税,全面规范税收秩序。‎ ‎  3.认真贯彻落实省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税收执法行为,降低税收执法风险。对实施过程不规范、不到位的执法人员进行通报并督促改正。‎ ‎  4.继续抓好税收法治各项绩效考评工作。严格按照绩效管理制度办法和考评规则的要求履行考评职责,按时报送相关考评数据和材料,争取本年度绩效考评分值有新提升。‎ ‎  5.继续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和督察内审工作,高度重视人大、政协及审计、财政、纪委监委等部门和新闻媒体及纳税人提供的问题线索,做到有案必查,有责必究,推动法治税务建设工作向更加规范、更加高效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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