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5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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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精编--镇卫生院202X年农村集中式供水卫生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总结(五)
**镇卫生院20XX年农村集中式供水卫生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精品文档,仅供参考 **镇卫生院20XX年农村集中式供水卫生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镇卫生院2020年农村集中式 供水卫生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根据我镇农村集中式供水现状,贯彻落实《旌德县2020年农村集中式供水卫生安全专项检查实施方案》,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辖区的实际情况,开展了辖区内农村集中式供水安全专项监督检查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行动,基本摸清了辖区内的集中式供水的基本情况,认真查找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存在的安全隐患,同时指导供水单位依法经营,进一步规范供水单位经营活动,防范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针对检查时出现的问题情况总结如下: 一、农村集中式供水基本情况 1、我镇现有农村集中式自备供水14处,位置分别处在高溪村(1处)、朱旺村(1处)、庆丰村(1处)、三合村(1处)、凡村(2处)、汤村(3处)、乔亭(3处)、华川(3处)。14处供水单位在正常运转,均无卫生许可证。 2、农村集中式自备供水单位的水源水基本为地下深层水,以动力泉的形式抽到水塔,再通过管道直接供给用户,基本 没有沉清、过滤、消毒设施,14处集中供水单位均无水质检验室,水质情况得不到保证,为简单式直接供水方式。虽然有管理人员,但缺乏相应的卫生制度,大部份的水源保护得到保证,少部份的水源保护没有落实到位,基本没有消毒措施,只有少部份供水单位发现或对水质可疑时采取临时的消毒方式,所有的供水单位除了供水前对水质检验合格外,大部份基本没有再进行检测。 二、检查发现的问题 对辖区内14处农村集中式供水检查后,发现的问题较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没有进行规范化卫生管理,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供水。 2、 集中供水管水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从事供管水工作。 3、 部分集中供水厂外备用水源井无防护标识和设施,水源井周围为30米内为灌溉农田,保护措施为简单的上锁井盖。 4、消毒设施落实不到位。 5、 没有涉水、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6、不能提供出厂水消毒记录,未建立集中式供水卫生管理制度,未建立突发饮用水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三、处理措施 1、在监督检查当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即给予指出, 同时制作卫生监督文书,提出具体整改意见,消除安全隐患, 提高其卫生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保证生活饮用水的卫生质量。 2、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饮水卫生安全意识,通过各种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活动,使生活饮用水的卫生与安全深入人心,逐渐形成政府监督、社会监督和媒体监督的局面,使生活饮用水的卫生与安全得到有效保证。 3、加强农村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管理,供水单位的主管部门应切实做好本部门的管理工作,促使供水单位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4、农村供水单位,应加大资金的投入,增加必要的设施,保障水质的供水卫生质量,建立水质检测制度,落实检测措施,使广大人民群众放心地能用上卫生、安全的水质。 **镇卫生院 2020年5月27日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