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城市管理保障工作方案2021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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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城市管理保障工作方案2021年度

春节期间城市管理保障工作方案 2021 年度 新春佳节即将来临,按照市委、市政府领导要求,为了巩固我市创 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成果,确保节日期 间市容环境秩序整洁干净、文明有序、靓丽美观,让全市人民过一个 喜庆、祥和、美好的节日,现就做好**年春节期间城市管理工作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春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已成为家庭团聚、走亲访友、休闲 娱乐的重要时节。同时,又是外地游客来宝鸡游玩的主要时段之一, 一定程度上使得各类商业性、娱乐性临时活动和城市管理各类违法违 规事件易发多发。各区政府和市级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要站在 建设最具幸福感城市,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 作成果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春节期间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进一 步增强城市安全意识,牢固树立为人民管理城市的理念,强化宗旨意 识和服务意识,科学谋划,周密部署,各司其职,严格管理,规范执 法,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落实惠民和便 民措施,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切实解决社会各界最关心、最直接、最 现实的城市管理问题,确保节日期间城市运行高效有序,展示宝鸡美 好形象。 二、突出重点,精细管理,全力打造优美环境 春节期间,各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细化任务、明确职责、落实 责任,确保春节期间城市管理工作不挂空档、不留盲区。要重点做好 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各区政府、高新区管委 会和市综合执法、园林环卫等部门要结合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开 展,加强节日期间的巡查、清扫保洁与垃圾清运,确保市区主干道、 公园游园、广场等活动场所周边无乱摆摊点、出店经营、乱堆垃圾、 乱贴广告、噪音扰民、马路市场、乱搭乱建等现象,保证市容环境卫 生整洁有序。 (二)做好与市民生活相关的应急及公共安全管理工作。市政养护、 供电、供水、供气、热力、公交、交警、通信、广电等单位在确保城 市各项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安全平稳运行,保证市民生产生活需要的同 时,还要提前做好处置突发事件、极端天气应对等应急预案,安排好 节日期间值班抢修、疏导人员以及车辆、应急器材保障,做到信息发 布及时,抢修快捷高效。各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公安、消防等 部门要加强对公共聚集场所的安全排查,加大巡查力度,做好重大活 动管理及参与人员规模控制,完善应急预警、公共信息发布、抢险救 援等工作机制,严防火灾、踩踏等不安全事故发生。市商务、工商、 食药监管等部门,要加大节日市场供应监督执法力度,确保食品安全。 市城管办要充分发挥数字化城管平台、“12319”城管服务热线及“宝 鸡智慧城管”微信公众平台的作用,利用多种信息化手段,及时收集 市民群众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呼声,为各相关单位做好城市管 理工作提供有力信息支撑。 (三)抓好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各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 住建、综合执法、交警等部门,要加强对沿街工地作业围挡、交通设 施及交通疏导、各类市政公用设施的保养维护和安全隐患排查,消除 一切事故隐患,保证行人安全与道路交通通畅。交警、综合执法等部 门,要加大对酒驾、无证驾驶、客运车辆超速超载、黑车载客、渣土 车超速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消除违法行为造成的不安全 因素,最大限度遏制恶性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大气污染防治预控工作。各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 公安、规划、综合执法和房屋征收等部门,要严格贯彻落实市委、市 政府关于“治污降霾、保卫蓝天”有关文件精神,加大大气污染防治 执法检查工作力度,继续加强对焚烧垃圾、树叶,燃煤小火炉、工地 扬尘、渣土车管理等问题的监管,确保过节期间大气污染事件可控可 防。市公安、工商、环保等部门要加强对市区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 查禁和管控工作力度,做到管理无死角、落实无盲区、监管无空白, 发现及时,处置迅速,执法到位,尽最大努力保护节日期间大气环境。 (五)营造喜庆祥和的节日气氛。各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园 林环卫等部门,要按照市政府关于重大节庆活动期间花卉摆放、悬挂 彩灯的相关规定要求,提前做好工作规划,在确保安全和交通顺畅的 前提下,在市区各大公园、主要街区路口、重点部位设置花卉、盆景, 在相关路段树木及路灯杆悬挂彩灯,做好日常管护,增添节庆气氛。 市规划部门要加强城市夜景亮化设施的检修和管理,按照规定时限开 闭城市夜景亮化设施,为城市夜空增添色彩。市规划、园林环卫部门 要加强城市道路、广场、公园、公共游园的功能照明和景观照明管理, 做到照明设施完好、应亮尽亮,方便市民出行。各区政府、高新区管 委会、市综合执法要进一步加大监管巡查力度,对辖区内各大商场、 酒店等,借营造节庆氛围之名,占用城市道路、广场、公园、游园等 公共场地,进行商业宣传促销、举办庙会、商业演出等活动,要从严 控制,严格审批,规范管理,不得影响交通、市民通行和正常的市容 环境,杜绝事故隐患,确保城市安全运行。所有经审批的年货、春联、 娱乐等临时便民摊群点,自 2 月 15 日(农历正月初七)起,必须全部无 条件自行撤离。 三、明晰责任,严格督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夯实工作责任。市城管委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结合单位 职能,及早着手,对存在的薄弱环节迅速采取有力举措,及时整治, 把春节期间城市管理工作作为惠民、便民、为民的实事抓好、抓实。 春节期间各单位城市管理工作情况将纳入岗责考核范围,对因工作不 力,措施不到位,监管不严造成市容秩序混乱或发生城市安全事故的 单位和个人,将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 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予以相应 处分。 二是严格值班制度。各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和市级各有关部门、 单位要科学安排、合理调配力量,严格领导带班制度,落实值班人员, 认真做好值班记录,遇到紧急重大情况要按照相关预案,及时上报, 妥善处置,不得瞒报信息,延迟工作。节日期间,市城管委将责成市 城管办对各区、各部门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各单位春节期间工作安排 方案及值班等情况,请在 2 月 1 日前报市城管办。 三是加强督查检查。市城管办要通过数字化城管等手段,结合人 员巡查,切实加大春节期间城市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和现 场检查力度,加大城市管理部件、事件的案件派遣、督办工作力度, 组织人员对各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春节期间城市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要对城市市容环境、交通秩 序、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等专项整治活动进展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及时 发现城市管理存在问题,引导各单位有针对性的做好春节期间城市管 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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