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争做家庭农场主,种田也可雇“保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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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争做家庭农场主,种田也可雇“保姆”

农民争做家庭农场主,种田也可雇“保姆”‎ ‎  2013年2月25日-3月24日,我有幸参加了农业部“百乡万户”调查活动,深入我国农业改革前哨地--安徽省,重点围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情况,开展调查研究。一路下来,最直观感受就是“三农”变化喜人,农村房子宽敞漂亮,道路整洁干净,环境优美清新;农业经营模式悄然变化,土地利用率不断提高,土地已经变成种田能手的致富工具,外出务工人员增收的重要途径;农民生活富足安康,国家农业补贴政策广受欢迎,大户种粮积极性高涨。调查组对宣城市和郎溪县9个乡镇22个村的10个种粮大户、7个家庭农场、10个专业合作社、217家农户进行了实地走访,通过进村看变化,进户访情况,田头问农情,与乡亲们拉家常、算细账,一同感受发生在他们身边的点滴变化。给我印象最深,冲击最大的就是当地的种田模式又趟出了新路子,新型经营主体不断涌现,最具特色的当属家庭农场和“四代一管”专业合作社两种模式。基层实践证明,安徽的家庭农场和“四代一管”模式符合当地农村实际情况,促进了农业向集约化、社会化发展,激发了种粮大户的种粮热情,同时普通农民的农业收入未减少和生活水平没降低,老百姓能接受。在地方政府的引导下,种田新模式已成为当地星火燎原之势。有关安徽家庭农场和“四代一管”做法和经验,调查组以简报形式及时进行了上报,并获韩部长重要批示,国内主流媒体也进行了报道,且得到网络大量转载,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  一、基层积极实践,“家庭农场”蓬勃发展 ‎  2013年中央1号文件,首次提出家庭农场作为一种新型经营主体,并加以鼓励,标志着基层多年的实践与探索,得到认可和支持。‎ ‎  (一)特点鲜明,各地模式又有不同。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目前家庭农场的发展模式有5种,分别是上海松江、湖北武汉、吉林延边、浙江宁波和安徽郎溪模式。模式的区别主要在于:家庭农场认定标准、登记办法、财政、税收、用地、金融、保险等管理及扶持政策。‎ ‎  (二)优势明显,风险可控。家庭农场与种植大户相比,具有明显优势:一是家庭农场的特点决定了土地面积不是很大,但又相对集中,农业的边际效益能够得到最大程度地发挥,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水平得以体现。二是家庭农场土地流转成本较低,劳力成本不高,产销方式灵活,相比一家一户经营,其收入水平会有大幅提高。三是农业主产区外出劳力持续增多,土地流转面积不断加大,土地闲置风险不断上升,家庭农场能够有效解决将来谁来种地的问题。四是家庭农场三大特征的落脚点为农业收入是家庭主要收入,这样一来,商业资本进入农业领域的风险大幅降低,有利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  (三)快速发展,做法可行。此次调查情况来看,郎溪县围绕茶叶、粮食、水产等主导产业的家庭农场,如雨后春笋快速发展,将分散在各家各户的田地、荒岗向种田能手、致富能人手里集中,有效推动了农业发展、农民增收。截至3月底全县各类家庭农场216个,人均纯收入达到28910元,约为全县人均纯收入的4倍。3月7日,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全国“两会”特别节目《聚焦两会 见证履职》对郎溪县凌笪乡钱桥村“钱晨家庭农场”进行了直通、互动连线直播,在全国产生了一定影响。‎ ‎  主要做法是:一是制定标准,分类登记。为促进家庭农场快速健康发展,出台《关于大力发展家庭农场的实施意见》和《郎溪县示范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等政策法规,确定家庭农场类型和标准。二是提供服务,推动发展。组织农业技术干部与家庭农场开展对接服务活动,指导家庭农场开展标准化生产和农业新技术应用。协调县农村合作银行为每户家庭农场提供2-5万元的信誉贷款授信。开展信息化服务,开通“家庭农场协会网”,设立网上营销平台、供求信息等栏目,及时向家庭农场主提供各类信息服务。三是培育典型,示范引领。积极培育示范典型,大力培育具有一定辐射带动作用的家庭示范农场。‎ ‎  二、创新“四代一管”种田模式,水稻种植可全程“托管”‎ ‎  (一)迎合基层群众实际需求,新模式应运而生。调查地郎溪县农民外出打工较多,很多农户缺少劳动力又不愿意把土地流转给别人耕种,导致水稻种植水平不高,影响了产量和收入,“四代一管”随之应运而生。“四代一管”多以合作社为基本运行单位,主要是指水稻种植过程中的代育秧、代耕作、代机插、代机收和田间全程管理,相当于农田托管,“种田保姆”。“四代一管”的费用(含所有生产费用)一般为每亩650-800元,保证农民每亩1000斤左右水稻的收益,多出的产量归合作社所有,不足部分由合作社补齐。“四代一管”模式的实施,不仅大大提高了农业机械化程度,整合了人力、物力资源,缓解了农村劳动力紧缺和农田管理间的矛盾,减轻了农民耕种的劳动强度。同时,还促进了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有利于农业生产的长期稳定发展。‎ ‎  (二)新模式运行良好,现有经验值得借鉴。截至调研结束时,郎溪县“四代一管”面积已发展到4.8万亩,平均每亩节约成本120元,亩增产达40公斤以上,实现了节本增效的目标,受到农民的普遍欢迎。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  1.政府引导,企业整合。郎溪县专门成立了“四代一管”工作领导小组,通过政策引导、试点示范,鼓励农业专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合作社、协会、农业公司等)进行整合,目前,已形成5家具有“四代一管”服务功能的综合服务组织。‎ ‎  2.项目配套,纵深推进。通过项目,支持具备一定规模的社会服务组织增加农业机械和设备,提高“四代一管”综合服务能力。比如,郎溪县2009-2011年,落实农机购置补贴和富民工程项目资金2006万元,发展动力机械9254台,配套农机具 1.6万台套,高速插秧机252台,收割机449台,建立标准化育秧工厂4个,年提供机插面积达10万亩。‎ ‎  3.技术支持,强化服务。建立领导和技术骨干联系帮扶制度,帮助农民和服务组织解决生产实际中遇到的各种技术难题和问题。积极引导服务组织广泛参与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及时为农户提供各类农资和农业政策信息,做好病虫草害防治预测预报工作。‎ ‎  三、发展家庭农场和“四代一管”经营主体的几点思考 ‎  (一)发展家庭农场还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今年中央1号文件倡导发展家庭农场,大力推进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但是,建立家庭农场,首先要解决“地从哪里来,人到哪里去”的问题。从调查结果来看,虽然农户耕种自己承包田的收入一般只占全家收入的20%-30%,远不如打工赚钱,但农民天生的土地情结,使他们大多不愿放弃自己的土地。2009年后,郎溪县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家庭农场的政策,在外打工的不少农民回乡发展,土地流转难度不断加大,流转费用不断攀升,已由2009年的300元上升至现在的500元左右。“现在的家庭农场太火爆,好多人在搞,没搞的人也想搞,谁不希望趁着国家好政策先致富呀!但没地啊,现在流转土地可不容易,流转费高不说,还得先付钱后种地,没有政府支持、资金支持可不行。”一位家庭农场主对调查组说。‎ ‎  (二)家庭农场要“适度规模,可操可控”。家庭农场主要以家庭成员为劳动力,其规模应以一个家庭所能顾及的范围为限,实现规模经营与精细化管理的有机结合,实现收益最大化,避免规模小而无效、规模大而不精。同时,土地类型、气候条件、种植结构等也是家庭农场规模经营时考虑的重要因素。比如,传统农作物的规模效益有限,若大规模经营,精心程度降低了,农民的效益也不会很高,可持续性比较差。“我们家流转了100多亩地种茶叶,平时就靠家里4口人打理,采茶时才雇人,若土地流转再增加,一来照顾不过来,二来资金也没那么多。” 农场主钱庆国说。‎ ‎  (三)发展家庭农场应以“农民自愿,风险自担”。在发展家庭农场时应充分尊重农民的主体意愿。政府部门通过引导、扶持和服务,让转出土地的农户得到实惠,让家庭农场产生规模效益。但是,家庭农场是经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经济实体,农场主享受经营效益的同时还要自行承担经营风险。政府部门不需要为农场主承担经营风险,但有责任提升他们的抗风险能力。当问及“将来谁来种田”时,县农委经管科长严虎激动地说,“肯定还是农民,只不过那时种田的农民更专业化、职业化。”‎ ‎  (四)设立“四代一管”准入门槛,降低运行风险。目前的这种模式,解决了相当部分农民对土地眷恋,但又无暇照顾的问题,具有很强的发展前景。市场需求客观上刺激了模式的快速发展,为避免或降低盲目涉入或扩大规模带来的风险,建议在从业人员素养、人数、机械设备要求等方面加以规范,保障这一新生事物健康发展。‎ ‎  (五)积极探索“四代一管”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现有运行模式中,合作社承担主要潜在风险,一旦出现突发情况,未能达到承诺支付预期,将会导致合作社破产。可尝试农业保险、当年作物平均产量水平支付等方式加以完善。“正常年景没啥问题,要是碰到灾害性天气,大面积减产或绝收,按现在的支付方式肯定是赔不起的。”一位合作社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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