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民管局半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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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民管局半年工作总结

2018 民管局半年工作总结 上半年,在民政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在省民管局的正确指导下,我局认真抓好 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并圆满完成了上半年的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情况汇 报如下: 一、上半年全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情况 据统计,我市共有各类社会组织 1425 个。其中社会团体 732 个、民办非企业单位 693 个;市属社会团体 222 个、市属民办非企业单位 85 个;另有备案登记的社区社会 组织 61 个、农村专业经济协会 189 个;社会团体共有个人会员 87280 人、单位会员 9820 个,社会团体从业人员 9860 人、民办非企业单位从业人员 19280 人,今年上半 年新注册登记社会组织 98 家,直接登记 37 家。 (一)、政策创制,推动社会组织改革发展。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 组织管理制度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的 意见》相关规定,2018 年 6 月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市社会组织直接登 记管理暂行办法》。为我市加快形成现代化社会组织体制,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提 供了政策保障,为直接登记奠定了基础。 先后制发了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制发了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 业单位登记、变更、注销、违规行政处罚、年检流程图和办事指南,同时,对今年的 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工作,特别是改革创新方面的内容作出了具体安排,并排出了时序 进度,列出了时间节点。这些政策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了社会组织的行为,方便了社 会组织的事务办理。 (二)深化改革,创新社会组织管理制度。 1、实行直接登记。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省委、省政府 9 号文件的相关 规定,除政治法律类、宗教类和涉外类需要业务主管单位前置行政审批外,我市将行 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均实行了直接登 记。市民政局先后协调体育、文化等行业主管部门,联合转发了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管 理办法,深入推进了全市社会组织直接登记。截至 6 月份,全市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 51 个,上半年新增直接登记社会组织 37 个。 2、创新管理模式。根据《关于培育发展社区枢纽(联合)型社会组织的指导意 见》要求,为积极探索建设城乡社区枢纽型社会组织,强化城乡社区自治功能,1 月 份在泗县实施了城乡社区枢纽型社会组织建设试点工作。选择了 3 个城乡社区组建了 社会组织联合会,统一协调社区内各类社会组织的建设和发展,破解草根型社会组织 成立登记门槛高、程序繁、监管难、业务主管单位难找和不愿管的难题。目前已取得 了明显成效,全市城乡社区 103 个,已建立 13 家社区枢纽型社会组织。 3、推进政社分开。按照《省关于从严控制和规范管理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兼任社会 组织领导职务的暂行规定》要求,我市制定了具体实施意见(宿组字﹝2018﹞11 号),对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兼任社会组织领导职务的人员进行清理督查,对清理的范 围,内容、方法、时间都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将清理整顿工作列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 实践活动整改的重要内容。目前,我局正借助年检平台,开展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兼任 社会组织领导职务的清理整顿工作,通过清理我市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 职共有 80 人,其中厅局级 23 人,县处级 57 人。经督查后,我市已有 54 人退出社会 组织领导职务,21 人履行了报批手续,还有 5 人未履行报批手续。 4、加强宣传工作。在省民管局项目支持下,打造全市社会组织公益服务网站平 台,强化了与各县区社会组织管理部门和各类社会组织的互联互通工作,方便社会组 织了解政策法规,充分发挥了社会组织信息系统信息公开和宣传工作的职能。2018 年 3 月,我市已开始对市属社会组织开展网上年检工作,截至目前已年检社会组织 161 家。 (三)强化措施,规范社会组织管理服务。 1、加强组织领导。5 月份,我市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许广斌同志 为组长、市政府李朝晖副市长为副组长、市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社会组织 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负责研究出台实施方案,制定工作序时进 度,确保有人办事、有章办事。目前,县、区分别成立了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 组,为社会组织有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2、提高年检实效。我局先后制发了《关于开展市属社会团体 2018 年年度检查工 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市属民办非企业单位 2018 年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在市政 府网和拂晓报进行了公示,并将年检所需的材料及办理程序在网站上公布,采取年检 材料联合会审、网上试检、年检结论集体研究等形式,按时完成了市属社会组织的年 度检查工作,参检率 35%。对未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进行了电话通知。全市目前已 完成年检的社会组织 688 个,占工作运转正常的社会组织 80.1%。 3、推进组织建设。我局制发了《市社会组织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实施意见》,并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纳入年检工作。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对全 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进一步排查摸底的通知》要求,结合年检对社会组织党建工 作进行了认真调查摸排,并于 6 月底前报收市委组织部组织科。为确保社会组织的党 员都编入党的一个支部,正常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要求根据不同类型的社会组织党员 人数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行业相近、地域相邻、便于开展党员的活动、便于 党员管理教育的原则,采取灵活的方式抓好组建。 4、完善档案管理。为进一步规范我局社会组织档案管理,加强社会组织涉外活动 和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宿活动的监管,3 月份我局及时对档案进行了科学归档:一是对 社会组织档案进行了清理清查。使档案材料不错、不乱,档案内容与档案盒相符,便 于查阅、保管。二是规范档案材料。对社会组织申报的内容、填写的纸张、书写的材 料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力求不缺、不漏、不错、不乱。三是科学归档。按登记时间顺 序依次编码排列存放登记档案,做到整齐有序。对新成立的社会组织一律从档案盒标 题、卷宗题名、文件、目录、书写、用纸等方面严格要求,做到清楚、整洁、规范。 二、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巩固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成果。进一步完善直接登记办法,规范登记程 序,全面落实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制度,并分类逐步推进新老体制的衔接过渡,推进社 会组织现代化。 (二)、配合相关部门完成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兼任社会组织领导职务的专项清 理,积极推进政社分开。 (三)、大力培育发展枢纽型社会组织。2018 下半年,在省督查组督查的基础上 加快培育、孵化社会组织联合会进程,为推进社会组织向纵深方向发展奠定坚实的基 础。 (四)、逐步推进全市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开展,推动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常态化。 (五)、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完善市社会组织公益服务信息网功能,逐步推行 网上事务办理。 (六)、积极协调推进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和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落实社 会组织税收优惠政策。 (七)、深入各民间组织,调查了解,加大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 规范社会组织行为,严格查处非法民间组织和民间组织的违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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