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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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

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 精品文档,仅供参考 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 办学兴办学校。本站精心为大家整理了[**一中、二中、三中集团化办学改革实施方案] 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中、二中、三中集团化办学改革实施方案] 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 为完善和创新教育体制机制,扩充我市优质高中资源,提高普通高中办学质量和水平,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根据《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集团化办学的意见》(东政办发〔20XX〕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市胜利一中、市胜利三中实行集团化办学改革。 一、指导思想 以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优质、均衡、共享、发展为导向,以立德树人、特色兴校,提升质量、共同发展为目标,以创新办学体制和管理机制为动力,通过集团办学,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 二、办学模式 ‎ 设立东营市胜利第一中学教育集团,集团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胜利一中为集团总校(以下简称总校)。教育集团包括市胜利一中和市胜利三中。集团内学校法人地位不变、经费独立核算不变,原则上保持人、财、物独立。集团内学校之间实行管理互通、师资共享、教研一体、质量共进、文化共建、特色发展。 三、管理架构 1.总校党委书记兼任市胜利三中党组织书记。 2.集团内学校在党组织领导下,实行校长负责制。 3.总校选派1名优秀干部担任市胜利三中教学业务副校长,人选由总校提名,报市教育局党组研究,按程序聘任。 四、教师队伍 根据办学需要,积极探索集团内教师交流模式,合理配置教师资源。自2020年开始,每年从总校选派一定数量的骨干教师到市胜利三中任教,同时,由市胜利三中选派相同数量的教师到总校任教(任期一般不低于三年)。 交流任职(任教)人员在交流学校参加年度考核,考核情况书面反馈原学校,由原学校确定考核结果并兑现考核奖。 五、招生与质量监测 1.集团内学校按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分别招生,分别注册学籍。 ‎ ‎2.教育集团制定统一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集团内学校在教学进度把握、教学过程管理、教学资源共享、教学质量监测等方面进行深度合作,做到资源共同享用、问题共同分析、措施共同研讨、质量共同提高。集团制定出台教学评价体系,实行统一内容、统一标准、统一评价,建立教学质量共同体。 六、推进步骤 1.成立东营市胜利第一中学教育集团,举行挂牌仪式。 2.总校与市胜利三中分别确定交流任职(任教)人员名单。7月底前完成。 3.教育集团制定集团化办学实施细则及相关制度规定。总校与市胜利三中分别召开教职工大会,宣布集团化办学有关人事和制度安排,确保2020年秋季开学按照集团办学模式运行。8月底前完成。 [**一中、二中、三中集团化办学改革实施方案] 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改革创新全面振兴教育的决定》、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度宾阳中学招收优质生源专题研究会议纪要》 (宾政阅〔2014〕27号)以及《县人民政府关于宾阳中学、宾阳县民族中学集团化办学工作方案(试行)的批复》(宾政函〔2015〕307号)精神,为贯彻实施科教兴县战略,通过集团化办学方式,培养我县优秀学生,进一步推动我县高考精英战略的实施,培养出更多的学生考上清华、北大等名校,为我县的高考工作取得质的突破,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科学规范的招生激励制度,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有效吸引优秀学生,使学校可持续发展,为我县高考多作贡献,为国家输送更多优秀人才。 二、领导小组 组 长:蒙天凯 县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陈天翔 县教育局副局长 黄焮隆 宾阳中学校长 韦均艺 宾阳中学党委书记 龚承杰 宾阳县民族中学校长 黎志坚 宾州一中校长 李泽伟 宾州二中校长 成 员:吴雨伟 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主任 韦 剑 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股长 韦福森 县教育局学生资助办公室主任 覃光升 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主任 吴伟民 县教育局教学研究室主任 唐 成 县教育局招生考试办公室主任 张魁荣 宾阳中学副校长 劳闪晶 宾阳中学副校长 巫翠秀 宾阳县民族中学副校长 黎海祥 宾州一中副校长 古永琪 宾州二中副校长 ‎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事务,办公室主任由陈天翔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吴雨伟、韦剑、黄焮隆、龚承杰、黎志坚、李泽伟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从县教育局各股室、宾阳中学、民族中学、宾州一中、宾州二中抽调。 三、具体工作 20XX年起,宾阳中学、宾阳县民族中学、宾州一中、宾州二中以集团化办学方式联合开办宾阳中学直升班。20XX年招收3个班共150人,计划6月份从我县各镇小学(含芦小)六年级毕业生中选拔。宾阳中学直升班分别委托宾阳县民族中学、宾州一中、宾州二中进行全方位的教育教学管理,宾阳中学参与培养、指导和管理,努力打造宾阳县教育品牌。 (一)直升班学生待遇 1.直升班学生不需参加全县小学毕业学业水平测试,提前发入学通知书。 2.直升班学生享受民族中学、宾州一中、宾州二中在校生同等待遇: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享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每年1250元,可申请国家贫困生补助,在校期间享受南宁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每天4元。 3.直升班学生分别安排在民族中学、宾州一中、宾州二中单独成班学习,学校遴选富有教育教学经验的骨干老师教学管理和上课。 ‎ ‎ 4.在直升班毕业的,可不参加中考,直接升入宾阳中学,分别计入民族中学、宾州一中、宾州二中的中考A+人数中。 5.直升班学生进入宾阳中学就读后,学期综合成绩进入年级前50名的,参照中考成绩全A+县内优秀考生奖励制度,给予奖励。 (二)选拔招生 1.小学各校择优推荐:以我县各镇各小学(含芦小,下同)、教学点以五、六年级2个学年综合成绩(段、期考)为依据,由各小学校长(含村委校校长)实名推荐综合成绩优秀的学生,推荐人数在我县小学毕业生540人左右。要求填好校长实名推荐表(见附件1);各小学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2。 2.考评小组审核、面试、公示和录取: (1)考评小组组成:由宾阳中学校长、民族中学、宾州一中、宾州二中校长牵头,宾阳中学、民族中学、宾州一中、宾州二中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代表4~6人组成。 (2)审核 ①科目及时间:审核科目为语文、数学,审核时间为每年6月底。20XX年审核时间为6月27日上午,其中语文:8:30-10:00;数学:10:20-11:50。 ②科目赋分:语文、数学各100分。 ③审核地点:宾阳中学 (3)面试 ‎ ‎ ①人数:180人(录取:面试﹦1:1.2) ②时间:待定(上午9:30~12:00) ③形式:谈话(每人约5分钟;评定方式为:合格和不合格)。 ④地点:宾阳中学。 (4)公示和录取 ①公示:面试学生的成绩公示在宾阳中学信息栏,公示期一周,并报宾阳县教育局中招办。 ②录取:根据审核和面试成绩,征求学生志愿,兼顾考虑平衡原则,通过公示无异议后,经宾阳县教育局中招办审批,分别由宾阳县民族中学、宾州一中、宾州二中发放录取通知书,共录取150人。 3.动态管理 学校加强对直升班学生的管理,努力满足直升班学生各方面发展的需求,促进学生更好成长。 (1)由县教育局及宾阳中学等相关学校对直升班学生进行成绩、成长记录等全程跟踪。 ‎ ‎(2)实行动态管理,三校实行年级联考,以八年级第二学期和九年级第一学期中考科目(文化试)综合成绩为依据,实行第二轮选拔淘汰(具体考评细则另行制订),学生文化综合成绩进入民族中学、宾州一中、宾州二中三个学校年级联考排名前150名且体育达标、理化操作技能成绩合格以上的继续留在直升班并直升宾阳中学,未进入前150名的转入非直升班学习。转入非直升班学习的学生享受民族中学、宾州一中、宾州二中正式录取学生同等待遇。 (3)为了做好初中向高中的过渡衔接工作,宾阳中学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部分教师参加民族中学、宾州一中、宾州二中开展的教学教研活动;以培训讲座等形式到民族中学、宾州一中、宾州二中指导直升班学习;民族中学、宾州一中、宾州二中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直升班教师和学生到宾阳中学参观学习。 (4)定期召开学生家长会,成立家长委员会,进行家校联系沟通。 (5)实行寄宿制全封闭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层层落实目标和责任。 (二)加强宣传工作。招生工作任务重、压力大、要求高,涉及学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也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之一。各镇中心学校(含芦小)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强化宣传工作,多形式、多渠道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我县招生政策,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 ‎(三)严肃招生纪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按方案要求,贯彻落实招生政策,规范招生程序,严肃招生纪律,不得搞生钱交易,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四)认真组织落实。各镇中心校、芦小务必安排领导、老师负责带队本校学生按时到宾阳中学参加审核,并切实做好师生往返交通安全。 [**一中、二中、三中集团化办学改革实施方案] 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 为解决全市公办普通高中存在的布局分散、办学水平差异大、教育教学质量提升乏力等问题,根据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集团化办学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的意见》要求,结合邹平实际,以新建高中投入使用为契机,制定公办普通高中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体规划,做好集团化办学顶层设计 新建高中投入使用,发挥邹平一中品牌优势,逐步整合转型为集团化办学模式,组建邹平一中教育集团。按照平稳过渡、分步实施的原则,利用三年时间,实现邹平一中教育集团一套班子、三个校区、统一管理、资源共享、有序竞争的办学新体制,激发高中办学活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让更多的学生接受更优质的高中教育。 邹平一中教育集团设邹平一中校区、邹平一中南校区、邹平一中黄山校区。 现有高中在校生在原学校就读至毕业,长山中学、魏桥中学建制保留至2021 ‎ 年。魏桥中学逐步转型为初中,用于解决魏桥镇大班额问题。保留长山中学校名,逐步转型为学生实践基地或其他办学模式。现黄山中学改造升级,使其硬件设施达到标准化水平。加强过渡期间各学校管理工作,防止因学制变更、人员调整等产生的各类隐患,保证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只升不降。 二、健全体制,搭建集团化办学整体架构 (一)领导及机构设置。集团设总校长1 名,副校长5 名,其中3 名副校长兼任分校校长。总校长对集团负责,集团副校长上对总校长负责,下对分校负责。分校设3 名助理(各负责一个级部)协助工作,上对分校校长负责,下对级部师生负责。 (二)科学设置集团和分校内设机构,简化层级,实现扁平化管理。邹平一中教育集团下设党建中心、教学研究中心、行政服务中心、后勤服务中心等机构。3 个校区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设置相应的机构,人员以兼职为主。为加强集团教育教学管理,教学研究中心依托市教学研究室高中组建立,接受市教学研究室和集团总校长领导,不占用学校编制。 (三)加强集团党的建设。成立集团党委,由总校长任集团党委书记,分校校长任党总支书记,分校校长助理任党支部书记,强化干部队伍管理。 ‎ ‎(四)强化评价考核的激励作用。在均衡师资、生源的基础上,由集团制定科学评价考核方案,建立班级之间、校区之间的竞争平台,激励竞争。加强对邹平一中教育集团和三校区学生全面发展、教育和教学质量的针对性考核评价。 (五)落实校长职级薪酬和教师绩效工资。集团总校长享受全市校长1.5 倍职级薪酬;集团专职副书记、副校长(含分校校长)享受全市校长职级薪酬;分校校长助理享受全市副校长职级薪酬。在所有高中落实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按每生每年1000 元安排绩效工资总额,依据教职工日常管理和绩效考核结果分配,向一线教师和一线管理干部倾斜,克服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孬一个样的弊端,提高教师工作积极性。 (六)加强师德建设。逐步建立科学完善、行之有效的师德评价体系,形成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面育人的德育格局。高度重视学校文化建设,以先忧后乐、唯真唯实的学校文化凝聚来自不同学校的广大教师,形成共创辉煌的学校氛围。 三、平稳过渡,推进集团化办学分步实施 202X ‎ 年,启用新建高中,确定集团总校长、集团邹平一中南校区分校校长及校长助理。邹平一中南校区专任教师按不少于80%的比例从现四所公办普通高中毕业班教师中择优选聘,缺口教师通过新招聘和从其他学段符合条件教师中公开招聘解决。当年新生全部安排到邹平一中南校区就读,在继续坚持邹平一中优生培养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实行平行的分区管理模式。 2020 年,邹平一中南校区202X 级学生、教师转移到邹平一中校区。当年新生全部安排到邹平一中南校区就读。所需教师按202X年方式解决。继续实行优秀生培养加平行的分区管理模式。 2021 年,配齐配全邹平一中教育集团领导干部团队。当年新生依据集团三校区办学规模,按比例分配到三个校区就读。所需专任教师按当时全市公办普通高中教师考试考核成绩及编制限额均衡聘任。实现集团内三个校区条件、生源和师资基本均衡、良性竞争新格局。 为确保集团化过渡期间现有高中教育教学质量稳中有升、学校管理和谐稳定,由市教育和体育局研究制定过渡期间现有高中教育教学质量、学生全面发展、学校管理评价考核办法,把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干部使用和教师聘任的重要依据。各高中可优先安排不超过5%的当年毕业班教师充实到下一级毕业班执教,其他教师参加集团统一选聘。 四、优质均衡,打造集团化办学管理模式 ‎ ‎(一)按照德才兼备标准,配备集团领导班子。成立邹平一中教育集团校长选聘领导小组和专家组,由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制订选聘条件和程序,在邹平市范围内公开选聘集团总校长。拟聘总校长报经邹平市委、市政府同意后,由市教育和体育局聘任。副校长(含兼任分校校长)的选聘,由集团总校长提名人选,按照市教育和体育局选聘条件和程序确定,拟聘人选报经邹平市委、市政府同意后,由市教育和体育局聘任。分校校长助理的选聘,由分校校长(副校长兼任)提名人选,按照市教育和体育局选聘条件和程序确定,经集团党委研究同意后,由集团总校长聘任。集团党委书记和副书记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程序产生。 (二)按照均衡、双向自愿原则,优化高中教师配备。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编委办公室等三部门关于调整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意见的通知》规定,核定教职工总数。依据省专职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和工勤人员不超过编制总数15%的规定,确定邹平一中教育集团总校及各校区相关处室、专任教师和教辅、工勤人员职数。科学制订选聘实施办法,依法依规完成教职工选聘工作。 1.集团及各分校专职管理人员、专任教师、教学辅助人员和工勤人员的选聘。专任教师主要从现四所普通高中当年毕业年级教师中择优选聘、新招聘和从其他学段公开招聘解决。专职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和工勤人员根据集团及各分校内设机构及岗位设置情况择优选聘,比例不超过编制总数的15%。各分校管理及教辅人员以兼职为主。积极推进后勤服务社会化,逐步减少工勤人员。 ‎ ‎2.超编教职工的分流安置。按照县管校聘总体要求,根据工作需要为重、兼顾个人合理意向原则,实施超编人员跨学校、跨学段交流轮岗。 3.优化师资队伍,加强教师培训、培养。通过竞聘上岗,提高教师工作积极性。通过暑期岗前集中研训,提高教师专业素养和能力。通过师徒结对、集体备课等教研活动,提升教师整体业务水平。制定科学的考核激励评价办法,提升教育教学水平。 (三)按成绩平行编班,实现集团各校区师资均衡、生源均衡。采取三年过渡、基本均衡方案,每年高一新生均按成绩平行编班,分区管理,实现生源均衡。综合教师考核考试成绩、教学业绩等因素,实现师资均衡。 集团内部管理体制机制如学区竞争办法、师生分配办法等由集团自行制定。 五、突出重点,强化集团化办学组织保障 (一)成立邹平市委、市政府领导牵头,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成立邹平一中教育集团班子配备、教师聘任、资产清理、学生招生、安全保卫、信访维稳、宣传报道、遗留问题处理等多个工作小组。各工作小组依据职责分工,制订具体实施细则和工作流程,有序开展工作。 ‎ ‎(二)加大宣传力度,取得广泛社会支持。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向广大群众全面介绍我市高中教育现状,分析推进集团化办学是我市高中教育发展的必然选择,引导社会各界尤其是高中学生家长,站在全市高中教育长远可持续发展的角度,理解支持和参与这项改革,积极进言献策,减少改革阻力,保证社会稳定。 (三)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统筹做好工作,市教育和体育局做好协调调度。市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同市教育和体育局研究确定教育集团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协同做好撤并学校的资产冻结及清查核实、财务审计工作,对学校土地、校舍等固定资产做好评估,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市公安部门负责配合做好原学校撤并前后以及资产交接期间的安全保卫,进城教职工及家属、子女的户口迁移工作。有关镇街和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参与,通力协作,配合市教育和体育局做细做实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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