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制度改革后新设小微企业生存状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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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制度改革后新设小微企业生存状况研究

商事制度改革后新设小微企业生存状况研究 前言:2014 年 2 月 7 日,国务院公布《注册资本登记 制度改革方案》,从 2014 年 3 月 1 日起全国正式实施商 事制度改革。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推动下, 我省的商事制度改革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改革一年 来,全省市场主体数量呈现“井喷式”增长,新设立小 微企业日益成为全民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载体。为了 全面准确地了解这些企业的生存状况,省工商局成立了 专题调研组,采取问卷调查、座谈交流、实地走访和数 据分析等多种形式,初步掌握了全省新设立小微企业的 阶段性特点、面临的困难与问题,研究提出了进一步扶 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思路和对策。 一、商事制度改革后我省新设立小微企业的主要特点 通常来讲,小微企业是除大中型企业以外的各类小型、 微型企业的统称。我们在对企业登记数据、年报数据进 行全面分析的基础上,按照 1%的比例随机抽取 2400 户新 设小微企业进行问卷调查(共收回有效问卷 2114 份), 并分别到苏南、苏中、苏北部分县市进行了实地走访调 研。综合以上几方面情况,我们认为,商事制度改革后 我省新设立小微企业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的显著特点。 (一)新设立小微企业是吸纳各类创业人才的重要载 体 创业的“零门槛”带来了全省市场主体的“井喷式” 增长,从 2014 年 3 月 1 日到 2015 年 2 月 28 日的一年时 间内,全省新登记公司制企业 27.22 万户,注册资本 13 666.60 亿元,分别增长 59.06%和 85.28%,在所有新设立 的公司制企业中,小微企业占 73.50%以上。抽样调查显 示,新设立小微企业中大学生创业的占 11.59%,“海归” 创业的占 0.8%,科技人才创业的占 3.55%。在这些创办 企业的科技人员中,创业前已拥有专利、专有技术等知 识产权的比例达到 3.88%。调查还显示,受访企业中,已 足额缴纳资本金的有 34.06%,已缴纳 50%以上资本金的 9. 98%;足额缴纳资本金没有难度,未来 3 年还有可能增资 的有 20.1%,足额缴纳资本金没有难度,未来 3 年不会增 资的有 38.84%,足额缴纳资本金有难度,未来 3 年还有 可能减资的有 14.05%。这也说明,注册资本由实缴改认 缴后,并未出现空壳公司泛滥的现象,新设企业质量还 是有保证的。 (二)新设立小微企业苏南总量大,苏北增幅高 改革一年来新设立的小微企业中,苏南 5 市 12.80 万 户,占 64.00%;苏中三市 2.67 万户,占 13.35%;苏北 5 市 4.53 万户,占 22.65%。2014 年度,我省苏南、苏中、 苏北地区经济总量的占比分别为 58.29%、19.04%、22.6 7%,与新设小微企业数量呈明显的正相关。在县(市、 区)层面,新设小微企业数量在全省居前 10 位的都在苏 南地区,其中最多的昆山市新设小微企业数量达到 9718 户,已经超过连云港、淮安、扬州、镇江、泰州、宿迁 这 6 个省辖市的发展数量。另一方面,从增长速度上看, 各省辖市中新设立小微企业增幅居前 3 位的分别是徐州 市、宿迁市和连云港市,其增长速度分别为 88.20%、78. 01%和 75.92%,苏北地区的平均增幅为 73.36%,明显高 于苏南、苏中地区 58.02%、51.07%的平均增幅。这一方 面固然是因为苏北地区经济基础相对薄弱,企业数量基 数较小;另一方面也说明,省委、省政府振兴苏北战略 已经收到实效,苏北地区的“洼地”效应开始显现。 (三)新设立小微企业中传统产业和新兴业态同步发 展 从新设立小微企业的行业分布看,一产占比 5.49%; 二产占比 20.71%;三产占比达到 73.8%,其中,批发零 售业占比最大,占 19.63%,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 业占 4.78%,建筑业占 6.23%,而科技型小微企业仅占新设 立小微企业总数的 8.42%,难以准确归类的占 10.12%。这 说明, 大多数新设小微企业仍集中在以产品初加工、服 务低层次为主要特征的传统产业,面临着市场过度竞争 的压力。与此同时,也有相当部分的小微企业跳出了产品 和服务同质化的窠臼,不仅能够在市场竞争中找准定位, 而且抓住了“互联网+”等新兴业态形式提供的新机遇, 正在逐渐成长为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的承担者。调 查显示,我省新设小微企业中同时具有网络销售服务和 传统销售服务方式的已占 27.01%,只有网络销售服务没 有传统实体店销售服务的占 3.69%,希望发展网络销售的 占 38.27%。 (四)新设立小微企业的存活率仍然保持在合理水平 国际研究表明,企业成立的前五年是最困难时期,目 前,我国的小微企业平均寿命不到 3 年。我国推行商事 制度改革,正好处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区间,宏观环 境偏紧。抽样调查显示,改革一年来,我省新设小微企 业中,目前已经营业的占 69.25%,正在筹建的占 6.2%; 已经停业(歇业)有 11.73%;其他 12.77% 。也就是说, 仍然存活的企业比例至少达到 75.45%。而改革前一年设 立的小微企业存活率 77.9%,两者相当接近,这也说明在 宏观环境大致相当的情况下,小微企业的质量并未因为 注册门槛的取消而降低。调查同时显示,新设小微企业 中反映订单充足的有 7.83%;目前订单不足,但呈上升趋 势,预计未来一年内会达到充足的有 33.54%。已经盈利 的有 13.48%; 目前尚未盈利,但预期未来一年内能够盈 利的有 21.33%;目前尚未盈利,但预期未来两年内能够 盈利的有 23.37%,三项相加,总和达到 58.18%;而对盈 利前景比较悲观的仅占 18.73%。企业负责人自我感觉运 营情况很好的有 3.78%,比较好的有 12.20% ,一般的 4 2.95%,比较差的 12.72%,很差的仅占 5.16%。相对其他 企业,全省有 24.50%的小微企业在创业过程中,与当地 的主导产业、优势产业结合比较紧密,其中将近一半充 分感受到在市场、技术、人才等方面充分享有的便利, 生存“质量”更有保证。 (五)众创空间成为推动小微企业发展的新动力 我省各级高度重视创业园区、科技孵化器等众创空间 的建设。如调研组走访的镇江市创业园,由一家旧酒店 改造而成,总面积 1 万平方米,对入驻的创客在三年孵 化期内房租全免,网络、电脑、空调等硬件配置到位, 拎包就能入驻。园区设立 150 万元的创业种子基金,并 引入风险投资公司入驻,为创业者们提供创业培训、模 拟实训和 IYB(改善你的企业)培训,形成了“创客空间 -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全链条全要素的创新创业服 务。从 2013 年 9 月运行以来,先后共有 265 项目申请入 驻,其中 105 家通过专家评审入驻,目前已有 10 家企业 孵化成功出园,入园企业的存活率达到 95%以上。 二、影响我省新设立小微企业生存的主要问题 从调研了解的情况看,当前影响我省新设立小微企业 生存的突出问题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住所要求过于严格,大量新设企业无法登记注 册 放宽住所登记条件是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省政 府要求各市对放宽住所限制作出具体规定。目前,全省 已有 9 个市出台了相关文件。但是各地掌握的尺度不统 一,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尚未完全打通,无锡市 统计,因住所原因难以办理营业执照的,仍占无照经营 总数的 40%以上。一是“住改商”有限开禁的范围过于狭 窄,多局限在软件和信息服务、文化创意、网络技术等 有限的八、九个行业。二是房屋征收范围内不能领照。 有的市直接规定征收范围内的房屋不能作为企业住所进 行登记,也有的虽然规定“提交房屋产权人出具的该登 记不作为房屋征收和拆迁补偿依据的书面承诺”后可以 登记,但征收部门往往不加区别地要求工商部门一律停 办任何营业执照。三是工业用地难以转为商用。海门、 建湖、大丰等地规划部门都要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 对利用闲置厂房改建超市或者农贸市场的不予登记。四 是地方政府通过行政手段搞所谓“划行归市”。如东台 市政府要求汽车销售进入城东新区永宁汽车城,其他区 域一律不得核发营业执照。五是层层把关增加了领照难 度。如对于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的,过去我省工商部门 一般要求村(社区)出具证明即可。但改革后,南通、 镇江等地收紧了这一规定,要求申请人提交乡镇、街道 一级的证明。许多企业反映,至少经过村委会(社区居 委会)同意、乡镇(街道)规划建设办审核、乡镇(街 道)盖章三道手续,比改革前更加耗时费力。 (二)改革措施不配套,行政审批和资质要求仍然是 小微企业开展经营的难题之一 商事制度改革启动后,我省率先将 78 项企业登记前置 审批项目改为后置。但是,多数审批部门未按省政府要 求同步放宽行政审批条件,在不少地区,各种许可证或 审批手续的办理仍然复杂而费时,尤其是环境、消防、 卫生许可等证件,办理过程耗时费力。餐饮行业是新设 小微企业比较集中的领域,“先照后证”改革将卫生、 餐饮等许可改为后置,但办理卫生证还是要凭环保、消 防许可,环保、消防仍然是前置,不仅存在“后置套前 置”现象,而且不少事项重复审查,困扰企业。在国家 规定的 226 项行政审批之外,还有大量的资质、资格要 求制约着小微企业的发展。问卷调查显示,全省新设小 微企业中,有 32.32%需要取得各类行政许可,但其中仅 61.05%的企业通过审批,24.16%的企业通过部分审批,1 4.79%的企业未通过任何审批。 (三)政策执行不到位,一些颇具“含金量”的政策 措施还需狠抓落实 这几年从中央到我省,各级都密集出台了扶持小微企 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但是好政策难落地。一是政策知晓 率低。调查显示,25.12%的小微企业不了解扶持政策的 内容;39.64%的企业模糊知道国家出台正在扶持小微企 业,但不了解政策的具体内容;仅 10.64%的企业表示了 解扶持政策的具体内容。在知晓政策的企业中,有 70.2 5%通过新闻媒体或者网络、微信等新媒体了解到政策, 通过政府部门、私个协会了解到政策的仅占 24.65%。这 一方面固然是因为有些企业主对政策的关注度不够;另 一方面也反映出政府和小微企业之间的互动仍不够。二 是减免税政策落实不到位。少数部门对小微企业的态度 是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南通、镇江、 宿迁等地部分小微企业反映,各地落实“月销售额不超 过 3 万元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暂免征收 增值税、营业税等政策”的情况参差不齐,一些地方减 免税收的规定没有落实到位。三是申请扶持资金难。中 央、省市许多部门都掌握了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支持 特色行业、产业的发展。但是,获得支持的前提条件多, 申报成本高,有 14.57%的小微企业表示不清楚如何申请; 5.25%的小微企业表示政策吸引力低;10.08%的小微企业 认为手续繁琐,周围企业申报成功率低。四是在政策执 行上不能做到一视同仁。镇江大市口信息技术公司的商 业模式是利用“大市口”公众微信号发布用方言制作的 视频节目,通过植入广告的形式获取利润。几个月的时 间,粉丝超过 10 万。但是,企业被宣传部门约谈,要求 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但据企业反映 该证的办理难度很大,全省包括各级电视台在内,取得 该证的仅 300 多家。而随着自媒体时代的到来,向网络 上传视频的行为早已比比皆是,因而质疑主管部门袒护 广电部门利益,对企业选择性执法。五是难以满足小微 企业的个性化需求。如 XX 红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主要业 务是为洋河酒厂驻外地办事处员工办理劳务派遣。按照 现行政策,哪怕是为一名员工缴纳社保,也需要在办事 处驻地设立分公司,以致企业需要设立超过 200 个的分 公司。 (四)小微企业自身薄弱环节多,抗御市场风险的能 力比较差 一是管理能力较弱。调查显示,我省新设小微企业中, 首次创业的比例高达 63.95%,从业人员低于 5 人的占 46. 45%。尽管小微企业的所有权、经营权高度统一,决策、 执行效率高,但缺少管理经验、财务知识的矛盾比较突 出。有 11.45%的创业者表示自身管理能力不强、管理不 规范是生产经营中最主要的困扰;还有 11.59%的创业者 认为缺乏长期战略是企业发展中最大的问题。二是产品 和服务严重同质化。改革以来,淮安市清河区成立了 80 余家物业公司,由于严重供大于求,目前多数未能接到 业务。镇江万达广场新开了 100 多家餐厅,目前盈利的 仅 20 余家。部分创业者对市场缺少必要的研究,对自身 能力和实力没有一个清醒的认识,盲目投资上项目,最 终导致创业失败。三是现金流匮乏。融资难、融资贵的 问题始终难以解决,调查显示,没有融资需求的企业占 3 9.88%;24.12%的企业有融资需求,但未获得银行贷款; 24.12%的有融资需求,仅获得少部分贷款;获得大部分 贷款和全部贷款的仅占 1.28%和 1.47%。由于难以获得银 行贷款,有 15.09%的企业转向个人借款;1.66%的企业转 向其他企业借款;0.85%的企业转向小额贷款公司、担保 公司、典当行融资。部分小微企业实际负担的融资成本 高达 20%,远远超过了企业的承受能力。此外,还有 34. 72%的小微企业反映市场需求不足,“人多蛋糕少”前景 不容乐观。四是各项成本上升快。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连 年上调,用工难、用工贵的矛盾更加凸显,56.86%的新 设小微企业有招工需求,但没能招到员工的占新设企业 总数的 8.04%,仅招到少部分所需员工有 11.59%,能够 招到大部分所需员工有 6.72%,能够招到全部所需员工仅 有 5.58%。不仅有经验的管理及技术人才难招,有些技能 要求较高的一线员工也难招,有的小微企业原材料成本 甚至高于大企业。 (五)市场环境有待改善,对侵权假冒等不正当竞争 行为打击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 调研中,小微企业对市场环境的意见主要集中在三个 方面:一是政府干预多,有的政策朝令夕改。在基层, 少数政府部门行为“越位”,不恰当地通过行政手段达 到管理目的,对小微企业的发展带来干扰。南通市叠石 桥国际家纺城坐落于海门市工业园区,随着市场的快速 发展,当地政府调整规划,将部分工业用地变更为商业 用地,这本无可厚非,但规划调整中未能充分顾及当地 已有小微企业的合法权益,而是一刀切地规定不得新建 厂房,已经建成的不予办证,导致当地出现大量“违建”。 叠石桥国际家纺城三期工程建成后,当地出台“划行归 市”政策,要求市场外商户必须进入市场,市场外不得 再经营家纺产品。二是知识产权得不到有效的保护。调 查显示,13.77%的小微企业认为市场秩序不好,假冒产 品充斥市场,产品被侵权是生产经营中面临的最主要困 难。特别是利用网络销售假冒、仿冒商品的行为难以得 到及时有效的制止,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小微企业的合 法权益和创新热情。三是伪劣产品仍然拥有一定市场。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少数企业采取超常规,甚至是非 法的手段来降低生产成本,导致市场秩序混乱,行业效 益低下。 三、进一步改善小微企业生存状况的对策建议 小微企业是发展的生力军、就业的主渠道、创新的重 要源泉。目前,我国小微企业的平均寿命不到 3 年,远 远低于欧洲、日本 12.5 年,美国 8.2 年的平均水平。国 际经验表明,企业成立的前五年是最困难时期,如果没 有政府的扶持,50%企业活不过 5 年。如何让新成立的小 微企业不仅“生出来”,还能“活下去”“活得好”, 是新常态下一系列社会经济政策措施实施成败的关键。 我们建议,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进一步加大帮扶 企业的工作力度。 (一)政府、企业和社会共同努力,进一步营造公平 竞争的市场环境 小微企业要想做大做强,必须通过市场竞争来实现。 但是,市场经济应该是道德经济、信用经济、法治经济, 而不能靠“丛林法则”,无序竞争。维护良好的市场秩 序,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的共同努力。政府主管部门 要依法依规,严格监管,进一步加大对知识产权和商业 秘密的保护力度,大力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商 业秘密的违法行为。相关部门、行业组织要牢牢把握商 事制度改革的内涵要求,着力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切实 加强企业信用监管。当务之急是发挥好现有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平台的作用,落实好“经营异常名录”、“黑名 单”等信用监管制度,建立健全与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相 适应的后续监管制度。使针对失信违法企业的各项信用 约束措施能够收到实效。小微企业自身也要切实强化规 则意识,真正做到按法律和市场规则办事,靠信用取胜, 靠质量竞争。 (二)对接企业需求,确保帮扶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 措施收到实效 建议省委、省政府根据小微企业普遍存在的困难和问 题,通过在“放开、减负、解难、引导”等方面综合施 策,促进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建议要明确一个部门 负责小微企业发展工作,并牵头抓好政策归类、资金整 合工作,全面梳理中央和地方现行有效的针对小微企业 的各类扶持政策、扶持资金,通过政务网站、新闻媒体 及时公布各类政策、资金的覆盖范围、补助标准和申报 办法,努力使分散在政府各部门的扶持政策、扶持资金 整合起来,能够在推动小微企业发展上形成合力。同时 还要简化手续,进一步改革小微企业申报扶持资金、引 导资金的审批办法,切实把审核的重点从文书、表格等 文字材料转向项目的执行情况,通过跟踪了解资金使用 效果决定资金拨付的规模和进度。对于不是专门针对小 微企业的扶持政策、扶持资金,也要坚持在同等条件下 向小微企业倾斜。当前,尤其是要执行好对新设小微企 业税费减免政策,切实降低小微企业的不合理负担。同 时,针对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集中办公的特点,鼓 励各地结合实际,大力推动企业住所去功能化改革,积 极探索电商集群登记等新的改革举措,继续为小微企业 进入市场清除障碍。 (三)坚决简政放权,加快推动政府管理部门的配套 改革 商事制度改革的成效与政府其他部门的配套改革息息 相关,如果“先照后证”改变的仅仅是许可证、营业执 照发放的先后次序,相关部门不能在同步放宽审批上做 出改进,那么制约小微企业发展的“玻璃门”、“旋转 门”就始终难以打破。针对小微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 题,建议省委、省政府在推动相关部门的配套改革方面 进一步加强以下四项工作:一是尽快启动《XX 省城乡规 划条例》的修订工作,有条件、分行业放开“住改商” 的不合理限制,最大限度地释放“大众创业”所需的住 所资源。二是推动相关审批部门同步放宽审批条件,促 其扭转以审批代替监管的惯性思维,真正将工作的着力 点从企业设立的事前审批转到事中、事后监管上来,依 法清理、取消各类不必要的资质、资格要求。三是大力 推进单一“窗口”和网上办理,为群众办事提供“一站 式”服务。四是落实好“先照后证”改革的各项要求。 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 一步明确诸如盈利性教育、融资租赁等社会需求大、现 行规定不完善的特定行业的准入与监管要求,依法依规 落实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责,既避免交叉错位,又杜绝监 管真空。 (四)勇于攻坚克难,加快构建完善促进小微企业发 展的综合服务体系 坚持以公共服务为主导,公益性服务为主体,商业服务 为补充,大力完善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支持培育私营企 业管理咨询机构,指导各类企业协会和行业商会组织建 立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中介服务平台,针对企业的实际 情况,提供项目开发、研发设计、风险评估、检验检测、 技术推广、人才培训、信息咨询等服务。政府职能部门 着重从政策解读、科技指导、信息引导、统计分析等方 面入手,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更加及时、准确、有效的 服务,切实帮助小微企业提高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创 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融资难是制约小微企业发 展的一项“顽疾”,当前,要着力加强小微企业信用担 保体系建设,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担保机 构提高小微企业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对其担保收费。积 极发展再担保机构,强化分散风险、增加信用功能。改 善信用保险服务,定制符合小微企业需求的保险产品, 扩大服务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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