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实施方案 优质服务基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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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实施方案 优质服务基层行

‎“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实施方案 优质服务基层行 精品文档,仅供参考 ‎“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实施方案 优质服务基层行 实施方案是指对某项工作,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及工作步骤等做出全面、具体而又明确安排的计划类文书,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文体。下面是本站为大家带来的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实施方案,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卫生健康委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卫基层函〔20XX〕12号)和邯郸市卫生健康委《邯郸市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促进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不断提高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水平,加快推进我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新时期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满足广大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目标,以建立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体系为重点,紧紧抓住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薄弱环节,通过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功能,改进服务质量,突出服务特色,保障医疗安全,提高服务能力,提升群众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利用率和获得感,为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打下坚实基础。 ‎ ‎ (二)基本原则 1.分级负责。县卫生健康局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措施,层层抓好落实。 2.严格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的《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XX年版)》(以下简称标准),认真开展自评整改,严格复核评估,切实做到好中选优,宁缺毋滥。 3.全面覆盖。动员和引导所有乡镇卫生院参加活动,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和改善服务质量。 4.公开公正。主动公开活动流程和结果,接受社会与群众监督。 二、活动目标、范围和形式 (一)活动目标。利用3-5年时间,通过活动的开展,逐步建立起适应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点的服务能力标准和评价体系,力争使所有乡镇卫生院的服务能力达到基本标准,部分能力较强的乡镇卫生院达到推荐标准。202X年度中心卫生院要达到标准要求,20202022年度一般卫生院全部达标。 (二)活动范围。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所有经卫生健康局注册的乡镇卫生院均应参加活动。村卫生室可参照执行。 ‎ ‎(三)活动形式。本活动以开展乡镇卫生院能力建设为主要形式,强化规范服务意识,转变服务模式,进一步满足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鼓励各地创新活动形式,以典型引导、现场观摩等结合实际,开展评审评价创建工作。 三、活动内容 (一)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结合乡镇卫生院的功能定位,对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的《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XX年版)》,着力提升急诊抢救、门诊、住院、检查化验、中医药等医疗服务能力。 1.提升门诊医疗服务能力。以本地区常见病、多发病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患者为重点(高血压、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病、冠心病、脑卒中康复期、晚期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等),有针对性地提升门诊疾病咨询、诊断与治疗能力,努力提高门诊就诊率。 2.提升急诊急救服务能力。加强急诊、院前急救、卫生应急能力建设,独立设置抢救室,合理配置急救设施与药品(给氧设施、吸引器、洗胃机、心电监护仪、简易呼吸机、除颤仪、喉镜等急救设备)。加强二级以上医院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急救技能指导培训,熟练掌握基本急救技术与操作规程(心肺复苏、气管插管、除颤、洗胃、止血包扎、骨折固定等),提升基层医务人员对循环、呼吸、急性中毒、休克、肾功能衰竭等急危重症患者初步诊断和急救处理能力。 ‎ ‎3.提升住院服务能力。(1)开展与机构人员资质、技术准入、设施设备相适应的住院、手术、分娩等服务;(2)结合区域医疗卫生需求和机构基础条件,合理设置基层医疗机构床位数,并根据分级诊疗要求,重点向社区护理、康复方向发展,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上级协作医院开设联合病房,为二级以上医院下转康复期患者提供必要的诊疗条件,方便群众看病就医,提高床位使用率。 4.提升检验诊断能力。合理配置和更新基础检验设施设备,开展常规检验、心电、超声、X线摄片等检查服务。充分利用现有医疗资源,建立基层检查、上级诊断诊疗新模式,推进医联体内检验结果互认,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和医疗服务整体效率。 5.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中医科和中药房建设,按照要求独立设置中医馆、国医堂等中医综合服务区,突出中医文化特色。结合全科医生、乡村医生规范化培训等工作,加强中西医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大力推广各类中医药适宜技术,提高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中医规范化诊疗服务能力。发挥中医药优势,增加基本公共卫生中医药健康管理内容,积极开展中医治未病服务,普及中医药健康理念知识,更好地为老年人、儿童、孕产妇、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服务。 ‎ ‎6.改善服务环境,增强居民体验感。根据乡镇卫生院相关建设及设备配备标准,结合辖区服务人口,严格落实房屋建设面积、设备配备、床位设置等硬件建设。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功能布局和就诊流程,科室布局、服务流程等应符合医院感染控制要求,设置醒目引导标识,提供便民服务措施,提供方便快捷的检查结果查询、结算服务、导医服务。绿化、美化、亮化院内外环境,建立卫生保洁制度,做到服务环境清洁、舒适、温馨,保持良好的服务环境和医疗秩序。 7.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和完善签约服务机制和签约激励机制,明确签约服务费和签约服务内容,合理设定包含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在内的基础性服务包,鼓励提供中医药服务,根据服务能力和需求,拓展个性化签约服务内容。加强宣传,制定便民、惠民、利民的签约服务措施,提高居民参与签约服务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稳定一般人群和重点人群签约率,贫困人口签约服务实现全覆盖,提高居民对签约服务的感受度。 8.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加强对村级卫生机构行政、业务、药械、财务、绩效考核等一体化管理,强化人员培训,建立科学合理分工协作机制,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村级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和服务水平。 ‎ ‎9.强化三基培训,提升诊疗水平。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医护人员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培训,每年举办不少于一次的理论知识考核和技能操作考核,做到全员培训、考核,人人达标。组织开展岗位练兵理论知识竞赛技能操作竞赛等活动,促进医务人员三基水平的提高。大力开展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继续教育和技能培训,采取以会代训、集中学习、远程教育等多种形式,提升临床诊疗能力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落实农村卫生人员培训规划,推广适宜技术,不断提高辖区居民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就诊率。 (二)做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群众获得感 加强培训,严格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突出普通人群健康素养提升和重点人群个性化连续健康管理,规范服务,提升服务效果,逐步实现健康档案向居民公开,提高全社会对服务项目的知晓率、获得感。同时,配合专业公共卫生结构做好相关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三)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规范服务行为 1.制定完善医疗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与基层医疗机构实际情况相符合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力求做到工作制度健全,管理层级分明,科室职能清晰,岗位职责明确,工作程序流畅,医疗服务规范。认真落实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核心制度,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评价体系,加强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服务过程重点环节、重点领域、重点人员管理,持续改进医疗质量。 ‎ ‎2.加强护理质量管理。重视并加强护理队伍建设,严格落实护理人员配备、岗位管理,保证临床护理人员数量。建立健全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提高护理人员医嘱执行能力,规范护理文件书写,护理人员应正确、完整地做好护理记录。落实基础护理和护理安全措施,有条件的单位可开展责任制护理,进一步提高临床护理水平。 3.强化医院感染管理。认真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消毒管理办法》,医务人员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消毒隔离工作制度和手卫生规范,牢固树立无菌观念,人人掌握六步洗手法,杜绝院感安全隐患。加强消毒效果监测,落实整改反馈责任机制。按照《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医疗废物暂存处设施设备建设,做到五防,即: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落实好辖区内小箱进大箱工作,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符合要求,并由有资质的单位集中无害化处理,确保环境整洁卫生。 4.规范药事管理。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要求,完善药事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并落实到位。严格执行原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以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提高处方书写质量,处方书写合格率达到90%以上;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控制抗菌素联合使用,防止抗生素和激素滥用;加强特殊药品的管理,建立健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采购、使用与安全保管制度,确保药品安全。 (四)完善综合管理 ‎ ‎ 加强行风建设和党组织建设,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院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行政、业务、资金巡查制度,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截留和挪用。对弄虚作假、违规使用资金、骗保、收受药品回扣、不遵守医疗质量安全规定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为,要加大查处力度,不断净化基层医疗卫生执业环境。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探索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评审评价制度,以评促建、规范发展。 四、活动安排 (一)安排部署。县卫生健康局制定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上报市卫生计生委备案,此工作于202X年1月底前完成。 (二)创建自评。参加活动的乡镇卫生院按照活动要求,对照标准开展自评自查,在查找问题的基础上,针对薄弱环节进行专项整改提升。达到基本标准或推荐标准的机构按程序向县卫健局提出审核申请。第一实施年度,应于202X年4月30日前完成。此后,凡乡镇卫生院,经不少于6个月的自评自查达到基本标准或推荐标准的,可于每年的4月前随时申报。 ‎ ‎(三)县级复核。每年5月上旬完成对提交的初步结果进行审核把关,将达到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的机构上报至市级复核。 (四)市级复核。每年5月中旬至6月份,对照标准做好迎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的第三方开展现场复核。 五、结果运用 (一)达到基本标准的乡镇卫生院,在其床位设置、设备配备、人员培训、特色科室建设、医疗技术准入、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占比、评优评先、表彰奖励等方面给予一定政策倾斜。 (二)符合相关条件的可参加二级医院评审,达到二级医院基本标准的可加挂XXX医院名称。 (三)未达到基本标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可参加评选评优、表彰奖励等。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领导组织。县卫生健康局成立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领导和组织实施,同时组建多处室参与的检查小组,负责全县活动的组织协调、技术指导和抽查复核等工作。县卫生健康局成立本级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卫健局局长担任,负责活动动员和协调领导和组织实施,并协助省、市开展复核或抽查工作。 (二)完善协调机制。建立完善内部协调机制、部门间协作机制,内外形成合力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向更高水平发展。 ‎ ‎ (三)健全管理制度。市卫生计生委根据专家库管理办法,组建相应的专家库。在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一领导下,专家库可实行资源共享。 (四)落实配套政策。县卫健局按照深化医改等文件要求,合理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总量,落实财政补助经费,完善绩效工资政策,进一步推进医保政策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要发挥医联体和医共体强基层的作用,进一步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五)加强宣传引导。县卫生健康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及时关注国家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健康报》、健康中国微博、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积极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并及时跟踪、学习外部经验,将自身活动引向纵深,特别是在持续改进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优化诊疗流程、改善群众就医体验、提高服务能力等方面的创新做法和举措,理性思考,积极报送经验材料。 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实施方案 各基层医疗单位: ‎ 为大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规范基层服务运行管理,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通知》(国卫基层函〔20XX〕195号)、《关于做好202X年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通知》(国卫基层运行便函〔202X〕9号),以及江苏省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实施方案,我委制定了《海州区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海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X年7月2日 海州区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实施方案 为保障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有序开展,提高活动实施效果,根据国家、省市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范围 全区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应参加,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分类代码登记为C和B。 二、建设任务 (一)乡镇卫生院。对照《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XX年版)》(以下简称标准)和《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评价指南(202X年版)》(以下简称指南)所明确的88条基本条款和12条推荐条款开展建设。 (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20XX年版)》(以下简称标准)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评价指南(202X年版)》(以下简称指南)所明确的80条基本条款和10条推荐条款开展建设。 ‎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还应结合《关于深入推进社区医院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苏卫办基层〔202X〕10号)、《关于推进社区医院建设工作的通知》(连卫办基层[202X]9号)精神,同步开展9项基层医疗能力提升重点建设任务,推进社区医院建设试点6项主要任务,拓展完善服务功能。 三、活动目标 通过建立符合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点的服务能力标准和评价体系,统一基层机构基本建设标准、明确服务能力提升目标。202X年,全区5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国家服务能力基本标准,1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国家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到2022年,实现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较大幅度提升,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国家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力争3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我省确定的服务能力推荐标准。 四、任务分工及时间安排 (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深入学习领会。院长(主任)及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带头研读标准和指南,并组织全员讨论,研究活动建设思路和服务能力提升重点。 ‎ ‎2.梳理任务清单。明确专人负责,对照标准和指南,逐条开展自评估。通过对各条款建设任务的评档(A/B/C/D),查找能力提升薄弱环节及问题症结,分类梳理列出重点建设任务清单。具体可分三类:近期能够实现类、持续改进类和需要政府或部门支持类。对于需要上级支持的项目,应及时上报。 3.制定提升方案。对于所列任务清单,按照提升有目标、推进有措施、落实有责任、完成有时限要求,分类制定优质服务基层行实施方案,建立专项台账,挂牌推进,对账销号,限期完成。 4.录入申报信息。7月15日前,登录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申报信息系统,填报年度完整信息,通过该信息系统实现在线自评。 5.推动持续改进。通过国家信息系统反馈的情况,比对分析本机构各条指标评档在本区、本市、本省内的位次,确定下一步努力目标。全面评价年度各指标提升效果,对没有达到预期档次的指标,分析问题症结,调整完善整改措施。 (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1.全面部署实施。主要领导牵头抓总,分管领导统筹相关科室,明确责任分工。召开活动启动会,部署基层机构开展自评自查和整改提升。建立本级专家队伍,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工作督导。 ‎ ‎2.审核申报信息。7月底前,完成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申报信息的审核和校正。对于通过审核达到基本标准或推荐标准的基层机构,上报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复核。各单位系统账号、密码已单独下发。 3.加强短板建设。对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各条指标评档情况进行分析和排序,比较其在全市、全省的位次分布。逐条分析差距原因,研究部署面上提升计划,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制定一院一策提升方案。 4.解决共性问题。对于共性的体制机制等问题,应主动向地方政府汇报,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务实管用的解决措施。对于上级政府及部门已出台的政策措施,要推动基层全面落实。 (三)具体日程安排 1.印发全区活动实施方案(7月上旬) 2.组建区级专家师资队伍(7月上旬) 3.建立区级与基层医疗机构联络员网络;组织基层机构登录注册(7月中旬) 4.参加市、县级联络员和市级专家师资培训班(7月下旬) 5.举办县级培训到县级专家及所有基层机构(7月下旬) 6.组织部分基层机构模拟填报(7月下旬) 7.集中研究存在问题统一填报要求,启动面上填报(8月上旬) 五、相关要求 ‎ ‎(一)严格前置条件。申报评价机构应符合,执业注册第一名称为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评价前一年及当年未发生过二级及以上负主要责任的医疗事故,且无对外出租、承包内部科室等行为三项评价前置条件。 (二)强化结果应用。区卫生健康委应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对达到推荐标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高人员配备、价格、医保额度等标准,在基层卫生骨干人才遴选、高级岗位配比及其他评优评先方面予以倾斜;并优先纳入社区医院建设试点,作为申报二级(社区)医院评审的基本条件。 (三)加强典型宣传。各基层医疗单位要及时挖掘活动先进典型,注重总结多种提升服务能力的做法、举措和模式。采取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的方式,形式多样营造活动氛围,宣传交流活动开展的典型地区、典型单位、典型做法等,及时将典型案例材料报送健康报社。 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范围、形式和目标 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所有乡镇卫生院均应当参加活动。村卫生室可参照有关要求和标准执行。在活动周期内,乡镇卫生院对照开展自查自纠自评,县卫生健康行委员会按标准进行审核复核推荐,力争使乡镇卫生院的服务能力达到基本合格标准,部分服务能力较强的乡镇卫生院达到优秀和推荐标准。 二、主要内容 ‎ ‎(一)强化功能定位。明确乡镇卫生院是公益性、综合性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健康管理、危急重症病人的初步现场急救和转诊等功能任务,是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 (二)强化基础设施。根据服务人口数量、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服务半径、地理位置、交通条件、医务人员技术水平、开展业务项目、工作量等因素配备适宜的床位、人员、设施和设备。 (三)强化医疗能力。提升门诊医疗服务能力、急诊急救能力、住院能力建设、中医药和康复服务能力、检验检查服务能力等,优化服务方式。 (四)强化公卫能力。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等相关要求,落实公共卫生服务。 (五)强化服务质量。按照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诊疗规范、操作常规、技术标准、服务指南等规定,持续改善医疗卫生服务。 (六)强化机构管理。加强党建工作、行风建设、绩效考核、财务收支预算、后勤保障、信息服务和分工协作等管理制度建设,严格落实相关规章制度。 三、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为:202X年2月至12月 ‎ 第一阶段:202X年2月1日至202X年5月20日止,为自查、自纠、自评阶段; 第二阶段:202X年5月21日至202X年5月31日止,为县级审核复核推荐阶段; 第三阶段:202X年6月1日至202X年12月31日止,为省、市复核审查阶段。 四、组织实施 (一)开展建设自评。在活动周期内,各乡镇卫生院根据活动方案开展自查自纠自评工作。乡镇卫生院对照标准开展不少于5 个月的建设自查、自纠自评,在查找问题的基础上,针对薄弱环节进行专项整改提升。 (二)规范评价流程。县卫生计生委对各乡镇卫生院自评结果进行审核复查,建立基层机构评价等次名单,未达到D档的为不合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D档的为合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C档的为达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列为一级医院评审后备机构;达到B档及以上且年医疗业务收入在 1000 万元以上的,列为优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通过一级医院评审的),并鼓励其积极参加二级医院评审工作;已经通过二级乙等以上评审的,列为推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三)严格开展复核。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建工作小组开展现场核查,核查工作可与等级评审工作相结合。每个工作小组专家数量不少于 5 ‎ 人,且为单数。工作小组将会形成报告,做出初步结论,按程序通知基层机构参与相关评审工作,评审结果报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 (四)确认活动结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于202X 年6月底前将整体活动开展情况、优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名单、通过一级医院评审的乡镇卫生院名单、通过二级医院评审的乡镇卫生院名单报送省卫生健康委,省级汇总后推荐至国家卫生健康委。 五、工作要求 (一)建立领导组织。成立宜丰县卫生计生委 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领导和组织实施。领导小组组长:傅智仁;副组长:龚萍华、李爱华;成员:陈玖、谈小星、邹杰峰、张慧、刘红雨、李燕、熊君。县卫生计生委负责活动动员和协调,并协助省级和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开展复核或抽查工作。 (二)完善能力标准。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的《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XX 年版)》,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并与我省相关评价评审工作相结合,其中在对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评价的基础上,将达到C档列为申报参加乡镇卫生院一级医院评审的先决条件。 ‎ ‎(三)健全管理制度。县卫生计生委依据《江西省乡镇卫生院范围内一级医院评审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完善活动相关工作流程、回避制度、抽查复核、专家库管理办法等制度。 (四)做好活动部署。要提高认识,积极主动,明确责任分工,掌握能力标准,结合一级医院评审工作,按要求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认真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加强培训,确保活动有序开展。对于在活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反馈。 (五)确保活动质量。要把握工作节奏,严格活动标准,不追求数量,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六)完善保障措施。要对照活动要求和能力标准,对制约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发展的政策措施进行梳理完善,如床位设置、设施设备、药物目录等,加大对基层的支持和倾斜力度,形成协同效应。同时,要按照深化医改等文件要求,合理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总量,落实财政补助经费,完善绩效工资政策,进一步推动医保政策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要发挥医联体和医共体强基层的作用,进一步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七)加强典型引导。要深入总结活动的典型经验,特别是在持续改进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优化诊疗流程、改善群众就医体验、提高服务能力等方面的创新做法和举措。各单位及时报送活动典型事例,县卫计委将遴选一批有示范意义的创新举措,适时向国家、省、市卫生健康委推荐。各乡镇卫生院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 ‎ (八)强化结果应用。全县要以活动为契机,建立持续改进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的长效机制,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在床位设置、设备配备、特色科室建设、医疗技术准入、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占比、评优评先等方面对达到推荐标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予以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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