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奖罚规章制度 餐饮员工奖罚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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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奖罚规章制度 餐饮员工奖罚管理制度 精品文档,仅供参考 酒店奖罚规章制度 餐饮员工奖罚管理制度 接下来你将看到的是关于酒店宾馆制度方面的文章,下面是本站为大家带来的,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酒店奖罚规章制度 (一)奖励 酒店对于表现杰出、成绩显著的员工将分别酌情给予公告表扬、奖金、书面嘉奖、记功、晋升荣誉,并以奖罚令形式在公告栏公告。 1、奖励等级 奖金:每次奖20元至50元。 书面嘉奖:奖励奖金100元并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书面嘉奖视同一次记功。 记功:奖励奖金200元并公告,副本归该员工的人人档案,一年内有五次记功者自动晋升一级。 员工凡签《处罚通知单》者,取消评选A级工资标准,季度优秀员工,凡犯有严重过失者取消一切评选资格。 员工在工作中因服务质量好,而得到客人的书面表扬两次者,可冲减一次轻微过失《处罚通知单》。 2、奖励性质: ◇奖金 1.拾金不昧者; 2.热心服务并有具体事实者; ‎ ‎ 3.提出有益于酒店发展规律的意见和建议的员工 4.有显著的善行佳话,为酒店争创荣誉者; ◇书面嘉奖 1.季度优秀员工(包括:销售冠军、礼仪形象大使、服务标兵); 2.品德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3.对酒店服经营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且卓有成效者; 4.节约酒店各项资源,卓有成效者; 5.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置得当者; 6.检举违规或损害酒店利益者; 7.保护宾客生命安全和酒店财产者,见义勇为勇敢献身者; 8.以现职守故障,予以速报或妥为防止损害者; 9.对于酒店临时组织的、非本职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能按时并出色完成任务者; 10.检举飞单现象,经确认情况属实后,给予该员工书面嘉奖; 11.及时发现隐患,并予以妥善处理,避免酒店遭受损失者; ◇记功 ‎ ‎ 1.拾金不昧且金额较高并受客人表扬者; 2.技术、业务考核成绩特别优秀者,获市、区级先进称号,为酒店赢得声誉者; 3.维护酒店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4.在增收节支方面做出成绩者; 5.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能妥善处理,有效避免人身伤害或减少损害者; 6.其它方面有显著成绩者; 3、奖励评选 1.酒店每月给员工做一次等级工资考核,注:连续三个月拿A级工资才可参加季度优秀员工评比;连续拿二个季度优秀员工者可参加者可参加年度优秀员工评比。 2.酒店按季度、年度评选优秀员工,标准按部门人员编制情况而定; 3.评选程序:优秀员工由部门推荐、报行政办公室审核备案,总经理批准;其它形式的奖励由员工所在部门经理提名,并写出主要事迹和具体意见,报行政办公室核实后,由行政办公室推荐并报总经理行政办公室会议批准; 4.晋升按酒店规定的岗位级别设定办理。 酒店奖罚规章制度 二、员工惩罚制度: (一)处罚等级 ‎ ‎ (1)轻微过失 处罚10-50元,并签第一次《处罚通知单》,签满3张《处罚通知单》,酒店将给予辞退。 (2)过失 处罚50-100元,并签第一次签《处罚通知单》,签满3张《处罚通知单》,酒店将给予辞退。 (3)严重过失(并签第二次《处罚通知单》) 扣除当月工资的50%(当月工资不够扣除者,从下月工资中继续扣除,依次顺延,或从服装制作费中代扣),并处停工留职察看7天。 (4)开除 扣除工资,服装制作费。 (二)处分权限及程序 (1)解除劳动合同以下处分,由本部门及有关职能部门直接处理;书面警告的,经违纪员工本人签名,由本部门及有关职能部门报行政办公室存档:凡拒绝在违纪单上签名的,处罚上升一级。 (2)解除劳动合同处分,由本部门及有关职能部门报行政办公室,行政办公室按规定办画理解除合同手续。 (3)开除的员工,由部门、保安部、行政办公室立即联合办理并清除酒店。(特殊情况可直接办理)。 ‎ ‎(4)凡涉及部门经理以上(含部门经理)员工违纪,由有关职能部门书面报总经理或总经理行政办公室,由总经理报董事会批准后,由行政办公室办理处分手续。(本条款也适用于经理以上人员的解聘)。 (三)处分有效期限 凡犯轻微过失签书面警告第一次者二个月内撤消;第二次警告者三个月内撤消,第二次者半年内撤消(含严重过失且签第二次《处罚通知单》者)。员工犯有上述过失后,确有悔改且各方面表现良好,经部门经理提出,行政办公室核准,报清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办公室备案,可提前撤消。 (四)过失性质 轻微过失(第违反以下次,给予书面警告一次); 1.一个月内迟到三次或早退一次; 2.上、下班不到部门签到,或上班时间不经允许外出; 3.上、下班不按指定通道进出; 4.不按规定的时间站立或站位时倚靠其它倚靠物; 5.对客人服务有按规范标准服务或见客、见上司、同事不问候者; 6.因工作失误,忘录消费单者(总单金额不超过100元以内),并由个人赔偿; 7.未经部门经理批准,下班后在酒店无故逗留15分钟以上; 8.不按规定着装,衣着不整洁,不佩戴工号牌; ‎ ‎ 9.擅自离开本岗位,但尚未离开本酒店(串岗)未酿成事故; 10.违反安全操作规章制度,但尚未造成后果; 11.未经部门经理批准或非工作需要走客用通道; 12.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就餐; 13.在工作时间到卫生间吸烟或吸流动烟; 14.未经部门负责干部和行政办公室同意带亲朋参观酒店; 15.未经部门经理同意进入或参观酒店其它部门; 16.未经部门经理同意打私人电话或用内线电话聊天; 17.在酒店内行为不检点,如大声喧哗,追逐打闹; 18.工作时间洗澡、吃零食、听收音机、看书报杂志; 19.工作时间扎堆闲聊,影响服务质量; 20.拨弄是非,影响员工团结; 21.擅自变更办公室、更衣柜,床位擅自更换钥匙或加锁; 22.违反银川市政府关于建设文明城市的有关规定; 23.区域卫生检查不合格者; 24.私自将食品带入酒店; 25.在酒店洗涤私人衣物或到洗衣房熨烫衣服; 26.由于工作过失,造成酒店财物损失200元以内; 27.厨房员工穿工作擅自进入非工作区; ‎ ‎ 28.工作时间手插口袋或在客人面前手抱胸前; 29.不按规定时间关闭各种设备设施; 30.不按规定折兑浴区内的洗浴用品; 31.了解其他员工犯有严重过失行为知情不报者; 32.给服务技师乱点钟者; 33.穿便服在营业区走动者(特殊情况除外); 34.非工作需要,用内线电话闲聊; 35.交接班事项不清楚或用品交接不完善; 36.工作区域内存放私人物品; 37.不按规定时间开关设备或使用设备。 38.在夜间执班时穿个人衣物执班; 39.到员工洗澡间洗衣服; 酒店奖罚规章制度 一、处罚和奖励原则 (一)处罚种类分为: 1、行政处罚:告诫、警告、辞退。 2、经济处罚:各类行政处罚附带相应的经济处罚。 ①告诫:罚款 5~50元; ②警告:罚款 100~200元; ③辞退:只发放按出勤日计算的基本工资; (二)奖励种类分为: 1、行政奖励:通报表扬、嘉奖、晋级。 ‎ ‎ 2、经济奖励:各类行政奖励附带相应的经济奖励。 ①通报表扬:奖金 50~100元; ②嘉奖:奖金 150~300元; ③晋级:原有岗位工资晋升一级(并不代表职位变动); 二、实施细则 (一)处罚细则: 告诫过失 1) 由于工作失误或不慎,引起客人不快的; 2) 工作推诿、懈怠,工作被动导致服务工作受影响; 3) 在服务中漫不经心; 4) 没有正当理由,未能很好的完成本职工作的; 5) 工作时饮酒或睡觉; 6) 为个人目的下班后在酒店逗留,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的; 7) 未经许可,擅自在宿舍留宿外来人员的; 8) 个人的仪容仪表没有达到酒店要求; 9) 不遵守员工宿舍规定; 10) 不遵守酒店着装规定; 11) 上下班不按时打卡或签到; 12) 无故迟到或早退20分钟以内的; 13) 工作时在工作地点以外地区游逛; 14) 违反酒店礼貌规定; ‎ ‎ 15) 擅自在公共场所制造噪音或有其它干扰他人的行为; 16) 违反员工餐厅规定; 17) 在上班时间或在员工餐厅以外的地方吃喝或嚼口香糖; 18) 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及其它不卫生习惯; 19) 不维护工作区域,员工宿舍,更衣室等地点的卫生; 20) 未经许可进入非公共区域(如:厨房等); 21) 报告工作时不诚实; 22) 随意使用酒店客人设施; 23) 工作时干私活; 24) 管理干部所管辖的直接下属一个月内合计3次以上告诫过失的; 25) 管理干部发现员工过失不予纠正或隐瞒不报的; 26) 管理干部的直接下属有重大违纪现象的; 警告过失 1) 由于违规操作或不慎造成财产轻度损失或客人投诉; 2) 未经许可随意使用酒店电脑,国际/国内直拨电话或其它设备造成公司损失的; 3) 未经公司或客人许可进入宾客房间; 4) 未经许可,擅自在客房内过夜的(需同时缴纳等额的房款); ‎ ‎ 5) 未经许可在酒店兜售物品; 6) 因粗心大意丢失酒店钥匙; 7) 未遵守酒店经营程序,导致酒店,客人或员工损失; 8) 浪费酒店财物,如餐具,食品,纸张等; 9) 制造或传播有损酒店、客人或员工的闲言碎语; 10) 未经许可更改工作班次; 11) 未通知有关人员而无故缺勤一天,未对工作造成较大影响的; 12) 违反/拒绝接受酒店/主管的决定,指示,政策或工作程序; 13) 不参加酒店或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定期体检; 14) 违反酒店/国家防火规定、安全政策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15) 进出酒店时拒绝警卫检查; 16) 为其他员工打卡; 17) 拿取/食用酒店或客人的食品或饮料,尚不构成盗窃的; 辞退过失 1) 同客人吵架或当客人的面争吵; 2) 对客人粗鲁或顶撞客人; 3) 向客人索要或暗示希望得到小费; 4) 为个人目的向客人多收或少收或更改帐单/收据; ‎ ‎ 5) 欺骗或骚扰客人; 6) 未经许可复制酒店钥匙; 7) 未经酒店许可受雇其它公司或从事其它工作; 8) 在未通知的情况下,无故缺勤连续两天或本月累计两日; 9) 故意不向酒店报告自己的传染性疾病; 10) 拾遗不交,据为已有,如现金等; 11) 同酒店客人进行个人交易,从而与饭店利益发生冲突; 12) 组织或参与不道德活动; 13) 在酒店质量监测活动中有弄虚作假等欺诈行为或知情不报、管理不善; 14) 偷窃行为; 15) 骚扰、欺辱,危害饭店客人或员工; 16) 斗殴或怂恿打架斗殴; 17) 从事任何违法活动,如赌博等; 18) 违反国家其它法令; 19) 由于失职,造成酒店较大损失或宾客投诉的。 备 注: 1、在告诫处分有效期内,重犯类似错误将给予警告处分; ‎ ‎2、在警告处分有效期内,再犯任何错误将同时给予留店察看处分,岗位工资下调一级; 3、留店察看期间,有违纪现象的公司将对其进行辞退处理; 4、处分的有效期:告诫1个月,警告3 个月,留店察看6个月。 (二)奖励细则: 通报表扬 1) 由于优质服务而得到宾客表扬的; 2) 一惯工作表现好,得到领导认可的; 3) 拾金不昧; 4) 连续三个月没有违纪现象的; 5) 积极参加文化和业务培训,业务和文化考核达标并名列前三名的; 6) 服务技能优越,能够其他带领员工共同进步的; 7) 为维护社会公德和山庄秩序见义勇为的; 嘉 奖 1) 对酒店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证明行之有效的; 2) 因能及时发现苗头或采取相关措施,防止或避免了可能发生的事故或损害山庄的事件的; 3) 见义勇为且为山庄挽回较大经济损失的; 4) ‎ 在外派工作、有关竞赛或评比中为酒店争得显著荣誉的; 5) 3个月内连续两次以上受到通报表扬的; 6) 其他表现优异或贡献突出的; 晋 级 1) 发现事故苗头或采取相应措施避免重大安全事故,为山庄挽回重大损失的; 2) 1年内连续3次以上受到嘉奖的; 3) 服务技能优越、管理水平突出得到到宾客多次表扬或事迹突出的; 4) 本年度得到总公司嘉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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