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5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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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纪委案件审理工作总结
纪委案件审理工作总结 篇一:乡镇纪检案件审理存在问题的思考 乡镇纪检案件审理存在问题的思考 天目镇纪委 天目镇纪委近年来在上级纪委的领导下,围绕服务建设幸福巴源目标,加强监察,加强效能建设,加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惩处,提高办案能力水平,优化建设环境,为全乡发展提供有效助力。近三年来,先后查处案件6起,处分6人,从办案中发现,当前乡镇纪委案件审理工作中存在着一些问题,不同程度影响到案件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一、主要问题 一是缺乏熟悉审理业务的人员。天目镇纪委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3名,下辖8个村(居)配备了8名纪检员,但真正审理业务熟悉的人几乎没有,案件审理业务还要靠巴源区区纪委案件审理室协审把关。由于案件审理工作政策业务性强,有基础肯钻研的专职人员要一年以上才能胜任,一般的专职人员要三年左右才能胜任。加上乡镇纪委编制少,专职审理人员难稳定。而天目镇现职的几名委员从事纪检监察工作时间不长,虽然各自具有一定的专业能力,但没有一人能熟悉甚至系统掌握法律、经济等各方面专业知识,无法独立进行案件审理。在案件审理查处工作中碰到问题依赖上级审理室解决,业务水平难以提高。 二是检查审理分离难做到。乡纪检检查人员与审理人员“查审一锅煮”的现象成为常态。乡纪委5人,真正参与案件的检查和审理的一般不超过3人。实际操作一般都是由2人侧重从事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案件查审,在案件中看到的查审分离4个人的名字,多数是形式上的签名。 三是村支部党员到会率低。处分村级违纪党员必须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按规定党员必须到会80%才能召开,但往往很难达到。究其原因:一是思想上认识有欠缺。少数经济上有负债的村,对于召开党员大会有疑虑,认为召开党员大会村里要酌情给予一定补贴,加重负担,而不予补贴就会有部分党员不愿意参会到场。二是临时请假不来的党员多。有些党员习惯做好人,听说是处分违纪党员就不愿意参加。党员到会率要想达到80%,确实存在一定的难度。 四是处分决定普遍从轻。乡纪委查办案件,做出处分决定普遍从轻,一是经常有基层村(居)支部申请减轻处分。究其原因:其一农村党员文化素质偏低。理解领会《党纪处分条例》精神不够,造成在思想行动上不能与上级保持一致。如豫园湖村党员违法生育二胎应予严重警告处分,但村支部党员普遍认为可以视当事人平常表现予以从轻处罚;其二老好人思想作怪。很多党员都是乡里乡亲,感情用事为重,认为当事人所犯错误不是很严重,未造成重大后果就应该从轻处罚。因此在讨论给予处分意见时倾向从轻处分。二是本着治病救人原则倾向于从轻。乡纪委处分党员目的是为了治病救人,今后工作中也还要依靠这些党员开展,对于犯错误的党员,只要能及时承认所犯错误,主动承担责任,乡纪委也不希望从严处罚,以免造成上下对立情绪。 二、解决对策1、学干结合,提高水平。一要加强培训,提高业务水平。由区纪委通过举办业务培训班、以会代训、以案代训等形式使乡镇审理人员尽快掌握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水平。二要强化实践,提高办案水平。对一些复杂有难度的案件,可以考虑抽调乡镇纪检人员联合办案,学干结合、工训结合,进行面对面的业务指导,让他们在工作实践中提高业务水平。三要完善稳定审理人员队伍。尽量保持纪检案件审理人员相对稳定。 2、查审分离,督促到位。一要利用协审把好查审分离关。利用乡镇案件必须经区纪委审理室协审后才能处理的规定,区纪委审理室在协审案件时,把查审分离作为协审案件的一项重要内容。二要将查审分离列入年终责任制考评,凡在协审中发现查审不分离的案件,年终考评予以扣分。篇二:审理室工作总结 审理室201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2年审理室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会议精神,在上级审理室和县纪委的领导下,全面履行职责,创新案件审理工作的思路和方法,以实事求是的原则开展案件审理工作。现将上半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 紧密联系案件审理工作的实际,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把学理论、学政策、学业务当作一项重要任务。认真学习《中国监察》、《纪检监察报》等党报党刊,学习《干部素养读本》、《落实重于一切》等书籍。进一步熟悉和掌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条规和案件审理方面的业务知识,并且认真总结学习经验和学习体会,不断提高执纪水平和业务能力。 二、依法依纪审理案件 审理室严格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办案基本要求,坚持原则,秉公执纪,严把审核关口,依纪依法审核违犯党纪政纪案件。今年上半年,我室共审结违犯党纪政纪案件7件,处分7人,涉及副科级以上干部2人,其中,给予开除党籍处分4人、党内严重警告2人,党内警告处分1人;开除公职处分2人。 我室始终以保证案件质量为重点,着力提高案件审核的能力和水平。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每一起案件特别是重大事故和突发事件等责任追究案件,都放到全局虑,确保案件处理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进一步保证了案件审理工作取得良好的综合效果。二是坚持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加强沟通协调,及时了解和掌握案件查办中的问题,适时提出阶段性工作建议,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三是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加大对办案程序的监督力度,突出对办案期限等情况的全面审核,注重处分决定的有效执行和落实,维护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强化了案件审核监督,确保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依纪依法进行。 三、积极开展基层案件审理工作 加强对基层纪委案件审理工作的指导,作为我室的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认真解答关于案件的咨询,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把业务指导的重点放在准确认定违纪性质上,继续加大对基层自办案件的协审力度,确保全县所办案件的整体质量,进一步推行“乡案县审”制度。 我室对全县各乡镇纪委进行划分片区,针对每个片特点,召开座谈会,学习政纪党纪条规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典型案例进行讨论分析,学习贯彻上级会议精神,共同提高我县审理人员的整体业务水平,使乡镇纪检工作得到扎实有效的开展。 在深入基层进行审理业务指导的同时,认真基层纪委工作中的新做法及新经验,共同探讨在审理工作中存在新情况、新问题和疑难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努力写出些有一定价值的调研文章。 四、在做好审理业务工作的同时,服务大局,服从领导的安排,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一是按时完成市纪委布置的案件审理方面的数据统计和业务调研任务;二是积极参加“三双”惠民活动;三是对退伍军人安置情况进行监督。 今年上半年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在以后工作中,增强学习意识,抓审理队伍素质建设、提高审理水平、创新审理工作思路、完善审理监督机制,力争审理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O一二年六月八日篇三:案件审理半年 今年来,我室在委局的正确领导下,在职能科室的大力支持协助下,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推动下,创新案件审理工作的思路和方法,突出“和谐审理、阳光处分”,全面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案件审理工作各项任务。 一、半年来的主要工作情况 (一)案件审核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案件审理室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办案基本要求,坚持原则,秉公执纪,严把审核关口,依纪依法审核处理了一批违犯党纪政纪的案件。 半年来,我室始终以保证案件质量为重点,着力提高案件审核的能力和水平。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每一起案件特别是重大事故和突发事件等责任追究案件,都放到全局中考虑,确保案件处理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进一步保证了案件查办工作取得良好的综合效果。二是坚持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加强沟通协调,及时了解和掌握案件查办中的问题,适时提出阶段性工作建议,进一步提高了办案效率。三是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加大对办案程序的监督力度,突出对办案期限、调查措施和涉案款物等情况的全面审核,注重处分决定的有效执行和落实,维护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强化了以案件检查的审核监督,确保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依纪依法进行。(三)业务指导成效显著。我室始终坚持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为重点,扎实有效地开展业务指导。工作更加具有针对性,形式更加多样便捷,对进一步提升履行案件审理职责的工作能力和水平,整体推进案件审理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加强个案指导。二是编撰学习资料。三是召开各种专题研讨会、座谈会、经验交流会以及举办培训班等。四是加强调查研究。针对工作中重点和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通过广泛的座谈、讨论、交流,总结实践,深化理论,为进一步做好业务指导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回顾半年来的工作,我们的主要经验和体会: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只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要求,把案件审理工作放在全局中谋划,统筹考虑,全面把握,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突出工作重点,把握好时机和节奏,才能保证执纪活动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二是坚持以党章、宪法和法律法规为准绳。只有按照党章的要求,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把依纪依法的要求落实到审理工作各个环节,全面履行审核把关职能,充分发挥监督制约作用,才能保证案件质量,维护和保障党员、行政监察对象的合法权益,促进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执纪、依法行政。三是坚持审理工作与时俱进。只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在继承和发扬好传统、好做法、好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发展变化的形势需要,拓宽视野,创新思路,更新观念,改进工作,完善体制,才能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案件审理工作,保证案件审理工作的科学发展。四是坚持加强审理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培养。只有不断地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审理干部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完善知识结构,才能造就一支党性强、素质高、可信赖的案件审理干部队伍,为完成好各项审理工作任务提供保证。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应当看到,同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发展的要求相比,当前案件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基层纪检部门案件审理工作相对薄弱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对案件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还缺乏更深入系统的研究等等。这些问题需要我们根据形势发展和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二、下半年案件审理工作任务和要求 案件审理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贯彻中、省、市纪委全会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全面履行审理工作职责,切实完成各项任务。《》 纪委案件审理工作总结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