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4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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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市投资发展软环境建设调研报告
市投资发展软环境建设调研报告 一、环境建设具体情况 目前,我市的投资发展软环境建设与“跨越发展、崛起腾飞”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一些深层次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一)思想认识偏差。少数领导干部开拓创新意识不强,观念保守,不能与时俱进,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缺乏进取心和责任心,应付事务多,开拓进取少,有风险的不敢干、有难度的不愿干、无先例的不肯干。比如:苏南许多地方实行审批权、许可权相对集中的“一站式”服务,有效地解决了“中梗阻”问题,提高了行政效率。但我市的个别单位领导干部片面强调客观理由,认为“市里没有规定,外地是外地,xxx是xxx”,致使外地的好做法很难在我市得到运用和推广。少数机关干部思想不够解放,观念更新慢,不敢突破常规,冲破条条框框;不敢承担风险,承担责任;固步自封、因循守旧思想严重;固守本本主义,喜欢上行下效。少数领导干部对软环境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说的少,做得更少,处于一般应付,对已经出台的规章制度和承诺没有很好地兑现和落实。比如:“行风热线”开办之初,各上线单位基本上都能坚持“一把手”上线,但是后来大多数单位就变成副职、甚至中层干部上线,甚有个别单位安排单位内部人员冒充群众拨打热线电话,欺上瞒下,蒙混过关。少数领导干部不是追求一流的工作成绩,而是在职务消费上相互攀比。还有个别单位领导同志对本单位出现的损害投资发展软环境的人和事处理不及时、不到位,强调客观理由多,不敢严管重处,甚至放纵属下。 (二)行政行为失范。集中整治过程中已经初步解决的一些问题在有些领域、有些部门又有所反弹。一些行政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政、越权执法、滥用权力等问题仍然存在,侵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事件屡有发生。权力利益化、利益部门化,与民争利、谋私现象在少数单位和部门,甚至个别领导干部身上依然存在,有的不给好处不办事、人情不到不办事,吃拿卡要、胡乱作为。一些执法单位不能很好地寓监管于服务中,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有利可图的争相检查,甚至少数单位为了部门利益,以创收为目的,以罚代法。创收任务是完成了,可客商却给罚怕了、罚走了,也把xxx的对外形象罚坏了、罚糟了。另外,基层站所队的工作作风还没有得到强有力的治理和整顿,随意执法现象时有发生,执法队伍的素质不高,存在执法不公,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三)工作效率低下。部分有审批职能的单位对市委、市政府出台的重大决策执行不力,不能从企业的角度考虑问题,上热下冷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还很突出,企业和投资者意见很大。一是项目集中度不高。目前,我市进入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审批项目330个,其中有一部分项目还是体外循环,而苏州进中心的项目是516项、扬州是575项。有的单位因为受利益驱动,不愿意让“油水多”、“含金量高”的项目进入中心,有的在项目设置上巧做文章。有少数项目承诺进中心而未进中心,其中包括一些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项目,有些单位甚至将已进入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审批项目又收了回去。二是项目承诺期限长。一些审批部门审批环节仍然过多、审批周期仍然过长,使许多项目可以在更短时间内审批的却不能快速审批。 经过三轮改革,我市保留审批事项的承诺时限有了大幅度压缩,但与其他地区比较,还有进一步压缩的空间。通过与镇江市的259个项目对比,镇江市承诺时限比我市长的49个,相等的51个,比我市短的有159个。在我市承诺进中心的330个项目中,只有30个项目为即办项目,96个项目的承诺期限在7天(含7天)以下,而承诺期限在7天以上的项目为204个,占到进中心项目数的62%。三是项目进中心不彻底。有些单位没有对窗口给予充分授权,造成办事群众两头跑。在我市承诺进中心的330个项目中,能在窗口直接办结的仅有43个。进中心部门中,除国税、地税、工商、城管、卫生等部门外,其他部门处长以下实质性审查工作大部分要回后方完成,审批窗口变成了“收发室”,一方面造成办事群众两头跑,另一方面也加大了中心开展联合审批工作的难度,审批周期始终没有实质性的压缩。比如,目前我市基本建设项目审批需要11个环节85个工作日,而上海浦东只需要7个环节60个工作日,苏南一些地方工业企业基本建设审批阶段行政许可仅需40个工作日,差距非常明显。 (四)服务意识不强。一些部门主动服务不够,没有从思想深处真正树立起服务的观念,缺乏主动服务发展、服务企业、服务基层的基本意识。想问题、办事情,考虑部门利益多,考虑整体利益少,遇到事情互相推诿扯皮,配合协作不够,几个环节有时看起来跟谁都有关系,但又谁都没有责任,实际是存在协调不到位的问题。有关部门同企业的联系和沟通迹比较少,不能及时了解企业的需求。有些部门对招商引资进来的企业跟踪服务不够,甚至出尔反尔,不兑现当初的承诺。个别服务部门、审批部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人难找”的现象仍然存在。“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等服务制度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存在流于形式的问题,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外来企业进入我市的门槛还比较高,不能吸引更多的外来投资者来我市投资。特别是个别部门常规性收费标准偏高,经常利用节日庆典向企业发请贴等,收取赞助费,企业反映比较多。 (五)履职能力不高。一些干部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不高,与我市跨越发展的要求不相称。少数机关干部宗旨意识不很强,投身发展、服务大局的能力不够高。个别单位和人员遇到具体问题,不是从方便企业和支持服务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而是死搬教条,墨守陈规,方法呆板,不敢越雷池半步,变通能力差。行政机关以及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还不能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以及依法行政的要求相适应。特别突出的是,仍有一些执法人员文化程度低,政治素质差,虽然经过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业务水平仍未得到有效提升,行政执法认定事实不清、程序混乱、适用法律条款不准确的情况较为普遍。近三年,我市行政机关一审行政案件的直接败诉率一直居高不下,在24%左右,名列全省前三位。全市近三年的行政复议案件上升势头明显,维持率仅占56%,有近40%的行政复议案件或多或少地存在问题。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