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4 发布 |
- 37.5 KB |
- 3页
申明敬告: 本站不保证该用户上传的文档完整性,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产生的反悔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文档介绍
特困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助学金发放工作总结
特困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助学金发放工作总结 20xx年以来,在自治区和市民委的正确领导下,我xx民委根据《xx区特困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入学专项补助经费管理使用办法》的文件精神,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的要求,扎实做好20xx年至20xx年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助学金发放工作,使此项民生工程真正落到实处。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 一、成立专门领导机构 20xx年至20xx年由自治区和市民委统一安排分配给港北区民委大学生和重点高中生的贫困生补助名额后,我们民委每年都成立了特困少数民族优秀大、中学生助学金发放工作领导小组,认真深入基层摸底调查、召开群众会、研讨会。主要负责对自治区和市民委助学金发放和监督,确保我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按时领到助学金。 二、 二、发放基本情况 我区自20xx至20xx年享受自治区和市民委扶助少数民族助学金的情况是:共受助特困大学生27名,考上重点高中生28名,受助总人数共55人,共发放助学金xxxx元。到目前,共有12名在读重点,17名在读大学,26名已经毕业参加社会工作,成为社会有用人才。 三、严格对受助学生资格审核工作 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和资助政策要求,一是主动和乡统战委员和村干部联系,了解贫困生的基本情况,所考上的学校和在学校的现实表现、本人的真实想法和家庭的实际情况。由贫困学生个人写出申请书,填好入学专项补助经费申请书,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区民委对受理学生申请,对受助对象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资助名单;将确定的资助名单在其村所在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区民委将名单和资料报至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查。 四、加强对助学金发放监督和管理 区民委严格对学生助学金的监督管理。助学金以采用现金形式发放,由其本人持其身份证来领取。如果本人已去学校后,则由其父母来代表领取,并查看其父母的身份证,做好签字等一系列手续,做到无外人冒领情况发生,确保一元一分发到特困少数民族优秀学生手中。 五、规范资助工作档案 区民委认真重视学生资助资料档案归档建设,完善受助学生档案资料(受助学生身份证、助学金申请表、户籍证明、困难补助证明、助学金发放签字册等),认真收集整理,并归档备查,规范学生资助工作档案一査即明。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