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4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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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社区居民公约内容三篇 社区居民公约内容
社区居民公约内容三篇 社区居民公约内容 精品文档,仅供参考 社区居民公约内容三篇 社区居民公约内容 为了推进村民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建设文明卫生新社区,制定本居民公约,下面是本站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社区居民公约内容 为了营造社区整洁、美观、舒适安静的环境,维护全体居民的利益,特制订此居民公约,望各位居民自觉遵守,并互相监督。 一、遵纪守法,践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 1、恪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争做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 2、邻里之间互相关心、和睦相处,发生纠纷主动调解,维护社区公共秩序。 3、父母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子女尽瞻养老人的义务。 4、喜事新办,丧事从俭,提倡晚婚晚育,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爱护社区的公用设施和一草一木 1、不随意践踏草坪和采摘花木; 2、不在人行道和草坪上踢足球、打篮球,以防砸坏路灯等公共设施; 3、负责教育和监督装修工在搬运建材时,不损坏单元门,扶梯和过道墙面。 三、讲文明、讲卫生,保持社区环境整洁美观 1、不向阳台外泼水、扔垃圾; 2、不随地吐痰、不乱扔香烟头、纸屑、果壳; 3、按要求分类投放垃圾,不将垃圾袋堆放走廊或乱丢或置于垃圾桶外; 4、负责教育和监督装修工文明装修,不乱倒垃圾。保持共用走廊清洁,装修时关上户门。 四、自觉遵守社区内行车停车规定 1、社区内行车必须限速、安全行驶,不能乱鸣喇叭; 2、车辆按规定有序停放; 3、外来车辆,原则上不准长时间停在社区,不准在社区内停车过夜; 4、乘出租车进出社区,要告知司机登记备案。 五、自觉遵守有关饲养家禽和宠物的规定 1、社区内禁止饲养家禽; 2、宠物出户必须由主人手牵看护,避免咬伤或惊吓小孩和路人; 3、宠物粪便应随时清除; 4、宠物不能影响他人正常休息,如有影响,主人必须妥善处理或停止饲养。 六、自觉遵守房屋装修的有关规定 1、不搞影响社区外观形象的装修; 2、考虑到居民的休息,规定的装修时间为8:00--19:00,中午12:00--13:30; 3、装运材料的汽车和搬家车只能停在路边,不能开进院落,以免轧坏台阶。 七、严格遵守社区治安和防火防盗的有关规定 1、住户将住房外租,必须经社区核查,并报公安部门登记; 2、注意随手关闭单元门,如出现可疑人员,应立即报告; 3、不使用柴薪烧火做饭; 4、自觉抵制黄、赌、毒,如发现黄、赌、毒情况立即报告社区保安。 本居民公约经2012年1月1日第次社区业主会议通过。对违约的居民由社区居民公约执约队视其违约的轻重、损失的大小和态度的好坏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公开谴责和赔偿损失的处罚。社区居民公约内容 第一条、热爱祖国,建设新城。 热爱祖国、 热爱社区,建设社区,自觉维护社区荣誉和利益,支持社区党组织、居委会、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社区居监会的各项工作、决议和规定,积极参加社区各项公益活动和志愿者活动。 第二条、民族团结,拥军爱民。各民族居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争创五星级文明户、五星级示范户、康福家示范户。 第三条、言行文明,助残帮贫。讲文明、懂礼貌、不讲脏话、粗话。发扬爱心助残的优良传统,在助残日期间开展献爱心活动,为残疾居民献一份真情。 第四条、尊师重教,崇尚科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开展文明健康的文娱活动,不看淫秽书刊,录像等,不参与赌博、吸毒,不做违法犯罪的事。 第五条、爱岗敬业,勤劳致富。热爱本职工作,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勤俭持家,勤劳致富。 第六条、遵纪守法,爱护公物。社区居民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好居民。 第七条、讲究卫生,保护环境。倡导低碳环保生活方式,共同建设环境优美社区和小区(院落)。主动参加本社区和小区(院落)的环境卫生打扫。生活垃圾倒入指定位置,房前屋后、楼梯过道不堆放杂物,自行车、机动车按指定地点停放。不敞养宠物,小区内不养畜禽。不损坏公共设施和花草树木,自觉缴纳清洁卫生费和生活垃圾处理费。 第八条、尊老爱幼、邻里团结。发扬尊老爱幼传统美德。父母应尽教育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当好监护人;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与老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要经常回家探望老人,打电话问候老人,关心关怀老人。邻里之间要相互多往来,增进交流,和谐相处,要互尊、互助、互爱,以礼相待,不做损害他人利益的事,不说损害他人利益的话;。 第九条、计划生育、勤俭节约。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政策,优生优育,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生育。居民不得以外出务工经商为由政策外生育,也不得藏匿外来流动人口政策外生育。已婚妇女自觉接受妇女普查服务,政策外怀孕应自觉采取补救措施。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不大操大办红白喜事。提倡文明治丧,禁止丧事活动影响他人,文明祭祖,推行火葬,节约用水、用电、用气。 第十条、破除迷信,移风易俗。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邪教组织,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参加邪教和非法组织活动。 第十一条、本公约经居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之日起实施。社区居民公约内容 为构建和谐社区,加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使广大居民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规范居民行为,增强法制观念,维护居民合法权益,使其真正做文明人、讲文明话、办文明事,弘扬文明新风,特制定本居民公约: 一、社会治安 第一条每个居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邪教组织作斗争。 第二条居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搬弄是非。 第三条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第四条严禁偷盗设施、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码、赌博,严禁替罪犯隐藏赃物;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电、交通、生产等公共设施。 第五条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存储和买卖爆炸物品,非法生产、销售烟火、爆炸物品和购置各种枪支,须经公安机关批准。拾到枪支弹药、爆炸危险物后,要及时上缴公安机关。 第六条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占他人住宅,不准隐匿毁弃、私拆他人邮件;不制作、出售、传播淫秽物品,尊重妇女,遵守社会公德。 第七条严格用水、用电管理,不经批准,不准私自安装水电设施,节约用水用电,严禁偷水偷电,一经发现,给予处罚。 第八条认真遵守户口管理规定,出生、死亡要及时申报或注销;外来人员需要在本社区短期居住的,应向社区居委会汇报,办理相关手续;在本社区暂住务工、经商的外来人员,必须服从本社区的居民公约,严禁非婚生育,否则接受处罚。 第九条对违犯上述社会治安条款者,按以下办法处理:一触犯法律法规的,报送司法机关处理。二情节较轻、且尚未触犯刑事或治安处罚条例的,由居委会批评、教育。 二、社风民俗 第十条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搞封建迷信活动、邪教组织及其它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第十一条倡导婚事新办,反对铺张浪费,推行丧事从俭,实行殡葬改革,破除陈规旧俗;不请神弄鬼,不算卦相面,不看风水;不听、不看、不传迷信或淫秽书刊、音像。 第十二条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和宗族活动;广泛开展学科学、用科学、靠科学发家致富的比、学、赶、帮活动。 第十三条积极参加社区组织的各种文化、体育活动,倡导全民健身运动;提倡见义勇为,伸张正义,遵守社会公德,尊老爱幼,加强自身修养,学习科技文化,跟上社会步伐,做新时代的榜样;积极申请加入党团组织。 第十四条服从城市建房规划,不扩占、不超高;搬迁、拆迁不提过分要求;拆旧翻新或新建必须经社区居委会、规划局、国土资源局批准,统一安排,不准擅自动工;自觉拆除一切违章建筑。 第十五条确保道路畅通,不准在道路上随意乱开口子,必要时申请社区居委会批准。 第十六条违犯上述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相邻关系 第十七条居民之间要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帮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相邻关系。 第十八条在经营、生活、借贷、社会交往过程中,应遵循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小事不斤斤计较。 第十九条依法使用房屋,不乱搭乱建,不挤占公共场地,不得损害整体规划和四邻利益,不得侵占道路和下水道等基础设施。 第二十条居民饲养的动物、家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承担经济责任;没有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监护人应承担经济责任。 第二十一条邻里发生纠纷,能自行调解的自行调解处理,不能自行处理的依靠组织解决,不能仗势欺人、强加他人。对不听劝阻制造纠纷的当事人,情节轻微的给予教育,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的必须承担医疗费用及法律责任,返还或修理、重做、更换被损害的财产,并按实际损失的一倍以上进行赔偿。 四、婚姻家庭 第二十二条社区居民要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 第二十三条婚姻大事由本人作主,反对他人包办干涉,不得借婚姻索取财物。 第二十四条自觉做到计划生育、晚婚晚育、少生优育;育龄夫妇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有关政策。 第二十五条夫妻在家庭中的地位平等,反对男尊女卑,不准打骂妻子,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共同管理家庭财产。 第二十六条父母、继父母承担未成年人或无生活能力子女的抚养教育,不准虐待病残儿、继子女和收养的子女,不准使中小学生中途辍学。 第二十七条子女应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提供居住及生活环境,承担相应生活费及医疗费,使老人过上安逸的晚年生活。 五、环境卫生 第二十八条居民各家各户,应自觉缴纳卫生垃圾清运费,门前院内要保持清洁,消除暴露垃圾,清理卫生死角,清除废弃堆积物;禁止在公共场所乱吐乱扔,乱倒垃圾、污水和渣土。 第二十九条搞好公共卫生和居容整洁,确保街道畅通,道路两边不准长期堆放沙、砖、石等建筑材料。凡有上述情况者,应自觉纠正,不准挤街占道,乱搭乱建。 幸福社区居民委员会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