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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2021年双拥工作计划3篇
公安局2021年双拥工作计划3篇 公安局2021年双拥工作计划 为认真做好新形势下双拥工作,促进军地全面和谐持续发展,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双拥模范县创建活动。根据《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规定和《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要求,结合固始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双拥工作与经济建设同步发展、国防观念与改革开放意识同步增强、优抚保障水平与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同步提高的原则,紧紧围绕巩固和发展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新型军政军民关系,着眼于巩固和加强军政军民团结以促进军民融合式发展,大力弘扬和实践双拥工作优良传统,积极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促进双拥工作整体水平提高,以扎实有力措施,201x年创建成省级双拥模范县,202x年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县创建目标。 二、创建任务及责任 (一)组织领导坚强有力 1、各级党委、政府和驻固部队要把双拥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部队建设的总体规划,把双拥工作作为事关全局、涉及长远的大事来抓;把创建双拥模范县工作纳入201x年和今后工作计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并列入年度考评项目,保证双拥工作落到实处;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双拥工作,经常深入驻固部队,帮助解决存在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2、各级各部门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一次全体成员会议,县委、县政府和驻固部队每年召开一次议军议政会议或军地联席会议,做到会议、活动有记载。 3、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制定年度双拥工作计划,落实创建双拥模范县措施,突出互办实事重点,年终进行工作总结,单位负责人每年要对双拥工作进行专题书面述职。 4、坚持各级党政领导与驻固部队建立联系点制度。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每半年至少到联系点一次,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双拥工作方针、政策,教育官兵安心服役、献身国防。听取部队对地方经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联系点搞好双拥工作。 5、进一步加强县、乡双拥办公室建设,认真落实双拥工作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和办公场所,充分发挥其组织、指导、协调、检查、督促、交流经验和沟通情况等作用。 牵头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双拥办、驻固各部队及其他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办事处)。 (二)宣传教育广泛深入 1、县委宣传部要制定年度国防教育计划,督促各级各部门抓好工作落实。县委党校要开设国防教育课;县教体局要把国防教育纳入全县各类学校教育之中,积极开展国防教育活动。各高中、职专等学校要按照《高级中学军事训练大纲》要求,开展7至14天的新生军训工作,使在校生受教育面达到100%;小学和初级中学将国防教育的内容纳入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国防教育,增强学生国防意识。 2、各新闻单位全年在市级以上新闻单位刊(播)发双拥工作稿件不得少于2篇(条);固始网要开辟双拥栏目,专题宣传双拥工作;固始电视台要及时报道双拥工作新闻,滚动播出双拥宣传标语;各成员单位在县级以上新闻单位发稿不得少于1篇(条)。 3、将每年的8月确定为双拥活动月,县委宣传部负责举办一次国防知识竞赛和双拥有奖征文活动,各成员单位、各机关团体要积极组织*员、共青团员、民兵和广大市民与驻固部队开展联谊、联欢活动,大力宣传双拥工作。 4、实施双拥宣传“五个一”工程。即县委宣传部、县双拥办负责印制一部双拥宣传画册;县委宣传部负责宣传一批双拥模范先进单位和个人先进事迹;县文广新局负责精心制作一部反映近年来双拥工作成果的电视专题片;团县委、县妇联、驻固部队负责组织一场高质量的军*谊晚会;县双拥办负责编印一期双拥工作简报。 5、县双拥办负责在繁华地段、临街门面制作双拥宣传标语,高速路出口和广场设置大型永久性双拥宣传标牌,以营造浓厚的双拥氛围。住建、公用、交通、公安、*等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为宣传标牌设置提供方便。 6、驻固部队要经常组织官兵学习拥政爱民政策和地方法规,充分利用民兵之家、军人俱乐部、国防教育活动室、墙报、黑板报、宣传牌、标语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双拥宣传,进一步提高支持和服务“第二故乡”建设的自觉性。要在县重点中小学确定一批爱国主义、国防教育兼职辅导员和军事训练兼职教员,并成立军事活动指导机构,帮助学校搞好爱国主义、国防教育和军训活动,共建和谐校园,提高师生综合素质。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文广新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民政局、团县委、县双拥办、驻固各部队及其他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办事处)。 (三)拥军工作扎实有效 1、要把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积极支持部队做好军事斗争准备;按规定落实军供人员、经费、设备,提高保障能力,大力支持部队后勤保障。 2、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县发改委要大力支持重点军事工程建设,在规划审批、土地征用、设施配套等方面给予优先优惠,支持部队重点军事工程建设任务。 3、县司法局负责开展司法拥军活动,建立健全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机制,积极稳妥地处理涉军案件和有关问题。 4、县民族宗教局要充分调动少数民族拥军优属的光荣传统,大力组织开展民族拥军活动。 5、县、乡镇(办事处)要组织开展科技、教育、文化拥军活动,支持部队实施信息化建设和人才战略工程。 6、县人社局负责积极帮助随军随调家属就业,扶持退伍军人带头创业致富;县教体局负责解决军人子女入学、入托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 7、县双拥办在“八•一”、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积极走访慰问驻固部队,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之间的鱼水情谊。 8、县工商联负责组织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开展共建(拥军)活动。 牵头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教体局、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县文广新局、县科技局、县发改委、县民族宗教局、县工商联、县司法局、县人社局、各乡镇(办事处)。 (四)拥政爱民成果显著 1、驻固部队要制定拥政爱民工作计划,做到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参加军地统一组织的为灾区和贫困地区群众送温暖、献爱心捐赠活动;广泛参与和谐固始建设,加强**防联治,协助地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勇于承担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 2、积极参加和支援驻地经济社会建设,在重点参与新农村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中要有具体规划措施,确保援建成效。同时开展多种形式的扶贫帮困工作。 3、积极参与创建文明城市、文明社区(街道)、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活动,在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牵头单位:县人武部。责任单位:驻固各部队。 (五)政策法规落到实处 1、各乡镇(办事处)征兵办公室要严格按照《兵役法》要求向部队输送高质量兵员,以增强部队的战斗力。 2、认真贯彻落《中华人民共和*事设施保*》,有效保护军事设施。 3、按时按标准发放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和残疾军人抚恤定补金。 4、认真解决老红军、老复员军人、烈属、残疾军人生活难、住房难、就医难等问题。 5、认真落实转业军官、复员干部、退役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残疾退役军人、随军家属安置及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全面保障军人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 6、义务兵家庭优待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按时足额发放。 7、县财政局要将城镇退役士兵的自谋职业安置补助费、待分配期间生活补助费列入财政预算,完成军队转业干部和城镇退役士兵的年度安置任务。 8、落实军休服务管理机构人员编制、工作经费,将补助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 9、继续落实优先优惠政策。对驻固部队免缴就医挂号费、免缴军车停车费、免缴军嫂再就业费、军人乘公交免费,在汽车站、超市、商场等场所实行“军人优先”。医院设立“军人优先”、“军人窗口”等标志牌。 10、驻固部队官兵要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群众纪律,尊重少数民族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定期开展拥政爱民教育和群众纪律检查,树立人民军队良好形象。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县双拥办。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局、县人社局、县工商局、县交通运输局、驻固各部队、各乡镇(办事处)。 (六)双拥活动坚持经常 1、建立健全国防教育制度。县委宣传部负责把国防教育纳入全民教育体系,宣传、教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部门将国防教育列入工作计划,县国防教育办公室要做到年度有部署,平时抓落实,年终有检查。 2、建立健全双拥会议制度。把每年8月定为议军议政会议或军地联席会议月,每年召开一次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听取双拥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双拥工作。 3、建立健全走访慰问制度。把每年的“八•一”、春节定为走访慰问驻军和优抚对象活动月。除县级领导走访慰问驻军部队和优抚对象外,各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机关团体要积极开展走访慰问驻固部队和优抚对象活动。 4、建立健全工作汇报制度。每年12月,各成员单位、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将履行职责情况、开展活动情况结合年终总结进行书面工作汇报。从201x年起,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均应听取各成员单位的述职报告。通过述职和报告工作,交流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推动我县双拥工作整体水平提高。 5、建立健全督促检查制度。每年7月和12月,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各乡镇(办事处)的双拥及优抚安置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办,对双拥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经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县委、县政府进行表彰,对工作滞后的单位将通报批评,限期纠正。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办事处)。 (七)军民共建富有成效 1、共建新农村。各基层单位与驻军单位结成共建对子,建立军地双方共建公约和制度。 2、经常开展形式多样的共建活动。 3、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军人道德规范》,军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 4、积极参加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社区等活动,弘扬社会文明新风。 5、组织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开展共建(拥军)活动。 牵头单位:县双拥办、县人武部。责任单位: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及驻固部队 (八)军政军民关系融洽 1、各级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要拥护军队、尊重军人、关心部队建设。驻固部队要尊重地方政府,把驻地当故乡,热爱人民,支持地方工作。 2、各级各部门、驻固各部队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国防建设和军政军民团结的政策、法律和规定,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制定和不断完善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规范性文件、公约等地方性政策、法规。 3、军地无历史遗留问题,无军民纠纷。军地、军民之间出现矛盾,军地领导应主动出面,及时协商,妥善解决。 牵头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驻固部队。 责任单位: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办事处)。 三、工作步骤 (一)组织准备阶段(201x年4月至5月)。研究制定《固始县201x年双拥工作要点》,确定任务,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建立完善各级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双拥办公室以及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和制度。组织召开“固始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扩大会议”,深入发动,下达任务,整体推进。完成各类文件起草、各项指标分解落实、备查资料收集整理以及相关部门的协调等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x年6月至9月)。按照省级双拥模范县标准,修订完善我县双拥创建方案,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抓好亮点,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检查自评阶段(201x年9月至201x年10月)。重点对照河南省创建双拥模范县考评标准进行自查,查缺补漏,完善提高,做好迎接检查各项准备工作。 (四)迎检验收阶段(201x年11月至12月)。重点结合自查情况,制定迎考方案,向省考评组全面汇报我县双拥工作成果,迎接省考核验收。 (五)巩固提高阶段(201x年至201x年)。继续巩固工作成果,全力向双拥模范县创建目标冲刺并在201x年底前实现考核验收和命名。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不断提高双拥工作水平。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双拥工作的领导,要建立健全制度,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把双拥工作纳入军地双方工作规划。层层分解工作目标,落实工作任务,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建立健全账、卡、薄、册,做到工作有标准,办事有程序,考核有依据,检查有记录。 (二)强化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县军民的双拥意识。在全县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合的双拥工作宣传网络,大力宣传驻固部队的历史功绩和光荣传统,宣传广大优抚对象为革命和建设事业做出的卓越贡献,宣传军队与人民相互依存、不可分离的“鱼水情”关系,宣传双拥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模范事迹。通过宣传教育,增强全县人民的双拥意识,大力营造良好的双拥氛围。 (三)开展双拥共建,推动双拥工作深入发展。各级各部门要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加经常性双拥活动。地方要健全拥军优属协调组织和群众性服务网络,驻固部队要建立群众工作领导小组。要注重坚持抓好双拥工作的经常性活动,推动双拥工作向经常化、社会化发展。 (四)加强督导检查,提供强有力的措施保障。各级各部门要健全完善目标明确、责任清楚、评估准确、奖惩分明的创建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创建工作的督导力度,对各级各部门职责的履行,政策的落实,指标、计划、任务的完成情况等,及时进行检查督办,善始善终地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完成每一项工作任务,确保高质量完成争创活动的各项目标要求。 公安局2021年双拥工作计划 2021年,为更深入地开展拥军优属工作,进一步加强军民团结,巩固军民鱼水情,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我镇自身工作,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关于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指示精神,加强各基层的军民共建、国防教育等工作,为营造“军爱民、民拥军、军民鱼水一家亲”的社会氛围,为国家和部队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双拥”工作,提高全镇职工对开展“双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重要性的认识,积极投身于“双拥工作”中,自觉学习国防知识,增强广大职工的国防观念,提高综合素质,为全镇创建“双拥”模范县献计出力。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自觉增强拥军工作责任感 组织各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双拥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通过学习和活动促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双拥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进步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增强国防观念和履行国防义务的自觉性,增强拥军工作的责任感,积极主动为人民子弟兵办实事、办好事,形成爱国拥军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强化保障 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重视双拥工作。一是建立组织领导体系,成立以党委书记祝申康同志为组长的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级组织落实的工作格局,切实加强对双拥工作的领导。二是健全机制,强化落实。要建立健全“双拥”工作管理机制,使“双拥”工作与干部日常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要强化落实,加强各村之间的协调和配合,使拥军工作不流于形式,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理论学习。要联系实际组织广大职工认真学习党中央关于拥政爱民、拥军优属、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学习中、省、市、县关于双拥工作的指示精神,提高对新形势下双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双拥工作的自觉性和能力水平。 (二)重视宣传报道。我镇要把双拥宣传作为一件大事来抓,纳入年度宣传计划,营造双拥活动的舆论,及时报道双拥工作的实绩,从而形成浓厚的双拥氛围。 (三)开展双拥教育。各村要围绕促进地方和军队的改革与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双拥工作会议精神,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双拥宣传教育,加强全民国防教育,宣传和推广双拥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进一步激发军民的爱国热情,形成良好的双拥氛围。 (四)落实双拥政策。要根据形势的变化和双拥工作的发展,努力为自谋职业的军转干部、随军家属和退伍士兵排忧解难,在双拥工作中积极发挥工会的职能作用。 (五)举办共建活动。要不断加强同县人武部的联系和沟通,增进了解和交流。要因地制宜,抓住时机,开展形式多样的慰问活动,看望优抚对象中的低保户、竭尽所能、帮助解决实际困难,送去陇东镇的关心关爱,增进军民患难与共,同甘共苦的鱼水深情。 公安局2021年双拥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双拥工作重要指示,大力弘扬双拥传统,做强***“全国双拥模范县”荣誉称号,***公安局结合本局工作实际,特制定***公安局2019年双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把握“四句话十六字”方针政策,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总牵引,坚持首善标准,以军民共建为主题,传承红色基因,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拓宽双拥领域,创新双拥载体,推动双拥工作向更深层次、更高水平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国防教育广泛深入,双拥活动坚持经常,军民共建富有成效,政策法规落到实处,军政军民关系融洽”标准和要求,大力弘扬双拥文化建设,进一步探索和展示具有我局特色的军政军民关系,不断提高双拥工作水平,为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及时调整充实双拥工作领导组,明确工作职责。 2、继续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将双拥工作纳入到全县公安工作总体计划之中,形成全局上下齐抓共管的局面。 3、加大我局双拥办公室的自身建设,配齐配全办公设备,搞好室内布置,各种职责、制度上墙。 (二)营造浓厚氛围 1、加大宣传力度,各所、股室要在内网上多形式广泛宣传我局双拥创建工作做法。 2、双拥宣传标牌进行适时维护,对破损的要及时更换。 3、结合建党、建军、建国和春节,组织开展慰问活动,大力开展军民共建、军民联谊和国防知识、法律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课堂活动。 4、在全局上下干部职工中开展一次双拥知识测试活动。 (三)开展双拥活动 1、加强与我县武警、消防部队的联系和互动,建立局机关与基层连队对口联系活动。 2、积极开展军民共建活动。要认真开展学雷锋、扶贫济困活动,为驻地群众做好事。 3、积极开展宣传慰问活动。我局充分发挥工作职能,按照县政府和县双拥办的要求,利用元旦、春节、“八一”建军节和“全民国防教育日”等重大节日,开展形式多样的拥军优属慰问和国防教育宣传活动。同时,积极开展对《兵役法》、优抚优待政策、国防意识等的宣传,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国防观念和双拥意识。 (四)组织慰问活动 “八一”、春节期间,由局领导带领慰问部队、单位退伍安置军人及扶贫单位残疾军人、烈属代表等。 (五)落实优抚政策 积极落实县有关优抚工作政策,对单位优抚对象在生活、工作上切实关心,为他们办实事、做好事,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使他们体会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四、工作措施 1、加强理论学习。联系实际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中央关于拥政爱民、拥军优属、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提高对新形势下双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双拥工作的自觉性和能力水平。 2、重视宣传报道。要把双拥宣传作为一件大事来抓,纳入年度宣传计划,及时报道双拥工作的实绩,形成浓厚的双拥氛围。 3、开展双拥教育。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双拥宣传教育,加强全民国防教育,宣传、推广双拥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进一步激发军民的爱国热情,营造良好的双拥氛围。 4、举办共建活动。要因地制宜,抓住时机,开展形式多样的慰问部队活动,竭尽所能地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送去组织的关心关爱,增进军民患难与共,同甘共苦的鱼水深情。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