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4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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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企业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范文推荐4
企业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范文推荐 4 1、编制目的和依据 指导企业做好新冠病毒肺炎防控工作, 并制定相应应急预案,坚决防止因企业复工导致的疫情扩散,确 保辖区各企业安全顺利复工和整体疫情稳定可控。编制依据国 家、省、市、区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文件及会议要求。 2、基本原则 以快速准确处置突发疫情为目标,统一指挥、 分级负责,一旦发生疫情事件,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 有序地实施管控,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疫情造 成的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3.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企业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明 确疫情防控要点和工作程序,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责任落实到 人。成立疫情应急处置管理办公室,应急处置管理办公室设在 xxx, 负责本预案的执行与日常管理工作。 全面负责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拟定修改企业疫情防控方案和 应急预案,组织疫情事件应急演练,监督检查各部门防控工作落 实情况。对突发疫情事件进行决策,调动各应急处置力量和物资, 及时掌握突发事件的发展态势,全面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4、设置专门集中隔离观察点 根据企业规模和排查的人员情 况,设置专门的集中观察隔离点,保证一人一间,数量足够,观 察隔离点应符合集中医学观察点设置要求。 5、应急物资准备 根据企业规模、员工数量准备充足的医用 口罩、洗手液(肥皂)、消毒液、测温仪等防控物资(储备不少 于一周用量)。 6、对企业人员进行全覆盖摸底排查 对企业所有返蓉员工进 行排查,重点排查现居湖北等地区、14 天内有过病例接触史、 14 天内有过湖北或其他有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居史、14 天内 与湖北等地区人员有接触史等四类重点人群,建立详细的排查人 员登记表(见附表 1),要细化到人。 分类建立人员排查清单,并动态更新,对于正在湖北疫情发 地区的人员,在疫情解除前暂不安排返岗; 对于 14 天内从湖北返蓉必须进行 14 医学隔离观察,并做好 记录(见附表 2),观察期满无发病方可返岗; 有病例(疑似病例)接触史的返蓉人员,配合属地相关部门 实行集中隔离医学隔离观察,观察期满无发病方可返岗。 7、汇总信息及上报 对人员摸排信息进行汇总分析,汇总信 息报各功能区主管局。加强信息互通,建立企业联络员工作群, 畅通企业、街道、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渠道,企业第一时间及时 报送有关信息,有关部门第一时间对企业进行指导,对突发情况 第一时间进行处置。 8、严格落实日常防控措施 严格落实健康筛查,上下班前要 安排专人负责进行体温检测,有条件的企业要建立疫情防控临时 医务室。确保工作环境清洁卫生,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做好食堂、 宿舍、办公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通风、消毒和防疫工作。采取 分餐、错时用餐等措施,减少人员聚集引发的疫情传播隐患。严 格落实防护措施,员工要佩戴口罩,严格杜绝各类群体性聚餐、 聚集活动,严防群体性疫情发生。做好新冠病毒肺炎防治知识健 康宣教,重点针对如何正确佩戴口罩、如何规范处置废弃口罩、 如何规范洗手等加强培训。加强疫情应急预案的演练,对所有参 加人员进行应急预案知识培训,使各级人员能熟练掌握预案内 容。 9、突发疫情应急处置 当发现疫情时,发现人或疑似病员本 人应立即将疫情发生的情况(包括时间、地点、人员、症状、人 员数量等)报告应急处置日常管理办公室,企业第一时间启动应 急预案,将疫情信息第一时间报所在街道办事处和区疾控中心, 按照工作流程将疑似人员转运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诊治,立即封 锁相关区域,对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进行彻底排查,对相关场所 进行彻底消杀。 10、后续工作 突发疫情处置结束,应急处置管理办公室收集、 整理应急处置工作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组织各部门对应急 处置过程和应急处置保障等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 和建议,并将总结评估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来源于安全管 理网 关于做好中小企业复工复产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各市工信局、xx 新区经发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 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 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 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中小企业复工复 产,现就做好我市中小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 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企业复工管理 (一)全市行政 区域内疫情防控必需(药品、防护用品、医疗器械及相关原辅材 料生产、运输、销售等行业)、保障城市运行和企业生产必需(供 水、供电、油气、通讯、市政、市内公共交通等行业)、群众生 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物流配送、物业等行业)、 重点项目建设施工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具体 由各市 x 政府确定),要确保按时正常开工开业,同时周密做好 复工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连续生产的企业要确保稳定生产。 (二)各类中小企业应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企业自身实际, 采取严密的防控措施,在确保员工的安全健康前提下,可灵活安 排、自行决定复工复产时间,有序组织复工复产。 (三)在市级疫情一级响应解除前复工的企业,必须成立由 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 作; 必须制订本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 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内容,要细 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专人负责。企业复工前,须将疫情防 控工作方案、复工生产方案等相关材料报所在市 x 行业主管部门 备案。 (四)稳步推进企业复工,各市 x 要建立复工企业清单制度, 按照“重点培育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优先的原则,对企 业疫情防控到位、复工人员底数清、生产物资全、订单量充足、 设备检修到位、防护物资储备足、隔离区设置规范、本地员工占 比大的企业给予优先安排复工。复工企业要合理安排生产计划, 确保生产生活平稳有序。 二、严格企业疫情防控 (一)企业要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 建立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认真加强返岗返工人员健康监测工作。 要提前掌握返岗返工人员信息,建立“一人一档”,了解其返岗时 间和交通方式,合理安排员工返程。要建立主动健康申报制度, 返岗返工人员返岗前需填写健康申报表(内容包括前 14 天本人 外出情况、与病人接触情况等流行病学史及本人与同住人员身体 健康状况)。对疫情严重地区籍员工,必须做好劝返工作。14 天内有流行病学史的返岗返工人员,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 要就地隔离,并送当地发热门诊就诊排查;对有流行病学史、无 症状者,通知其现住地基层政府,对其实施不少于 14 天的医学 观察。无流行病学史、无相关症状者可正常安排工作。工作场所 发现疑似患者后应立即转至临时隔离室,及时联系当地疾控机构 请求指导处理,并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二)企业复工前需根据卫健部门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落实专门疫情防控管控人员、设立企业测温点或临时隔离室,配 备防护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用品。要建立全员 健康监测制度,应急响应期间,在人员进入工作场所时对全员测 量体温并进行健康询问,凡有发热及咳嗽等症状的,应阻止其进 入工作场所。要落实好经常性的传染病预防措施,开展传染病防 治知识健康教育。要加强职工食堂卫生管理,加强餐厅的通风和 预防性消毒,推行分餐制、盒饭制,尽量避免员工集体用餐,可 采取分时段进餐、就餐时相隔 1 米以上、送餐到各单位等方式减 少人员聚集。要确保工作环境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换气,保持室 内空气流通,定期对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用设施进行消毒, 倡导员工养成勤洗手的习惯。 (三)用工不够的企业要有计划地与输出地沟通,原则上应 采取线上招聘方式,保障工人及时到岗。在市级疫情一级响应解 除前,企业不得到疫情严重地区开展招聘活动,不得安排员工到 疫情严重地区出差。企业对拟新聘用人员,要严格核查其过去 14 天内的流动情况并做好登记体检等工作,在确保安全的情况 下办理入职手续。 (四)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要落实 属地责任,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部署安排,全面做好联防联控。 做好应急值守,加强调度安排,确保防控工作有力有序开展。要 进一步完善沟通联系机制,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密切关注疫情信 息,对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相应预案,增强工作预见 性、针对性和协同性。 (五)企业要切实承担起社会责任,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期 间劳动关系问题,对因隔离、留观或政府采取紧急措施不能提供 正常劳动的,企业不得随意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也不得退回劳 务派遣用工。有条件的企业,可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 方式在家上班完成相应工作; 不具备条件安排职工在家上班的企业,可安排职工采取调休、 错时、弹性等方式开展工作。 三、严格疫情防控责任 (一)按照属地管理、法人负责和“谁 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企业对本企业疫情防控负主 体责任。各县(市、区)和企业要坚持稳控当头,认真履行职责, 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 责”。 (二)各市、县区工信部门要加强对属地内中小企业的疫情 防控工作的指导服务,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对中小企业疫情防控 知识宣传力度,指导企业制定疫情防控方案,督促抓好落实。对 疫情防控措施不落实、不到位造成疫情扩散的企业,依法依规追 究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各市工信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 迫感,坚守岗位、靠前指挥,采取深入企业现场了解、线上调查 问卷、电话询问等方式,及时掌握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影 响以及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帮助企业 解决困难,渡过难关,确保复工企业正常生产运行。 (二)充分发挥各级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协调机制的作用,督 促各部门认真落实国家和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在疫情防控期间支 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使融资支持、稳岗就业、税收 优惠、降低成本等政策得到实实在在的落实,增强企业的获得感。 (三)要强化服务,要依托政务网和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 平台网络为企业提供线上服务; 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实现供需精准对接。各级中小企业公 共服务平台、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中小微企业核心服务机 构要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为中小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有价值的服 务。 (四)加强中小企业经济运行监测协调。要密切监测中小企 业经济运行状况,聚焦疫情对经济运行带来的冲击和影响,围绕 做好“六稳”工作,做好防控物资保障、煤电油气等生产要素供应, 确保产品运输畅通。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统筹抓好中小企 业生产经营。要积极为中小企业提供法律援助,对于企业受疫情 影响造成的合同履行、劳资关系等纠纷,开展法律服务。要做好 宣传舆论工作,引导中小企业增强信心、坚定信心。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