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乡开展“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脱贫奔康文明示范户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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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乡开展“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脱贫奔康文明示范户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关于在全乡开展“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 脱贫奔康文明示范户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按照中央、省、市、区脱贫攻坚工作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重要讲话精神,为早日实现贫困群众“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目标,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乡贫困户中开展“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脱贫奔康文明示范户创建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 一、指导思想 ‎ 高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区脱贫奔康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最终实现贫困群众“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为目标,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着力扶志、扶知、扶德,通过在全乡贫困户开展“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脱贫奔康文明示范户创建活动,激发广大群众脱贫攻坚内生动力,促使群众养成良好习惯,推动形成文明健康、感恩自强、遵纪守法、友善和谐的良好社会风气,为我乡决胜脱贫攻坚,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发展环境。 ‎ 二、目标任务 ‎ 全面覆盖、逐年推进;持续巩固、三年完成。活动从2018年起至2020年覆盖全乡366户建卡贫困户,每季度最后一个月下旬开展创建评选活动,分“文明之星”和“进步之星”两类进行一定比例评定,颁发流动红旗,给予一定物资奖励。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在贫困户中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局面,所有建卡贫困户最终实现“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的目标。 ‎ 三、评选标准 ‎ 从贫困户思想上感恩,环境卫生整洁、个人习惯良好等方面作为评选标准。 ‎ ‎(一)思想道德 ‎ ‎(1)家庭成员感恩自强,无攀比之风,感恩于党的关怀,感恩于政策的扶持。 ‎ ‎(2)家庭成员有劳动力的要积极参与务工,无“等靠要”思想,更不能好吃懒做。 ‎ ‎(3)支持村社各项工作开展,不发表影响工作推进的语言,不做影响工作推进的事情。 ‎ ‎(二)环境卫生、习惯良好 ‎ ‎1.户外 ‎ ‎(1)入户道路两旁、房前屋后林盘无明显白色垃圾和生活垃圾。 ‎ ‎(2)积极杜绝秸秆焚烧,爱护公共卫生,不向河道、公路等公共区域倾倒垃圾。 ‎ ‎(3)墙体整洁,堆放整齐,不见蛛网。 ‎ ‎2.院坝 ‎ ‎(1)农资、农具有专门堆放地点,且码放整齐无乱丢乱放想象。 ‎ ‎(2)家禽家畜规范饲养,院坝内整洁干净,不见家禽粪污。 ‎ ‎3.室内 ‎ ‎(1)厨房 ‎ 厨房灶台干净整洁,柴禾堆放整齐,灶灰及时清理。 ‎ 餐桌剩菜清理及时,餐具干净且规范堆放,厨具放在指定地点。 ‎ 潲水清理及时,无异味,无蝇虫滋生。 ‎ ‎(2)卫生间 ‎ 厕所无异味,不见粪便,手纸不乱丢,统一、及时处理。 ‎ ‎(3)卧室 ‎ 卧室内不能有便桶、便盆,房间内无异味。 ‎ 床铺整洁,被套折叠、摆放整齐,衣物入橱入柜,不乱丢乱放。 ‎ ‎(三)有下列现象发生的,取消当季度评选资格 ‎ ‎1.家庭成员有违法违规行为,参与迷信、邪教活动的; ‎ ‎2.家庭成员在参与评选季度中与周围邻居发生过口角争执的; ‎ ‎3.家庭成员出现不尊老敬老、不赡养老人行为的; ‎ ‎4.家庭成员不遵守村规民约,参与聚众赌博的。 ‎ 四、工作安排 ‎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9年6月上旬) ‎ 一是召开全乡“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文明示范户创建动员大会,进行专题安排部署。二是各村分别开好创建活动启动会,进行宣传动员,要设置宣传专栏,并通过会议、标语、板报等形式在群众中大力宣传,充分利用村村通广播进行宣讲,为活动的有力有序有效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 ‎(二)创建初评阶段(2019年6月中旬) ‎ 一是在创建活动初期,各驻村组要指导各村开展好培训会,对村第一书记、党支部书记和村主任、廉情委主任进行培训。二是创建活动由贫困户作为主体,帮扶责任人共同参与,会同贫困户一起学习创建方案,指导贫困户按要求做好创建工作。三是各村成立评选小组,由第一书记、支部书记、生产队长和3户贫困户(随机抽取)组成,负责对贫困户进行初评打分并在村社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根据打分结果,按总名额不超过8%的比例推荐“文明之星”和“进步之星”参与全乡评选。 ‎ ‎(三)验收评定阶段(2019年6月下旬) ‎ 成立由乡扶贫办主任、驻村组长、和所有第一书记为成员的验收评定小组,负责对各村推荐名单进行验收评定,根据验收结果排除分值最低的三名后,其他的报乡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核后评为“文明之星”和“进步之星”,给予相应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 精神 奖励:制作统一流动红旗,每季度的“进步之星”和“文明之星”将得到一面流动红旗,若次季度评选中没有得到相应称号,流动红旗随之交给得到相应称号的贫困户。 ‎ 物质奖励:乡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将统筹整合资金,对获得相应称号的贫困户予以物质奖励,得分与奖励挂钩,按照每分6元予以奖励。 ‎ 创建活动每季度评选一次,各村要举一反三,结合实际推动创建活动开展。‎ 五、工作要求 ‎ ‎(一)提高思想认识。“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是省委确定的脱贫总目标,创建活动是促使贫困户改变生产生活习惯的有效途径,各村、区级帮扶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抓好落实。 ‎ ‎(二)强化要素保障。本次创建活动由义和乡脱贫攻坚党总支总牵头,乡党委、政府负责具体实施,活动时间跨度长,统筹安排上存在一定难度,各联系帮扶部门要主动介入、积极参与、形成合力,根据活动安排从人力、财力等方面给予充分支持,确保创建活动顺利持续开展。 ‎ ‎(三)逗硬考评奖励。该项工作将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与脱贫攻坚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乡纪委、乡扶贫办要建立督查机制,定期开展工作督查通报,严格逗硬考核,促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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