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局2018年上半年法制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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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2018年上半年法制工作总结

物价局2018年上半年法制工作总结  一、上半年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定物价局法制宣传工作计划。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61《湖北省价格条例》施行日等时间节点,通过悬挂条幅、宣传展板、街头现场宣传、互动竞答、有奖竞猜等方式,开展生动活泼的宣传活动,主动向社会承诺。  (二)积极做好七五普法中期验收工作。为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根据法治XX建设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完善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按照《市物价局2018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把法制学习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方面,纳入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以各科室、部门为单位,建立学习笔记。按照有关要求做好中期普法工作。6月27日下午,我局邀请市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市委党校魏校长同志为我局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宪法讲座。通过此次授课,努力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宪法、法律意识,培养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提高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制理论水平,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治价的水平和能力。  (三)坚持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把法制学习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方面,纳入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安排了一次中心组集体学习宪法和党组集体研究法制工作的活动。  (四)强化定价管理,加大依法治价力度。规范政府定价行为,严格执行新版《湖北省定价目录》,严格按照程序定价。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依法对政府定价、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等价格活动和经营者价格行为进行监管。一是认真学习新版定价目录相关要求;二是广泛宣传新版定价目录;三是贯彻落实新版定价目录。要求各县、市、区发改(物价)局和市物价局业务科室要按照新版定价目录对照2015年版定价目录认真清理文件,对没有纳入新版定价目录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文件在规定时间内要坚决予以废止并做好相应处置工作。采取两随机一公开的方式,从价格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人员,从对应的行政执法对象名录中选取的8家市直医疗单位中抽取3家医疗单位进行检查。   (五)依法加强价格调控监管。围绕XX市政府确定的价格调控目标,认真履行了价格调控监管职能,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联系民政、人社局落实了2月份价格临时补贴资金的发放。今年2月份XX市CPI指数为3.6%,按照有关规定应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市物价局率先行动,与民政、人社局积极联系启动发放2月份的价格临时补贴。XX市的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和联动机制启动当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人员为202175人,发放金额为292.17万元。  (六)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一名常年法律顾问,并落实了相关职责和双方的合法权益。  (七)开展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对2017年之前出台的政策措施,市局将继续进行自查自纠,确保公平竞争审查清理到位。并督促各县市区开展好公平竞争审查。  (八)承担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今年我局收到市政府督办室转交的2018年省政协提案1件,市政协提案协办件3件,分办1件。努力做到代表、委员面商率100%,满意率100%。  (九)规范投诉咨询工作流程。通过公众诉求、e线民生、信访等渠道、规范工作责任制,强化办理情况督查,切实做到群众价格投诉举报咨询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今年上半年共收到公众诉求、e线民生10件,阳光信访转办件2件,已经全部处理完毕。根据湖北省物价局2018年4月27日下达的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要求,就周洋对本机关2018年4月17日作出的举报件回复提出复议请求,做出了答复。  二、下半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一是督促县、市、区建立协调运作机制。二是市本级全面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有关工作。三是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对现行政策措施、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对增量进行审查。  (二)做好实施价格监管全覆盖工作。加大价格执法力度,推进价格执法体制机制创新,提升我市依法治价水平。  (三)做好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工作。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加强学习,提升自身业务水平。   (四)做好法律宣传工作。下半年将利用宪法日等特殊时间节点,联合各县市区发改局,走进社区走上街头,设置宣传点,现场为群众讲解物价管理知识、宣传相关法律政策,受理群众咨询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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