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3-29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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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疫情防控期间餐饮外送服务监管方案范文
疫情防控期间餐饮外送服务监管方案范文根据广大市民工作、生活实际需求,按照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相关要求,现对外卖经营行为(堂食除外),并确定美团企业为网络订餐外送平台,为保证该项工作安全、有序开展,特制定此方案。一、工作目标餐饮服务单位及订餐平台在有效预防和控制疫情发生和流行的前提下,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相关要求,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的饮食服务。二、工作措施(一)餐饮服务单位 1.强化健康管理工作。各单位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体检证明”上岗,从疫区或外地回来的人员,所在单位要暂停其工作,主动至当地村委、社区居委会登记并隔离观察14天,经医学检查无异常情况后,方可恢复其工作。上岗前要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培训,督促做好个人防护工作。2.强化每日晨检工作。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每日晨检制度,包括食品安全管理员、采购员、库管员、厨师、洗菜工、洗碗工、传菜人员、分菜人员、保洁人员等所有从业人员每日上岗前须测量体温(不得高于37.3℃),并做好记录。凡是有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皮肤伤口感染等症状或患有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各单位要设立数量足够的公共洗手消毒设施,供从业人员洗手消毒。上岗前操作前,或发生潜在影响食品安全的行为后须严格进行双手清洗消毒,加工全程穿着工作衣帽,正确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要定时更换口罩和妥善处理废弃口罩。 3.强化设备维护工作。要对单位供水、冷藏冷冻、清洗消毒等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维护,及时排除故障,保证设施设备正常运转。若供水设施破损、集中供水消毒不当造成饮水污染,易引起痢疾杆菌、伤寒杆菌等致病性微生物污染食品,导致细菌性食物中毒。对餐饮具和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清洁后,采用蒸汽、红外线、化学浸泡的方式进行彻底消毒,消毒后的餐饮具妥善存放在密闭的保洁场所内。外卖食品容器应密闭、清洁、无毒、耐高温。4.强化采购查验工作。严格落实食品采购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严禁在食品加工场所饲养畜禽和宠物,严禁采购、宰杀、加工野生动物和来源不明的禽肉及其制品,不得采购活禽进行加工制作;疫情防控期间,提倡不加工经营冷食类、生食类、冷加工糕点、预拌色拉等高风险品种。5.强化规范操作工作。食品加工过程要做到“三分开、一消毒”:即生熟食品分开存放、荤素食品分开洗切、清洁区与污染区分开,规范做好加工用具和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工作。所有烹饪食品必须烧熟煮透。加工直接入口食品和专间的从业人员操作前,必须进行二次更衣和洗手消毒,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防止交叉污染。 6.强化清洁消毒工作。各单位加工和经营场所每日室内通风换气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提倡机械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产生油烟和大量蒸汽的设备上方应加设机械排风排气装置,出口应设置防止有害动物侵入网罩,定期集中对空调进行清洗消毒。食品清洁操作区必须安装紫外线空气消毒灯,每餐后定时消毒,消毒时间不少于30分钟;食品准清洁操作区、一般操作区、就餐区、辅助区每餐后要及时用含有效氯500㎎/L进行清洁消毒,并在单位醒目处公示每日消毒结果。每个区域使用的清洁消毒用具要分开存放,避免混用。严禁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做到日产日清,每天用75%酒精消毒2次餐厨废弃物容器。7.强化食品留样工作。集中供餐单位每餐供应的所有品种必须做好食品留样和记录管理。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防止样品之间污染,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25克。食品留样冰箱须为专用设备,采取专人专锁管理。(二)网络订餐平台 1.组织防控。第三方平台成立卫生防疫工作小组,制定骑手、站点卫生安全标准。骑手要保持个人卫生、佩戴口罩,实时监控骑手行驶路线,每日多次测温,如有不适立即停工就医,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备。严禁有发热、咳嗽、腹泻、咽部炎症等症状的人员上岗。配送站点、配送箱等要做到使用前、后及时清洁消毒,确保配送过程食品不受污染。提倡“无接触配送”及外卖封签,尽量避免面对面送取餐和防止食物二次污染。2.源头防范。对涉嫌售卖野味菜品的商户进行筛查处理。封锁“出口”,对线上存量商户进行重点排查,对“野生”、“野味”、“活禽现制”菜品一律下架处理。截流“入口”,设置关键词拦截,对新上线的商家和菜品中涉及“野生”、“野味”、“活禽现制”的一律不准上线。全网筛查,保证至少每两天对存量商户进行一次全网筛查,一旦发现“野生”、“野味”、“活禽现制”商品,一律下架处理。保障24小时客服畅通。顾客可以通过客服热线进行投诉举报,针对顾客投诉的“野生”、“野味”等信息或者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餐饮经营单位,第一时间向相关部门进行反映举报。三、工作要求 1.各相关分局、科室要充分认识到,在疫情防控期间餐饮服务企业开展外卖经营活动是市委、市政府保障民生需求的重要举措,要结合本辖区实情,迅速制定可行管用的监督方案与措施,立即展开行动。2.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从严从细开展现场检查,绝不放过任何有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限期整改到位后,方可允许其经营。经营过程中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一律予以顶格处罚和下线处理。3.积极配合本辖区商务、卫生部门开展工作,及时通报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