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3-29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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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2020年打非治违个人工作总结3篇
2020年打非治违个人工作总结3篇【篇一】2020年打非治违个人工作总结 根据区安委会安排,我处高度重视“打非治违”工作,透过加强领导,强化组织,周密部署,认真落实,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扎实有效的“打非治违”活动,取得了必须成效,确保了我区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大局稳定。现将五月份有关状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全区建筑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成立了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建管处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具体由安监站负责检查。 二、采取措施、重点治纠资料 为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我处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徐开建管【20XX】9号)文件要求。 (一)非法违法行为 (1)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开工的。 (2)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的;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的;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等行为的。 (3)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4)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单位等职责主体,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不认真进行整改的。 (二)违规违章行为 (1)未建立安全组织机构,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人员的。 (2)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专职安全人员长期脱岗的,未严格执行施工现场负责人带班制度的。 (3)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或安全教育不到位的。 (4)临时用电未按有关规范编制方案和实施的。 (5)安全防护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的。 (6)未建立消防组织,未按规定配备消防设备、设施的。 (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实施及验收各环节未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行为 (1)高支模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无针对性,未按规定进行模板支撑系统搭设、验收及使用;脚手架工程的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安全技术交底无针对性,脚手架搭设、验收、使用和安全防护不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要求,所采用的钢管、扣件等配件不满足设计要求。 (2)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安装、拆除、验收、使用和维修保养等各环节不贴合有关规定及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3)深基坑工程未按照有关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进行土方开挖、基坑支护、临边防护、变形监测等状况。 (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降低行为 (1)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施工的。 (2)企业资质等级、增项发生变化后存在安全相关人员备配不足的。 (3)安全生产制度、机构未健立健全的。 (4)施工现场存在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等行为的。 三、存在问题 建筑施工企业单位因单纯追求生产进度和经济利益,虽能意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但在工作过程中易忽视安全。少数施工企业与检查组打游击,不配合,态度不正确。为此我处并召开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会,对专项行动进行了具体的安排部署,强调“打非治违”要做到重点治纠,彻底严查非法违法行为、违规违章行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结论、实施及验收各环节未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行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降低行为。在工作中要求,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强化监督;强化培训,提高素质;加大检查,处罚力度。 四、取得的成效 透过本次“打非治违”及安全生产大检查,我处认为取得了必须的成效。1、透过“打非治违”活动及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加强了各企业及其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2、多数企业能很好的配合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当场予以排除,不能立即解除隐患的也能在限期内整改完成。3、对无手续或手续不齐的企业,均表示理解工作组的处理意见,表态在规定期限内完善手续。五月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我们既全面整治,又突出点,既打防结合又教育引导,本月行动共查处安全隐患53项,局部停工3项、限期提交资料1项、现场审查13项、共检查在建施工企业110余家。 五、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虽然本月行动取得了必须成效,仍与安委会的要求还存在必须差距,仍存在一些安全隐患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下一步我们将把此项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下去,思想上持续高度警惕,工作上警钟长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对“打非治违”行动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开展复查,确保我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我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稳定良好发展。【篇二】2020年打非治违个人工作总结 *月**日全国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和*月**日**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根据省、市、县政府关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部署,开展了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职责落实、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为目标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将工作状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 为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抽调9名业务骨干成立了三个“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检查组;召开专题会议,制定了《盘山县安监局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此次专项行动的目标要求、重点范围、重点资料和时光步骤等,并印发至各镇、园区、重点企业,要求按照方案认真组织自检、自查。 二、加强宣传,层层动员 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期间,我局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手机信息、气象大喇叭等宣传平台,透过印发宣传单、法律法规单行本、《致企业负责人的一封信》及深入企业讲课等方式,借助政务公开日、“安全生产月”咨询日、优质服务杯竞赛日、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等活动载体,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宣传广度、延伸宣传深度,注重宣传效果,动员和引导各镇、各企业及职工,全面理解、参与和推进专项行动。累计信息宣传范围达7000多人次,发放宣传单4000余张、宣传册5000本、宣传挂图400张,培训企业人员400余人,企业参与竞赛人员达3000余人,营造了浓厚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社会氛围。 三、全面打击,突出重点 我们集中力量对直接监管的391家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共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423起,其中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11起;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42起;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贴合规定要求的6起;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职责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3起;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361起。 在全面排查打击的同时,我们重点突出危化品和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对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未经正规设计,以及未透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并已建设、投入生产运行;存在15种危险化工工艺末进行自动控制改造仍进行生产;末进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未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评估、备案;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末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违法经营礼花弹或内含氯酸钾烟花爆竹等非法违法行为实施打击,共检查危化品和烟花爆竹企业89家,出动执法人次711,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108起,为规范我县危化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奠定了基础。 四、注重结合,确保实效 在本次专项行动中,我们将“打击治违”工作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城市燃气执法检查、安全生产标准达标工作等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并按照专项行动时光安排稳步扎实推进,注重实效。【篇三】2020年打非治违个人工作总结 20xx年1月以来,我局认真贯彻市局和县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部署,结合部门工作职责,切实开展“春雷”行动,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组织领导到位 一是明确人员职责,针对xx行动专项工作,我局召开了专门会议,由执法大队牵头,地矿科、地矿站及各乡镇国土资源所密切配合,服从县矿山整治办公室工作部署,切实推进整治工作的开展。 二是明确工作重点,结合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重点打击无证或证照不全非法开采矿山,未经验收合格擅自复工生产、违抗停产停建指令等行为。 三是明确工作部署。会上对20xx年1月1日至4月10日期间的打非治违工作进行了具体的部署和详细的安排,确定了行动开展的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各单位在严密加强日常巡查打击违法的同时,重点部署专项打击行动,确保工作有实效。 二、统筹安排,打非行动有力 一是全面落实动态巡查。 我县各乡镇国土资源所切实加大行动期间动态巡查力度,对重点矿区、非法开采情况突出区域及基本农田、三道两旁、规划控制区等重点区域加强巡查密度,确保每周巡查2次以上,发现违法行为露头就打,对非法采砂、无证开采耐火泥等矿种及违章乱搭乱建行为发现制止在萌芽状态,共出动巡查240余人次,发现并制止村民违法建房28宗、项目违法18宗,非法采矿行为15宗次。 二是认真开展矿山日常检查切实规范管理。 目前我县所有煤矿均已停产关闭,今年着重整治各类非煤矿山,结合年检年审,对全县100余家持证非煤矿山组织了全面检查,在县领导高度重视强力规范下,县矿山整治办公室组织国土、安监、公安、林业、环保、水务及相关乡镇开展安全生产全面整治,对全县所有矿山企业14个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逐矿建立台帐,对排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目前仅有一家持证非煤矿山在生产,其他均处于停产整顿状态。 三是抓住重点联合执法成效显著。今年以来,我局组成4个检查组全方位严密巡查重点打击,同时派专人进驻县政府从各部门抽调专人组成的非煤矿山整顿办公室,联合县安监、公安、水利等职能部门进行共同执法,严厉打击了部分地区乱搭乱建、私采乱挖、盗采资源、越层越界等违法生产行为,坚决关闭了不具备基本安全条件的矿山,共开展联合执法行动18次,取缔非法开采18处,扣押挖机12台,捣毁挖砂船2艘,沉船3艘,运沙车2台,拖车1台,扣押违法人员8人。 三、存在的问题 1、由于砂石、耐火泥等矿产品开采简单,成本低廉,投入少,效益高,非法开采人员往往采用“游击战术”,打一枪换一炮,即采即走,一有风吹草动就撤,较难抓现场,且违法行为时有发生,短期内难以消除。 2、违法违章建设难以有效制止,一旦形成地面建筑后拆除成本大,程序复杂。 四、有关建议 1、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各相关部门应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及时互通信息,明确专人专岗,加强协调配合,使联合执法形成长效机制,做到行动迅速、打击有力,从源头打击控制非法违法采矿行为。 2、加大矿山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全面提高矿山企业主和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和完善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加强对矿山企业的安全监控力度,及时了解矿山安全生产动态,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好做实,确保各类事故隐患整改到位,将安全隐患消除于萌芽之时,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3、建立完善的考核考察机制,把打非治违责任分解到村组社区,切实从源头控制各类非法采矿、非法建设行为,把动态巡查与群众举报相结合,把日常防控与专项行动结合起来,做到防控到位。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