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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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3篇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3篇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做好全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疫情形势和研究进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  及时发现和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了解疾病特征与可能的感染来源,规范密切接触者管理,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指导各地开展防控工作。本方案将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和评估结果,及时更新。  三、防控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本级政府领导下,加强对本地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组建防控技术专家组,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科学指导、及时救治”的工作原则,组织有关部门制订并完善相关工作和技术方案等,规范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疫情控制的总体指导工作,落实防控资金和物资。  各级疾控机构负责开展监测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和评估,进行监测资料的收集、分析、上报和反馈;开展现场调查、实验室检测和专业技术培训;开展对公众的健康教育与风险沟通。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负责病例的发现与报告、隔离、诊断、救治和临床管理,开展标本采集工作,并对本机构的医务人员开展培训。  (二)病例发现与报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各级疾控机构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监测方案(第二版)》(见附件1)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监测、发现和报告工作。  1.病例发现。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监测和日常诊疗过程中,应提高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诊断和报告意识,对于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例,应注意询问发病前14天内的旅行史或可疑的暴露史,了解本人近期有无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地区的旅行史,有无哺乳动物、禽类等接触史,尤其是野生动物接触史,以及有无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   2.病例报告。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时,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当立即进行网络直报。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应当立即向当地县(区)级疾控机构报告,并于2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县(区)级疾控机构在接到报告后立即进行网络直报。负责病例网络直报的医疗机构或疾控机构要根据实验室检测结果、病情进展及时对病例诊断类型、临床严重程度等信息进行订正。  (三)流行病学调查。县(区)级疾控机构接到辖区内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后,应当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病学调查方案(第二版)》(见附件2)进行调查。  (四)标本采集与检测。收治病例的医疗机构要采集病例的相关临床标本,通知县(区)级疾控机构尽快将标本送至当地指定的疾控机构或医疗机构实验室进行相关病原检测(见附件4)。  采集的临床标本包括病人的上呼吸道标本(如咽拭子、鼻拭子等)、下呼吸道标本(如深咳痰液、呼吸道吸取物、支气管灌洗液、肺泡灌洗液等)、抗凝血和血清标本等。临床标本应尽量采集病例发病早期的呼吸道标本(尤其是下呼吸道标本)和发病7天内急性期血清以及发病后第3~4周的恢复期血清。  标本采集、运送、存储和检测暂按二类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管理,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5号)及其他相关要求执行。  (五)病例救治及院内感染预防控制。病例需收治在指定医疗机构,承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救治的医疗机构,应做好医疗救治所需的人员、药品、设施、设备、防护用品等保障工作。   医疗机构应当重视和加强隔离、消毒和防护工作。对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实行隔离治疗,疑似病例应当进行单间隔离治疗。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做好医疗器械、污染物品、物体表面、地面等的清洁与消毒;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要求进行空气消毒。在诊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应根据《医疗废物处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和管理。?  (六)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管理。由县(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协调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管理。对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实行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见附件3),每日至少进行2次体温测定,并询问是否出现急性呼吸道症状或其他相关症状及病情进展。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期为与病例末次接触后14天。  (七)宣传教育与风险沟通。积极开展舆情监测,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及时向公众解疑释惑,回应社会关切,做好疫情防控风险沟通工作。要加强重点人群、重点场所以及大型人群聚集活动的健康教育和风险沟通工作。  (八)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人员培训。对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人员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发现与报告、流行病学调查、标本采集、实验室检测、医疗救治、院感防控、密接管理、个人防护等内容的培训,提高防控和诊疗能力。  (九)加强实验室检测能力及生物安全防护意识。各省级疾控机构、具备实验室检测能力的地市级疾控机构、以及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要做好实验室诊断方法建立和试剂、技术储备,随时按照实验室生物安全规定开展各项实验室检测工作。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文件以及市委会议重要精神,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现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一是高度重视疫情防控。目前,全国多地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我省也已发现确诊病例,疫情存在进一步扩散的风险。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严峻性和复杂性,高度重视防控工作,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及时研究部署,落实防控措施,全力做好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确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新春佳节。要立即启动教育系统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机制,做好疫情防控和处置、舆情应对与引导等预案,完善应急处置机制。要落实管理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把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人。  二是做好值班值守。春节期间,学校也正值寒假,人员大范围密集流动,学生单独或随家长返乡、外出探亲和旅游等较为普遍,会出入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客运码头、机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教育实际和学校特点,强化责任意识,做好春节和寒假期间值班值守,狠抓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重点环节,非必要不举办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切实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各项要求。   三是分类落实防控措施。各级各类学校要面向离校学生,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家长群、学生群等网络渠道尽快发放假期生活提示,开展健康教育,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学生和家长居家或外出时做好防控。在春季学期开学后,要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严格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做好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与报告、隔离和复课等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帮助师生了解防治知识、提高防范意识,引导师生理性认识疫情,科学做好防护,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和免疫力,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四是积极参与联防联控。各级各类学校要密切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的发展变化,及时掌握信息,获取专业指导,加强联防联控。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严格落实疫情防扩散措施,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及时发现、报告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有效处置疫情。  五是注重改善环境卫生。各级各类学校在春季学期开学前,要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全方位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推进教室、宿舍、食堂、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改善整体行动,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为广大师生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各学校要准备充足的消毒药品,在开学前对学校教室、宿舍、食堂、厕所等重点区域进行彻底的消毒。  六是及时报送疫情信息。自2020年1月23日起,各中心学校、局属各学校、各民办学校要密切关注本辖区学生健康状况动态,如果发现本辖区学校有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要及时分别报告市教育体育局值班室和体卫艺科。  联系人:局体卫艺科张永香,电话:13072652707  教体局值班室:8893467  另外,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执行教体局的放假通知要求,一律不准提前开学。各校外培训机构自即日起一律不准开课,开课时间另行通知。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的通知要求,以对广大师生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极端负责的态度,特制定此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执行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发现疑似病例立即报告中心校疫情防控办公室。  二、落实防控措施  (一)假期期间:  1、不举办任何大型聚集性活动。疫情流行期间不提前开学,不举行补课、培训、考试、比赛、展示、评比等聚集性活动。  2、强化校园管控。学校安保人员及值班教师、带班领导上岗前测体温并做好记录,不测体温,不得上岗。外来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园。  3、加强宣传教育。每天通过微信、校信通等平台对师生、家长进行健康宣教,提醒师生、家长在假期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聚会和旅游等外出活动,避免与有症状的人员接触,发现自己有症状时及时告知学校并及时就医。  4、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小手拉大手”活动。   (1)假期期间不串亲访友,少出门、不出门,不逛街,避免到人员密集场所,相互监督。  (2)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勤洗手、勤通风、戴口罩,废弃口罩不乱丟,相互提醒。  (3)科学安排学习、生活,早睡早起不熬夜,养成良好的作息习惯,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健康身体,相互遵守。  (4)关注疫情动态,加强预防常识学习、宣传,预防措施落实处。  5、强化师生外出管控。全体教职工、学生假期不外出、不离家,若临时外出,戴口罩做好防护措施,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学生要向老师请假,老师要向学校请假,同时做好备案登记。  6、实施每天报平安制度。每天下午3点前将出现的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办公室。(教职工直接报办公室,班主任负责上报本班学生及家长异常情况)  (二)开学前期:   1、办公室:做好开学预案。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情况,提前对春季开学有关情况作出科学研判,制定工作预案。关注疫情发展变化,及时传达工区疫情防控办公室和中心校的通知,负责防控工作的综合协调。通过校讯通微信群,加强防控知识宣传普及,大力倡导“口罩文明”,引导师生和学生家长理性认识肺炎疫情,管控负面舆情。  2、后勤中心做好疫情物资保障工作及开学前校园、教室、办公室全方位消毒。负责保安、保洁等学校职工的零报告制度的落实。  3.政教中心:每天精确掌握教师、学生、学生家长外出及身体健康状况,并及时上报学校办公室。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增强师生体质。  4.教务中心:做好延期开学的课程计划及开学前疫情防控准备工作。  5.年级班主任:每天准确统计学生及学生家长活动情况及身体状况,上报办公室。开学后要严格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做好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与报告;  一旦发现感染者或疑似病人,第一时间隔离观察,并立即联系指定医院转诊,并做好随访追踪和复课。学校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工作责任,采取坚决有力举措,建立行之有效工作机制,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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