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3-28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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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2020年人保局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2020年人保局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在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下,按照各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工作要求,我局主动认领、积极作为,履行好了行业牵头部门、镇村帮扶牵头单位职责,落实“三个捆绑”责任,促进了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险政策有力实施。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部门责任,精准帮扶,助力脱贫攻坚 (一)履行行业牵头部门职责,专项扶贫精准有力度。一是按照中央、省市脱贫攻坚工作部署,制定就业、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年初计划方案,责任部门落实专人负责,履职行业牵头部门职责,加强与县级部门信息共享、沟通协作,指导乡镇(街道)做好行业基层工作,结合上级重大行动部署,组织专人定期、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督导督查,针对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限时清零销号。二是根据行业扶贫工作部署,主动作为,协同卫健部门、乡镇(街道)摸清全县贫困人员信息家底,与县脱贫办、县社保局、居保局等部门进行信息比对,及时动态更新,保障贫困人员信息完整、准确。三是按照行业扶贫政策要求,从16年起政府购买基础医疗保险费,从2018年起由政府按100元/人•年的标准为三类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同时紧紧围绕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目标,全面贯彻 落实就业扶贫“十五条措施”,在全县2.08万余名贫困家庭劳动力中,转移就业规模达1.5万余人,动态消除了“零”就业家庭,扎实推进人社部门行业扶贫工作。 (二)履行帮扶责任单位职责,点对点扶贫更精准。一是结合帮扶贫困村实际,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制定年初帮扶计划,与贫困户制定一户一策帮扶措施,局党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近期帮扶工作,主管领导、分管领导按帮扶单位职责要求进行走访,与镇党委政府、驻村工作队和村两委对近期工作进行研讨。经过协助,组建了村集体企业“县云家乡村旅游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修建了功率30千瓦的光伏发电站两处等基础设施和文化设施,实现年网上售电2万余元。特别是拖延数年的4社道路2019年底全部硬化,基本实现了全村社社、户户通硬路; 同时协调县燃气公司,为全村安装天然气。近年来,全村修建了347平方米新的村办公室(包括文化室、卫生室)、1200平方米文化广场一个、公共卫生厕所三个、分类垃圾池26个、安装太阳能路灯146盏; 修建了入院路4公里、生产作业道1.7公里、通社路7.58公里、囤水田埂6根、水利桥一座、河道大坝一处,大院供水二处,cd级危房改造35户、易地搬迁6户、一般危房加固25户,改厨3户,改厕12户。二是2015年开展帮扶工作以来,从机关、二局部门先后选派精干力量44人次参与脱贫攻坚工作,其中工作组组长1人,驻村 第一书记3人次,驻村工作队队员4人,部门负责脱贫攻坚工作人员29人次,“千人下基层”7人,常态化开展集体谈心谈话、走访慰问,下派人员严格履职,全部脱产、吃住在村,经费按月保障到位。三是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入户排查、核实、走访,人均达8次/年以上,主管领导调研超6次/年,分管领导超10次/年,收集反馈群众意见建议,督促镇村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困难,切实加强了“五个一”、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险代缴等扶贫帮扶力量和涉及“两不愁三保障”政策措施宣传,开展十九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宣讲、疫情防控、流行性疾病预防、非洲猪瘟防疫、城乡结对共建等系列惠民利民、感恩教育活动。四是充分发挥帮扶单位和帮扶责任人力量,18年至今县人社局、机保局、中学在荣家沟村集中开展以购代扶4次,购买贫困户农副产品34693元; 开展帮扶单位和干部对帮扶镇村、帮扶对象捐款、“以购代扶”、“以赠代捐”、扶贫消费等系列活动,共计20万余元。 二、就业扶贫为首,精准实策,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 (一)强化资金保障,打好脱贫攻坚之战 开展脱贫攻坚以来,贫困家庭技能培训和就业促进扶贫专项扶贫专项资金全部到位,共拨付1212.71万元,其中:拨付公益性岗位补贴926.89万元,就业扶贫专场招聘93.52万元,培训补贴资金157.8万元,生产经营主体吸纳就业一次性奖补4.2万元,贫困劳动力创业 补贴15万元,有组织劳务输出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0.30万元,就业扶贫基地一次性奖补15万元。 (二)多渠道强化宣传,夯实就业服务之基 全方位梳理制作“就业扶贫政策清单”下发至县域企业、乡镇(街道)、社区和村。同时,利用公共招聘网、创业微信平台等媒介载体以及“春风行动”、“就业扶贫专场招聘会”等活动载体,宣传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确保政策知晓率全覆盖。 (三)开发扶贫公岗,编牢兜底保障之网 开辟兜底保障就业之路。按“因事设岗、以岗定员”的原则,在全县87个贫困村、510个插花式非贫困村先后开发“乡村保洁”、“疫情消毒员”等公益性岗位1651个,安置贫困家庭劳动力3638人次,按月拨付岗位补贴320元/人.月,并为其全部购买工伤保险或人身意外伤害险,支付贫困劳动力岗位补贴926.89万元。 (四)开展专场招聘,搭建双向选择之梯 为着力解决好返乡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等重点困难群体就业,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扶贫招聘会”等公共就业服务活动61场和“送岗位信息下乡”70场,提供就业岗位信息36850余条,帮助就地就近就业11800余人。 (五)开展劳务输出,启动转移就业之车 为进一步保障和促进农民工和贫困劳动力就业,精准就业服务,全力摸清劳动者省内外就业意向和返岗时间的基础数,加强与成都富士康、浙江嘉善劳务输出对接,实施“点对点”“一站式”直达输出服务,实现有组织劳务输出贫困劳动力10人,并拨付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3000元。 (六)强化技能培训,共建能力提升之家 扶贫先扶智,培训长本事。县人社局坚持人社、财政、纪委等部门参与制度,依托定点培训机构,对有就业创业意愿、法定劳动年龄内的贫困劳动力实施技能培训行动,有针对性大力开展劳务品牌培训、返乡农民工创业培训、种养殖实用技术培训、创业培训、技能扶贫专班培训1608人,切实提高贫困劳动力的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 (七)加强区域协作,构架转移就业之桥 巩固扩大劳务输出基地,加强与成都双流、重庆大足等外地人力资源公司劳务合作,增大劳务输出量,促进贫困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3540余人。 (八)落实创业政策,夯实创业成功之基 一是宣传并贯穿落实创业担保贴息贷款政策,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贫困劳动力、返乡农民工等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和创业指导,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59人3132.5万元,破解创业 资金瓶颈。二是进村入户宣讲创业政策,鼓励支持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并进行创业指导,促进王天呈、罗辉木等15名贫困劳动力创业成功,按规定拨付了一次性创业补贴15万元,鼓舞贫困劳动力创业信心。 (九)建设服务载体,畅通就业服务之路 建设孵化载体。建立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园1个,为本县贫困劳动力、返乡创业农民工等提供免费的办公场地、培训指导、政策咨询等孵化服务。截至目前,已孵化创业成功501人,其中,贫困家庭劳动力134人; 建设示范载体。将石佛镇荣家沟村、金顺镇水竹村打造为“市级就业扶贫示范村”; 建好就业载体。全面走访调研生产经营主体,鼓励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开办“就业扶贫车间”,并成功创建“就业扶贫车间”22个,大量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 建设模范载体。将县云家乡村旅游服务有限公司、龙友蚕桑专业合作社、聚龙食用菌专业合作社建设为“省级就业扶贫基地”; 建设信息载体。抓实“一库五名单”建设,定期更新农村贫困家庭劳动者实名制信息库,动态掌握其就业创业状况、培训需求等; 建设服务载体。全力推进全县21个乡镇(街道)、178个中心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完成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效打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三、社保扶贫为辅,精准代缴,促进贫困人员老有所保 (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代缴。根据川人社办发〔2017〕984号文件,从2018年起由政府按100元/人•年的标准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2018年代缴三类贫困人员16625人,2019年代缴三类贫困人员12329人,截至2020年10月底代缴三类贫困人员11768人。 (二)全面推进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应保尽保。根据川人社办发〔2018〕201号文件,对川人社办发〔2017〕984号实施后登记在册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含已脱贫)、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年满60周岁、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自2018年12月起,可以将其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按月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足年限不再补缴。该项政策终止日期暂定2020年12月31日,已经按规定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贫困老人,支付终身。2018年按时足额为三类贫困人员发放养老待遇20437人,2019年按时足额为三类贫困人员发放养老待遇35275人,截至2020年10月底按时足额为三类贫困人员发放养老待遇39837人。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