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4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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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关于剿灭劣V类水工作情况的督查报告
关于剿灭劣 V 类水工作情况的督查报告 为推动剿灭劣 V 类水工作更好开展,根据年度工作安 排,今年 5 至 6 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由城建环资委委员、 部分市人大代表组成的督查组,在金中梁副主任的带领下, 赴各县(市、区)对剿灭劣 V 类水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 督查采取听取汇报、座谈交流、实地督查等多种形式进行。 现将督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剿灭劣 V 类水工作进展情况 从督查情况看,今年以来,全市各地各部门坚决贯彻省、 市关于剿灭劣 V 类水工作的决策部署,思想重视,行动迅速, 进展良好,成效明显,剿劣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思想重视,氛围浓厚。市级层面,市委市政府多 次召开动员部署会、工作推进会、专题会等抓部署推进,出 台了剿劣工作实施方案、落实河长制进一步加强治水工作等 文件,开展了 4 轮全市劣 V 类水体大排查;县级层面,各县 (市、区)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扎实推进水体排 查、方案制定、项目梳理、工程实施等各项工作。今年全市 预计投入 42 亿元资金,用于实施治污剿劣九大工程 3766 个 项目。各有关部门单位发挥职能作用,多种形式积极助推剿 劣工作开展,形成了全市上下合力推进的良好氛围。 (二)行动迅速,措施扎实。全市上下紧紧围绕“干流水 质全达标、支流溪流灭 V 类、沟渠池塘荡污浊”的剿劣工作目 标,重点抓好“截、治、清、修”四大环节。截至 5 月底,全 市新、扩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 10 座、村级生活污水处理设 施 458 个,新增城镇污水配套管网 182 公里,完成排污口整 治 153 个,整治提升“低小散”企业 1200 多家,清理淤泥 829 万立方米,完成河道修复 159 公里,依法取缔和关闭企业 400 多家。 (三)标本兼治,成效明显。截至 7 月 4 日,全市剿灭 劣 V 类小微水体 3510 个,完成率 97%以上。各地在剿劣工 作中创造出许多好做法好经验。兰溪市为村民在河塘边设立 “生态洗衣房”,既满足了村民的日常洗涤需求,又解决了村 民洗衣洗菜废水污染环境问题,受到省委书记车俊的批示肯 定。金东区、义乌市、浦江县等地坚持标本兼治,着力做好 水系连通文章,变死水为活水,确保了水质提升的持续。婺 城区、永康市、武义县等将剿劣工作与景观带(点)打造有 机结合,促进了当地人居环境的改善。东阳市、婺城区大力 推进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截污纳管工作,有效提升了城 乡污水治理水平。磐安县利用山区水质基础好的优势,目前 全县小微水体各项指标已全部符合省下达的剿灭劣 V 类水 验收条件。 全市各级人大围绕中心工作,紧扣民心民意,保持“一线” 状态,追求“一线”作为,在落实省委、市委剿灭劣 V 类水决 策部署中,依法履行职责,以听取和审议政府关于劣 V 类水 质消除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和“剿灭劣 V 类水、人大代表在行 动”为载体,采取推进《金华市水环境保护条例》宣传贯彻、 集中开展查找剿劣工作“短板”活动、开展五大行业产业人大 代表剿劣示范行动、组织百名人大代表担任剿劣督导员、开 展小微水体剿劣明察暗访专项行动、加强人大代表水环境治 理建议重点督办、开展剿劣专项督查、组织人大代表参与听 取和审议当地政府关于劣 V 类水质消除情况专项工作报告 等八项具体措施,在全市剿灭劣 V 类水歼灭战中较好履行了 人大职能、发挥了应有作用。 二、剿灭劣 V 类水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在督查过程中,我们也发现,我市剿灭劣 V 类水工作还 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剿劣后水质面临反弹的压力较大。通过近几年持 续治水,我市水质虽持续向好,但水质反弹的隐忧仍然比较 多。一是部分交接断面水质不稳定,个别断面水质指标不降 反升,局部区域水质尚未达到考核要求。二是一些地方在重 污染行业整治、地方特色行业整治等方面进展不理想,污染 物排放总量削减不明显,个别企业存在偷排漏排行为。三是 面源污染、畜禽养殖污染量大面广,整治难度较大。我市现 有生猪养殖场 2799 家,数量偏多,污染治理手段原始,布 局不合理,有的养殖场甚至分布在河塘溪流和水库的周边、 上游,污染隐患较大。 (二)治水的重点难点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一是污 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率偏低。目前全市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 (站、点),有的超负荷运转,有的“吃不饱”,有的污水处 理能力跟不上,有的处于无专人管理、无资金保障、无处理 效果的“三无状态”。建制镇污水处理厂收费机制还没有完全 建立,影响设施运行维护。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比较简单, 管理能力跟不上。二是一些地方截污纳管工作不到位。截污 纳管工程规划、建设进展迟缓,配套管网建设偏慢,截止 5 月底,配套管网建设仅完成 182 公里。有的城中村、老旧小 区、城乡结合部、老集镇雨污不分,管网破损严重,甚至污 水直排。三是排污口整治进展不理想。目前全市排污口整治 完成率 55%,个别县(市、区)只有 17%。四是农村生活环 境需要进一步整治。虽然这些年我市广大农村的面貌有了很 大改观,但房前屋后、公共空间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 贴乱画、乱停乱养等现象仍可以看到,农村垃圾分类还没有 完全到位,村民随意在池塘溪流等水体里洗涤等等,一定程 度上影响了水环境整治的成效。 (三)治水长效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一是河长制落实 还没有完全到位。我市虽在 2013 年就部署开展了“河长制” 工作,并于今年出台了关于深化落实河长制的若干意见,但 在“河长制”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体制机制、责任落实、监督考 核等方面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探索完善。二是治水方式方法 需要改进。在治水实践中,不同程度地存在治标多、治本少, 工程措施多、非工程的生态措施少,依靠行政手段推动多、 运用法律、经济和市场化手段治水少的问题。三是科技支撑 和投入不足。地方普遍存在治水资金缺乏、科技治水管理人 才缺乏的问题,水污染防治技术和治理手段比较落后。 (四)《金华市水环境保护条例》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 《金华市水环境保护条例》已于今年 3 月 1 日起施行,标志 着我市进入了依法治水、依法护水的新阶段。条例对于巩固 和扩大治水成果、形成水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具有重要意 义。但从我们了解的情况看,目前条例宣传贯彻工作还存在 一些不足,条例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一是条例宣传渠道 单一,宣传方法传统,全社会水环境保护意识仍较为淡薄, 公众参与水环境保护的积极性不高。二是依法查处、严厉打 击违法行为的力度不足,电瓶电鱼、在饮用水源地钓鱼洗澡、 偷排漏排超标排放等现象仍时有发生,群众有反映。三是水 环境执法队伍、执法能力建设滞后,与新时期水环境治理任 务日益加重的形势不相适应,和人民群众要求还有差距。 三、意见建议 虽然我市剿劣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要实现“干流水质 全达标、支流溪流灭 V 类、沟渠池塘荡污浊”的年度治水目 标,任务仍然艰巨。为此,督查组提出如下建议: (一)保持政治定力,确保全面打赢剿灭劣 V 类水攻坚 战。要充分认识剿灭劣 V 类水是一场关乎“五水共治”全局的 攻坚战,是补齐生态环境短板、打造浙中生态廊道的关键一 环,是一场没有退路的硬仗,不获全胜决不收兵。要进一步 加大督查考核力度,防止和克服换届后各级领导班子调整可 能带来的对剿劣工作重要性认识下降、工作积极性降低、工 作重心转移等问题,确保思想不松、要求不变、标准不降、 力度不减。要坚持治水与产业转型升级、新农村建设、城市 功能配套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环境整治、旅游业发展相结 合,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动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当前,要 抓紧做好剿劣销号验收工作,及时帮助基层解决剿劣工作过 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剿劣任务全面完成。 (二)着力破解难题,补齐水污染防治的突出短板。要 从全市一盘棋的高度,科学规划、统筹布局城镇污水处理设 施,打破“一镇一厂”的局限思维,加大关、停、扩、改力度, 使污水处理设施真正符合实际需要。要以小城镇建设、都市 区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截污纳管工作力度,加快推进片 区管网改造,严抓工程质量,及时贯通,避免错接、漏接, 打通截污纳管的最后一米,全面实现源头截污。要加强管网 渗漏修复和日常养护,建立污水管网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零 直排区”。 (三)创新工作方法,切实提高水环境治理水平。要注 意总结推广基层在剿劣工作中创立的“生态洗衣房”、水系连 通、治水和景观带(点)打造相结合等好做法和好经验,标 本兼治推进治水,真正造福全市人民。要充分运用现代科技 手段,搭建全覆盖的水环境实时监测监控平台,建立向全社 会公开的水环境监测数据发布系统,自觉接受公众监督。要 积极探索市场化水环境现代治理模式,推行城乡污水处理设 施特别是农村污水处理站点第三方运维模式,探索建立县级 责任主体、乡镇管理主体、村级落实主体、第三方专业机构 服务主体、村居民义务主体的“五位一体”管理体系。 (四)加强宣传贯彻,充分发挥法律法规利器作用。一 要切实加强《金华市水环境保护条例》的宣传。在普法责任 上,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使普法工作由普法主管部 门一家的“独唱”,变成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大合唱”;在普法 形式上,坚持执法办案和普法宣传相结合,建立以案释法宣 讲制度,赋予法制宣传教育的鲜活性、生动性;在普法手段 上,除重视报纸、杂志、广播等传统媒体外,还要运用微信、 微博、客户端等新兴媒介,大力宣传我市第一部“水法”,使 之真正家喻户晓。二要全面落实水环境监督管理政府部门职 责。各级政府部门要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明确并切实担负 起水环境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职责义务。 建议市政府要抓紧制定《条例》实施的配套制度和机制,尽 快制定工作任务分解方案,明确贯彻落实措施,确保《条例》 不折不扣得以执行。三要加大执法力度。坚决采用新环保法、 《金华市水环境保护条例》赋予的查封扣押、“按日计罚”、“行 刑衔接”等法律手段,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体现最严监管要求, 使违法者不敢违、不能违、不愿违。 (五)依托生态廊道,营造生态宜居环境。建设综合交 通廊道、金义科创廊廊道、浙中生态廊道“三条廊道”,是市 委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化“八八战略”的重大举 措,是“走在前列、共建金华”的重要抓手主要平台。各级政 府部门要紧紧抓住当前我市全力打造浙中生态廊道的机遇, 着眼长远注重顶层设计,扬长补短坚持创新创先,全速推进 生态廊道项目建设,全力提升全流域水质,全面改善城乡生 态环境,加快形成管用管长远的水环境保护模式。要认真贯 彻落实《中共金华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生活环境治乱 村庄美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开展农村生活环境整治, 彻底治理农村房前屋后、公共空间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等 乱象,深化提升农村垃圾分类工作,倡导村民多种树栽花、 多添绿护绿,形成村庄与池塘溪流交相辉映、顾盼生辉的绝 美生态图景。 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两 山”理论,围绕“决不把污泥浊水带入全面小康”目标,充分发 挥人大职能作用,在上半年监督剿灭劣 V 类水工作的基础 上,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全力助推市委剿灭劣 V 类水决策 部署落到实处,为进一步改善我市水环境质量,建设天蓝、 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