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4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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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语文计划总结之小学语文能力抽测评价实施细则
语文计划总结之小学语文能力抽测评价实施细则 为了贯彻落实《语文新课程标准》,全面提高我校一至三年级学生的语文综合能力,结合上饶县教育体育局督导评估方案中对于全县一至三年级语文能力抽测的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以下奖励方案: 一、奖励学科 全镇一至三年级语文抽测教师。 二、奖励对象 在2012/2013学年度中被抽测的一至三年级语文班级。 三、资金来源 奖励资金,总金额=抽测班级×500元 四、奖罚细则 在日常教学中,教师应关注学生语文能力的夯实,语文素养的提升,并在全县语文能力抽测中取得良好的成绩,具体奖励设置如下: 1、在全县小学语文能力抽测中排名第十六位为基础,每进一位加100元/班,即:排名第十六位奖励100元/班;第十五位奖励200元/班;以此类推,以奖励500元/班封顶。 2、奖励分个人平均奖金和个人绩效奖金:个人平均奖金=总金额×60%÷班级数;个人绩效奖金为被抽测班级在全镇排名,每位相差50元,封顶至总金额的40%。 3、处罚:在全县抽测排名第二十位(含二十位)以后,每退一位,从其工资中扣20元,直至200元为止。 本细则经2012年11月10日教代会讨论通过,现以文件形式下发,望遵照执行。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