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4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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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精编补齐后疫情时代社区治理短板(三)
补齐后疫情时代社区治理短板 社区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7月23日,总书记在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团山街道长山花园社区考察时强调,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社区治理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此次举国战“疫”,是对城乡社区治理水平的一次实战检验,既有经验,也有教训。后疫情时代,亟须从多个方面加快补齐社区治理体系的短板和弱项,推动社会治理不断创新、发展和完善。 发挥党建引领优势,夯实社区堡垒基础。此次疫情发生后,省内各城乡社区在党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众志成城,为阻击疫情作出了积极贡献。但在部分地方,仍出现了少数社区负责人、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等因责任落实不到位、不服从组织安排、敷衍塞责而受到处分或通报,这充分暴露出当前城乡社区治理过程中,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依然存在弱化、虚化等问题。党的十九大明确,街道社区、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组织建设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这就要求社区治理必须以党建为引领,强化责任担当,把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优化管理、维护稳定贯穿社区建设和治理的始终。与此同时,需要改进党建运行机制,通过建立以社区成员满意度为重要导向的党建质量评估反馈机制,打造一支充分代表广大群众利益、忠实践行群众路线的党员队伍,切实提升社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影响力。 发挥法治保障优势,促进行政执法权限下沉。在全面依法治国步入新时代的当下,一方面需要大力加强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小区业委会、网格员、楼栋长等社区治理主体的法治素养,增强他们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另一方面需要深化社区普法,引导广大居民知法守法用法,踊跃参与社区自治,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此外,还需要认识到,社区居委会作为群众自治组织,并非行政主体,在社区治理中常常会出现“鞭长莫及”的情形。因此,尤其要重视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大力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已经明确,“要加强基层法治机构建设,强化基层法治队伍,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机制”。目前,部分城市已探索实施“城管进社区”、设立“社区法治专员”等工作机制,有的还将“城管社区工作室”和“综治联勤工作站”融合联动,协同治理,大大提升了社区治理效率和水平,无疑是新时代健全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的有益尝试。 发挥多元共治优势,提升群众自治能力。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在新时代的社区建设中,应着重坚持开放融合的治理理念,重多元参与,轻政府包办,提供更加开放的议事、监督平台与自治机制,打通居民以及其他群团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渠道;通过合作共建、孵化支持、购买服务等方式,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上推动社区、社会组织、社工人才、社会志愿者“四社联动”,为社区治理注入新活力。 发挥信息技术优势,增强现代化治理水平。信息化建设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关键抓手。当前,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已然凸显了在公共服务方面的重大作用,尤其对于突发事件中的组织动员、信息传播、风险追溯与防范等具有诸多优势。但就社区治理层面而言,当前信息化水平总体还较低,特别是在许多老旧小区、安置小区,一些关键场景还无法实现数字化,精细化服务不能实施到位。今后在社区治理中还应持续加大智慧社区的建设力度,加快互联网、物联网与社区治理体系深度融合,把社区信息化建设作为改进社区治理方式、提升服务能力的重要举措着力推进。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