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冬季公司职工食堂食品48小时留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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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冬季公司职工食堂食品48小时留样制度

1 公司职工食堂食品 48 小时留样制度 为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确保就餐者身心健康,加强风险 防范,提高食堂的自我保护意识,做到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 有据可查,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 章,制定本制度,食堂应认真落实好食品 48 小时留样制度。 一、 公司食堂为职工提供的食品必需由专人负责留 样, 每餐、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留足 100g 以上,分别盛放 在己消毒的餐具中。 二、 日常的具体操作,应指定专人负责。凡经食堂加 工、代销供应的各类食品,应按规定的内容、数量( 100 克) 留样,不得缺项少两。 三、 留样食品取样后,必须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内, 以 免被污染。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或 加盖), 并在餐具外层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留样人, 同时作好留 样记录,便于检查。 四、 食品留样必须立即密封好、贴好标签后,必须立 即存入 专用留样冰箱内。各留样食品,必须按规定存放在 专用的冷藏柜内,温度应调控为 0°C 左右,并保存 48 小 2 时以上。 留样食品不得食用。 五、留样食品达到规定的存放时间,需周转使用容器时, 容器必须认真清洗和消毒,防止交叉污染。 六、留样冰箱(柜)为专用设备,温度设置在 0 度左右。 留样食品间应保留合理间隔距离,不得和其它生、熟食品混 放, 以防交叉污染。 附件: ***公司职工食堂食品留样记录 年 月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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