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4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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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加强人才队伍构建设调研报告
加强人才队伍构建设调研报告 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基础性、战略性和主导性作用,当前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已处在一个新的起点上,对人才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前段时间,我们通过统计摸底、走访座谈,对全县人才队伍建设的现状进行了调查,提出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对策及建议。 一、现状 ㈠人才队伍不断壮大。目前,全县三支人才队伍总量为7813人,其中党政人才1601人,专业技术人才4710人,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才1502人。全县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达到35人,获得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达到255人,高级技能人才达到444人,比“十五”初期有了大幅增长。 ㈡人才素质逐步提高。近几年,通过脱产学习、函授培训、与高校联合办班等方式,培养了近400名急需人才,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所占比例已经上升到63%。全县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分别为255人、2282人和1871人,人才结构比例更加趋于合理。 ㈢人才环境进一步优化。随着全县经济快速发展,人才的工资待遇、工作条件、生活环境等有了明显改善。2002年以来,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凡进必考”制度,并在全市率先建立了事业单位进人公开招聘制度。事业单位全面推行聘用制,人才工作的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 突出表现为四大矛盾: ㈠快速增长需求与人才供给不足的矛盾。目前全县正进入跨越发展的关键时刻,各项事业发展急需大批量、多门类的优秀人才。但是,全县各类人才总量不到1.1万人(含农村实用人才),远低于国际公认的经济腾飞所需要的7%的人才密度标准。特别是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型人才紧缺,已经成为制约我县发展的瓶颈。如在经济建设方面,全县农业、工业战线的科技人员仅占从业人员的12.4%,其中,磷化工企业中具有化工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人员不到50人,旅游业从业人员中无1人专业对口。在社会事业方面,2002年以来全县小学未进新人,小学教师平均年龄47岁,部分乡镇已达50岁;全县卫生系统实际从事医疗卫生服务的只有626人,并且逐年递减,第一学历本科以上仅有25人。 ㈡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与人才结构不优的矛盾。从专业结构上看,全县矿化、旅游、市场营销、经营管理等专业人才短缺,而行政管理、财会、计算机类人才相对过剩。从层级结构上看,全县初级人才多,中高级人才少,高层次人才更是凤毛鳞角,襄樊市专家顾问团保康没有1人入围;全县教育系统无特级教师,无全省名师、名校长,卫生系统无全省名医、名院长。从年龄结构上看,现有人才年龄老化、断层现象比较突出。比如,全县检察官、法官队伍大多是过渡的,通过司法考试取得任职资格的仅有2人,检察官、法官队伍的平均年龄已分别达到47岁、44岁,如不尽快采取措施,今后将可能出现无人办案的局面。 ㈢引才渠道拓宽与承载能力不强的矛盾。近年来,随着全县经济的发展和基础设施条件的改善,对人才的吸引力逐步增强,人才引进的渠道逐步拓宽,但是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岗位较少又普遍超编,加上县内缺乏大型骨干企业,对人才的吸附承载能力有限。 ㈣人才合理有序流动与管理体制不顺的矛盾。人才的合理有序流动既有利于人才自身的成长,又有利于各项事业的发展。但身份、编制、户籍等体制性障碍尚未根除,人才很大程度上依然是部门所有、地区所有、单位所有,人才的市场配置水平较低。特别是在机关事业单位,想用的人进不来,不想用的人出不去,不少单位多年来“一潭死水”。 上述问题的形成,主要有以下几个 ㈠政策法规不够配套。一是《公务员法》颁布实施后,省市出台硬性规定严格控制编制,乡镇机关内五年内只出不进,县直单位超编的一律不得新进人员,部分单位已经出现青黄不接的问题。二是实施公务员登记以后,省市没有出台递补登记的有关政策,部分单位自然减员空出编制,符合条件的人员也难以登记,影响了这部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三是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以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和津贴标准统一了,单位没有绩效工资可发,在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方面几乎束手无策。 ㈡竞争激励机制不够健全。在人才的选拔表彰方面,全县拔尖人才评选表彰工作酝酿了几年都没有实施,优秀人才价值得不到充分体现。在人才使用上,用人单位普遍缺乏真正自主权,没有建立有效的竞争激励机制。在分配制度改革方面,优劳优酬、绩效优先的分配机制尚未真正建立起来,“吃大锅饭”比较普遍。 ㈢保障服务措施不够到位。一方面,全县没有设立人才工作专项经费,人才的培养、引进和奖励等工作难以正常开展。另一方面,养老、失业、医疗、住房等保障制度还没有实现全覆盖,人才的后顾之忧依然存在。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