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土地违法违规问题及处理情况自查自纠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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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土地违法违规问题及处理情况自查自纠工作总结

关于开展土地违法违规问题及处理情况自查自纠工作总结 ‎   关于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以来的土地违法违规问题及处理情况自查自纠工作总结   市国土局、市监察局:   根据《关于在全省联合开展对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以来的土地违法违规问题及处理情况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我分局开展此项工作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贯彻落实《决定》过程中的土地违法情况   1、贯彻落实《决定》精神的基本情况 ‎ ‎  XX年10月21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XX年10月28日,国务院召开了全国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温家宝总理发表了重要讲话。此后,国土资源部又颁布了涉及年度用地计划、用地预审、征地补偿安置制度和执法监督等一系列配套文件。为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我分局一是深入学习,广泛宣传。组织全区国土资源系统的干部职工学习、宣传、贯彻国务院《决定》和温家宝总理的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和正确把握《决定》的基本要求和精神实质,把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上来。同时为便于大家学习领会《决定》、讲话和重要文件的精神实质,更好地宣传国家关于土地管理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严格土地管理的基本国策,我区国土部门专门编印了《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文件汇编》、《国土资源法规宣传手册》及多期专题《国土资源要情摘报》送呈区四大家领导班子及相关部门、各乡镇政府、办事处党政一把手。通过宣传,促进了增强珍惜土地、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识。二是严格管理,保护耕地。坚定不移地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严格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加大开展基本农田保护情况大检查工作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处理。   2、当前我区土地违法违规的态势和新的动向 ‎ ‎  经过XX年以来的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尤其是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下发之后,地方政府依法用地的意识有所提高,土地市场秩序有所好转,国土资源违法现象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但当前违法用地形势仍很严峻,县级地方政府公开直接违法的情况已不多见,更多的是为了招商引资发展地方经济,县级政府默许、支持,乡镇基层政府组织实施,村组基层干部亲自出马搞“以租代征”。长期一来,由于乡镇基层干部缺乏资源保护和依法用地的意识,更谈不上集约节约用地,导致大量耕地,甚至基本农田被随意圈占等违法用地现象的发生,由于耕地被占而又多数得不到合理补偿,也形成了新的不安定因素。中央严管土地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基层农村更难得到落实。同时,国家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乡镇都拟将设立建设新农村的试点,而设立试点的范围有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的将良田也纳入其范围,将出现新的违法用地迹象,也是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以后,土地违法行为即将反弹的主要问题。   (二)卫片执法检查发现查处和《决定》下发后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典型土地违法行为的自查   《决定》下发,我县一是狠抓了规范管理,制定了一系列的工作规章制度,并要求要切实按照所确定的工作程序和时限要求,及时受理办事单位和群众的报件,确保公正透明、优质高效。全面融入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工作之中,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二是加大土地动态巡查力度,以每周二和周四定为巡查日。制定巡查路线,加大巡查范围,认真做好巡查记录和现场勘察记录,将各乡镇辖区内的基本农田变化、利用、执行情况做为重点巡查,严格贯彻落实基本农田“五不准”的执行情况,对当场发现的问题,就地依法制止解决。三是坚持县国土、城建监察大队联合巡查执法制度,进一步加化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形成执法合力,更好地打击城乡各类违法乱占土地滥建房屋行为,对城乡各区域违法违规占地建房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 ‎ ‎  XX年卫片检查我区共有图斑39个,总面积2503.7亩,其中10号图斑属于开发区分局管辖,44号图斑为伪图斑(临时性晒场),在37块图斑中有合法用地手续的图斑七块9宗用地,面积300.3亩;共查处违法用地31宗,上报后由市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31起,总面积2503.7亩,处以罚款2055.7万元,责令拆除违法建筑32932平方米,给予有关责任人党政纪处分建议12人次,并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区纪检监察机关;建议市局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3宗。切实巩固了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和卫片执法的成果。   (三)自查在查处土地违法行为过程中的有关情况 ‎ ‎  我分局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当前进一步从严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国土资电发〔XX〕17号)和《关于严明法纪坚决制止土地违法的紧急通知》(国土资电发〔XX〕22号)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积极组织开展了新一轮的执法检查,对违法严重、性质恶劣的大要案从快、从严、从重查处,做到即处理事又处理人。对各类违法用地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拆除一起,决不能姑息手软。切实起到处理一个,震慑一方的效果。同时建立健全了符合我区实际的规章制度,我局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加大土地资源保护力度的文件和规章制度,如《商丘市国土资源局睢阳分局关于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中进一步严格落实动态巡回检查责任制的通知》、《土地日常动态巡查制度》、《违法行为限时报告制度》、《夜间执法巡查工作制度》和《节假日值班巡查制度》、《村级执法监察信息员制度》,通过这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不断堵塞了管理上的空白和漏洞,通过对这些制度的推行和落实,形成了全面到位的土地监管网络,提高了我区土地监察执法的工作效能。   1、通过对违法违规问题特别是处理结果的分析,掌握执法监察适应新的形式、任务和要求的情况。 ‎ ‎  一是强化职能,充实执法监察机构力量。为适应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严格土地管理,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加强矿产资源管理,执法监察机构和专业队伍是执法监察工作的组织保证。必须加强执法监察机构的建设,充实力量,才能使之与所承担的职能、任务相适应。二是建章立制,进一步规范执法监察各项工作制度。执法监察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按照要求,进一步完善信访接待和信访处理制度、巡回检查制度、案件查处制度、集休会审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明确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三是轮流培训,不断提高执法监察人员素质。执法监察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法律知识和业务能力是做好执法监察工作的前提条件,为使这项工作得以顺利进行,严格依法行政,我们利用各种形式、各种方式对执法人员进行轮流培训,使他们熟悉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具备相应的业务能力,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四是严格执法,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针对目前我县违法用地的现象,积极与其它有关部门配合,采取宣传到位、逐个排查、调查清楚、处理得当。凡属立案标准范围内的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均依法立案查处,同时与规划监察、纪检监察、公安机关加强合作,“既查事又查人”,坚决追究违法违纪者的责任,对典型案件实行通报公开曝光,严厉打击,从而起到处理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提高全社会国土资源法律意识和对违法行为的震慑警示作用。五是增强保障,坚持预防为主,源头防范。为保障执法监察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将配备必需的交通及办案设备和工作经费,坚持定期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聘请国土资源监察信息员,建立完善国土资源监察信息网,将违法行为消灭在始发状态,把“坚持预防为主、预防和查处相结合”的方针贯穿始终。   2、自查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执法手段、力度等情况。 ‎ ‎  在工作实践中,深刻感到国土资源保护必须做到两手都要硬,一手抓宣传,持之以恒;一手抓执法,查处不手软。XX年以来,加强了对各乡镇占用耕地,特别是占用基本农田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做到“发现一宗、制止一宗、查处一宗”。XX年至XX年下半年我分局虽然无处罚权,但独立和协助市局调查,与县建委建立了联合执法制度,依法立案2宗,面积7.337亩,全部依法处理完毕,其中恢复土地面积2.97亩;收回土地面积0.3亩;退还土地面积4.067亩罚没款XX元人民币。查处矿产违法案件2宗,结案2宗,结案率100%。XX年上半年,立案2宗,面积0.75亩,罚没款1600元,经依法处理后,全部结案。努力把违法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   3、贯彻实施9号令过程中的有关情况建章立制是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是贯彻执行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重要手段。我们把这项工作当作重中之重来抓:   一是规范执法主体。通过培训、考试,全县30名国土资源执法人员都取得了行政执法资格证书,实现了全县国土资源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100%,做到了持证执法、文明执法。严格要求各执法人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履行职责,从而保证了执法主体的合法性。 ‎ ‎  二是抓好法制教育。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开展行政执法宣传教育工作。邀请有关单位的同志进行法律知识专题辅导和讲解等等。通过一系列法制教育活动的开展,使全体干部职工增强了法制观念,牢固树立了依法行政的意识,在处理违法案件和土地纠纷中,能严格按法律程序操作,做到答复问题准确,查处问题及时,有效避免了过去“不作为”或“乱作为”的现象。同时,还专门编印了《依法行政规范土地市场制度汇编》、《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文件汇编》以及《国土资源管理法规宣传手册》向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和县领导发放赠送,扩大法律法规的宣传面,营造了良好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环境。   三是完善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国土资源局担负着全县国土资源规划、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的职责,行政权力相对集中,工作涉及面广,引发行政诉讼的几率也比较高。为了妥善处理好这一问题,我们通过建立相关制度、完善权力制衡、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实现了公正、公平执法。通过《集体决策制度》、《用地审批内部会审制度》等制度的制定,对土地审批、采矿权登记等重大许可事项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实行有关业务股室集体会审、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有效地防止了以权谋私行为发生,保证了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通过建立健全国土资源动态巡查、重大疑难案件会审、错案责任追究等制度,使国土资源行政执法行为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四是规范操作,坚持经营性用地市场化运作。XX年,我县通过征用集体土地储备和收购国有土地5宗,面积13310平方米,其中挂牌出让2宗,面积8090平方米,公开竞标1宗,面积33平方米,县政府入库纯土地出让金116.5万元。XX年,我县成功挂牌出让国有土地2宗,面积1419.5平方米,获土地出让金32.85万元。 ‎ ‎  根据国土资源部和监察部的统一部署以及省厅有关要求,我县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对经营性项目用地使用权出让历史遗留问题认真进行了梳理,于XX年8月25日将我县4宗土地使用权出让历史遗留问题依据政策规定进行了公告,完善手续,处理完毕。XX年挂牌出让土地三宗,面积3333.67平方米,成交价46.14万元。目前,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在我县得到全面落实。   (四)几点建议   一是抓好《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工作。二是严格依法查处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三是开展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工作机制,加大土地动态巡查力度,及时有效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四是认真处理国土资源信访案件,妥善解决信访问题。五是建立健全执法监察上下监控体系,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国土资源信息网络。六是建议省厅与省编委进一步协调,以正式文件下达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编制级别及人员数量。七是建议省厅督促县级政府尽快完成乡镇土地管理的体制改革,解决土地管理人员的实际问题和困难,让土地管理人员能以饱满的热情全身心的投入到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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