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计划总结之信息技术考务方案

申明敬告: 本站不保证该用户上传的文档完整性,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产生的反悔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文档介绍

信息技术计划总结之信息技术考务方案

信息技术计划总结之信息技术考务方案 ‎ ‎  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以信息技术考试为契机,进一步推进信息技术课程改革,切实提高课堂教学效益,根据州教发[2009]9号文件的精神,加强我校中学信息技术课考试工作,确保2009年初中信息技术考试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以下方案:‎ ‎  一、组织领导机构:‎ ‎  (一)考务领导小组:‎ ‎  组  长:吴显茂 ‎  副组长:吴坤贤   石宗佑   龙兴明 ‎  成  员:石求立 吴祖文 石国标 杨冬旭 吴国旗 ‎  (二)考务办公室:‎ ‎  二、考试时间及对象:‎ ‎  考试时间:5月6日 ‎  考试对象:八年级所有在读学生。‎ ‎  三、考场设置:‎ ‎  本次信息技术考试机房配备25台考试用机和5台考试备用机。‎ ‎  四、考试内容、题型及形式:‎ ‎  1、考试内容以《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指导纲要》规定的初中内容及要求为依据。‎ ‎  2、考题类型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和操作题。‎ ‎  3、考试采用统一的考试系统,全部在计算机上进行操作。‎ ‎  4、每场考试时间为20分钟,由计算机系统自动倒计时,考试时间结束,计算机将自动锁住屏幕。‎ ‎  五、组织实施:‎ ‎  (一)、考前准备:‎ ‎  1、考务组提前一天做好计算机设备的维护检查和考试系统的调试工作,保证考试系统的正常运行。‎ ‎  2、认真做好微机室安全保卫和试题保密工作。认真排查各种事故隐患,积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  3、考试前一天考务组和信息技术管理员作好试题库导入、学生信息录入等工作,设置好服务器密码,将计算机教室钥匙另设专人保管,考试当天只有两人同时到场才能打开考试服务器,以保证系统和试题的安全。‎ ‎  4、考务办公室需组织提前打印学生准考证,按编排顺序分组,由小号到大号,每25人为一组,编组名单打印成册,按编好的组进行施考。‎ ‎  (二)、考试程序:‎ ‎  1、考生在考前30分钟由领队人员(班主任)带到考点,并进行第一次点名,宣读考场纪律,考前15分钟进行第二次点名,考前5分钟领队人员将考生带入考场。‎ ‎  2、考生凭准考证入场,将准考证放在考试机桌左上角,监考员核对计算机内的考生照片与准考证和本人相符后,考生在主监考员的指导下输入准考证号,主监考启动考试程序,考生开始操作答题。监考人员巡视全场,及时解决突发问题。‎ ‎  3、考试过程严禁考生使用U盘。考生遇到计算机死机、无法启动、无法进入考试系统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答题时,应向监考人员举手示意、排除故障后考生继续答题,无法排除故障的应及时更换备用机续考,考生已经做答的试题有效。‎ ‎  4、每场考试结束,考生进入考后待查处,待确定每个考生都有成绩,无任何考务问题后方可离开。无成绩和临近考试结束时发生机器故障的考生,应尽量安排在下一场的备用机上续考。‎ ‎  5、考生考试操作完毕想提前结束考试,要报告主监考老师,在主监考老师指导提交试卷后方能退出考试系统。考试系统一经退出,该考生应及时离场,不能重新进入考试系统。‎ ‎  6、考试即将结束时,考生应及时提交试卷,依次退出考场。‎ ‎  7、每场考试结束后,考务人员及时对本场考试进行评分,需将考生成绩存储记录完整,作好备份;填写并打印考场记录单,记录考生是否有成绩、缺考人员、续考人员(机器故障更换机器)等考场考试情况。‎ ‎  8、主监考人员认真填写好考场报告单,作好相关记录,检查无误后开始组织下一场考试。‎ ‎  9、全部考试结束后,主监考人员应将本次考试的考试成绩备份并拷贝U盘,相关考试记录资料整理成册,及时交到主管部门。‎ ‎  六、考生须知 ‎  1、考生在考前30分钟按班次有秩序地进入候考室(指定地点)候考。‎ ‎  2、已完成考试的学生不得再次进入考场周围警戒线内,不得围观其它考生考试。‎ ‎  3、考生须服从学校分组安排,以组为单位参加考试。‎ ‎  4、考生持准考证进入考室对号入座,考生入室不准携带书籍和资料。‎ ‎  5、考生入座后,先将准考证放在桌上以便监考老师核查。‎ ‎  6、考生要听从考务人员的安排,当监考员宣布考试开始后方可动手操作。考试结束时,应立即停止操作退出考场,不得在考室周围逗留、吵闹。‎ ‎  7、学生考试时,禁止与他人交谈或偷看他人操作。如有问题,须举手请示监考老师。‎ ‎  8、考生要爱护公物,注意安全,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  9、凡不参加考试或中途退出考室者,一律视为零分,不予补考。‎ ‎  10、考生在参加信息技术能力考试时,听从考务人员安排,在指定的计算机前进行操作考试。‎ ‎  七、考生违反实践能力考试纪律的行为和处罚规定 ‎  考生有下列为之一者,单科考试成绩作零分处理:‎ ‎  1、携带书籍与资料进入考场的;‎ ‎  2、不服从监考老师安排的;‎ ‎  3、偷看他人操作的;‎ ‎  4、相互提示、讨论进行操作的;‎ ‎  5、有影响考场秩序行为的;‎ ‎  8、故意毁坏计算机硬件设备与其他计算机房设备的;‎ ‎  9、伪造证件由他人代考的;‎ ‎  10、侮辱殴打监考人员与工作人员,扰乱考场秩序的。‎ ‎  八、人员岗位责任 ‎  (一)考点主任职责 ‎  1、负责考点考试的组织协调工作。‎ ‎  2、负责主持召开考点考务工作会议,学习有关文件,传达有关精神,明确任务,提出要求,宣布纪律。‎ ‎  3、考试时及时掌握考生的情况,防止并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 ‎  4、劝阻非考务人员进入考室。‎ ‎  5、如考点出现特殊情况和对违纪考生处理,考点主任应与主考共同研究决定。作零分处理的事件要保存如照片等违纪物证。‎ ‎  (二)主考职责 ‎  1、全面负责考点考试工作。‎ ‎  2、负责管理、指导和督促考点评分员严格执行评分要求,遵守评分纪律,坚持公平、公正。‎ ‎  3、负责考点考务培训工作。‎ ‎  4、监督参与本考点成绩录入工作。‎ ‎  5、负责考试中日程安排,交通、生活等联络。‎ ‎  6、与考点主任核对确认考生考试成绩,对考生最终考试成绩负责。‎ ‎  (三)领考员职责 ‎  1、负责考生顺序安排,组织考生以组施考工作。‎ ‎  2、负责学生准考证的分发与收取工作,引导组织考生参加每一堂考试。‎ ‎  3、协助监考人员工作。‎
查看更多

相关文章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