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4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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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县脱贫攻坚评估检查方案范文
县脱贫攻坚评估检查方案范文 为贯彻落实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精神,确保 今年脱贫攻坚首战必胜,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 2016 年度脱贫攻坚评估检查。采取县、乡、村三级联动,着力对 标补差、督促进度、发现问题、推动落实,对全县 28 个有 脱贫任务的乡镇开展脱贫攻坚评估检查,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时间安排 自 9 月 24 日起,9 月 29 日前完成。工作组在乡镇评估 检查时间 3 至 5 天,具体到乡镇、村时间由带队领导确定。 二、检查范围 2016 年 27 个有脱贫任务的乡镇,70 个摘帽贫困村,2549 户 11163 名贫困人口(其中含 70 个村以外有脱贫任务的 12 个村 255 户 1216 人),实现全县 82 个有脱贫任务的村和贫 困户评估检查全覆盖。 三、分组安排 成立全县脱贫攻坚评估检查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陈建 生任组长,分为 8 个评估检查组(新市坝片、田坝片、海棠 片、玉田片、普昌片、吉米片、斯觉片、苏雄片),各评估 检查组长对县脱贫攻坚评估检查领导小组组长负责。70 个预 脱贫村由县级领导带队进行评估检查。每个评估检查组 8 人, 督查人员由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 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县扶贫移民局、贫困村第一书记 抽调人员组成。具体分组情况如下: (一)第一评估检查组 组长:曾学武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 何静、阿木解的、徐建伍、罗清、汪兵、李红 兴、罗顺勇、孙敏 负责评估检查田坝片区 5 个乡镇、9 个预脱贫村、3 个 非脱贫村共 1197 名预脱贫人口。 (二)第二评估检查组 组长:李亚明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成员:王世军、木果尔铁、布卡子、罗富贵、木乃什金、 甘阿铁、胡蓉、严玉华。 负责评估检查吉米片区 3 个乡镇 7 个预脱贫村,阿尔乡 2 个预脱贫村、5 个非脱贫村共 1274 名预脱贫人口。 (三)第三评估检查组 组长:曹平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成员:伏敏、李朝文、杜树尧、吉呷布铁、王珊、张永 建、古晓娟、蒋学俊。 负责评估检查斯觉片区 4 个乡镇 6 个预脱贫村,石海乡 3 个预脱贫村、1 个非脱贫村共 1461 名预脱贫人口。 (四)第四评估检查组 组长:徐建超 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杨海宁、李涛、刘发银、鲁小东、袁媛、安正华、 木乃什哈、曾松。 负责评估检查苏雄片区 5 个乡镇、11 个预脱贫村、1 个 非脱贫村共 1629 名预脱贫人口。 (五)第五评估检查组 组长:何应泽 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欧世与、谭柏、唐兵、张剑、彭柏盛、王帮忠、 魏国、陈军。 负责评估检查玉田片区 4 个乡镇、8 个贫困村、1 个非 脱贫村共 1143 名预脱贫人口。 (六)第六评估检查组 组长:李注学 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阿吉克坡、刘跃华、罗磊、朱勇、李冬、潘尔哈、 杨婷。 负责评估检查海棠片区 3 个乡镇 7 个预脱贫村、新市坝 镇 2 个预脱贫村(柳姑村、依知村)共 1294 名预脱贫人口。 (七)第七评估检查组 组长:罗华 县政协副主席 成员:王建、漆兴、吉乃拉沙、曹正良、李志勇、阿衣 补哈、沈小林、蒋恩星。 负责评估检查普昌镇 7 个预脱贫村共 1518 名预脱贫人 口。 (八)第八评估检查组 组长:江新 县人大副主任 成员:张辉、张斌、周德洪、蒋木乃、贾晓霞、李德云、 舒俊、马乔。 负责评估检查新市坝片区 8 个预脱贫村、2 个非脱贫村 共 1639 名预脱贫人口。 四、检查内容 (一)2016 年计划脱贫贫困户指标达标情况。 1."不愁吃不愁穿"方面。对照各户帮扶计划,逐项评估 检查落实情况,实地了解脱贫增收产业发展情况、就业帮扶 情况;对照低保帮扶政策,核查"两线合一"工作推进落实情 况。 (1)到贫困户家中,查看是否落实脱贫产业项目和增 收门路,测算全年家庭增收情况。 (2)到贫困户家中,了解帮助就业的措施,核实有劳 动力的贫困户手否至少 1 人就业,了解是否针对贫困群众安 排公益性就业岗位。 (3)到低保兜底贫困户家中,核对享受低保人数,核 实当地是否提高低保标准,补差资金是否兑现到位。 2.住房安全有保障方面。聚焦异地扶贫搬迁、彝家新寨、 土地增减挂钩、危房改造等住房建设项目,实地检查贫困户 住房建设进展情况,了解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到贫困户农房建设现场,检查异地扶贫搬迁项目 否开工,是否倒排工期、挂图施工,是否落实专班专人负责, 住房建设进度如何,何时能够竣工入住。 (2)进村入户了解住房建设规划设计、土地协调、建 材保障、施工组织、质量监管等关键环节是否有效保障落实, 相关政策、资金是否落实到位。了解贫困群众自筹资金情况, 核实是否户均低于 1 万元。 (3)入户随访贫困群众,了解是否有随迁农户,以及 具体数量。核实县、乡联系领导是否现场办公、一线推动住 房安全保障工作。 3.义务教育有保障方面。聚焦巩固义务教育成果,检查 教育扶贫工作推动情况,了解贫困家庭享受有关助学政策落 实情况。 (1)到贫困户家中,查看是否有适龄入学儿童,了解 是否存在因贫辍学问题。 (2)到贫困户家中,查看是否享受民族地区 15 年免费 教育、"9+3"免费教育等教育扶贫有关优惠政策。 (3)到有大学生的贫困户家中,了解享受学费、生活 费资助情况及就业帮扶情况。(了解掌握是否建立县级教育 救助基金) 4.基本医疗有保障方面。围绕提高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 障水平,了解医疗救助扶贫工作推进情况。 (1)到因病致贫的贫困户较重,查看是否享受"八免五 补助"与新农合、大病、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健 康保险等相衔接的医保扶持政策,了解个人医疗费用支出情 况。 (2)针对患重大疾病的贫困户,查看是否享受大病保 险和特殊救助等自主政策。(了解掌握是否建立县级医疗救 助基金) (3)到贫困村,实地查看村级卫生室建设情况,了解 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情况。 (二)2016 年计划退出贫困村指标达标情况。 1.村贫困发生率是否低于 3%. 2."五有"状况。 (1)有集体经济。检查集体经济培育及经营性累计收 入情况,了解贫困村集体经济累计收入人均是否达到 3 元。 是否利用省级补助每村 15 万至 20 万元产业周转金建立了村 级产业发展基金。 (2)有硬化路。检查乡镇政府所在地或上级路网至贫 困村村委会驻地或村小学是否通硬化路,村内是否有不通路 的组。 (3)有卫生室。检查业务用房面积是否达到 30 平方米, 设备配置是否能满足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开展的需要。 (4)有文化室。文化室建筑面积是否不低于 50 平方米, 是否有室外文化活动场地、宣传栏,是否有文化器材、广播 器材和图书。 3."四好村"创建工作方面。按照《创建省级"四好村"活 动工作方案》(川委厅 70 号)要求,检查是否制定创建活动 方案、是否落实农民夜校牵头单位。 4.农民夜校"七有"建设情况。检查农民夜校是否建立, 夜校是否有场地、人员、设备、师资、教材、制度、活动等。 (三)全县 9 月份开展脱贫攻坚自查评估情况。检查我 县 9 月份开展自查评估工作落实情况,一是检查今年计划退 出贫困村和计划脱贫贫困户是否达到全覆盖,二是检查相关 文件、表册和自查评估报告。 (四)"五件实事"落实情况。是否按照要求帮助贫困户 发展经济林木 5 亩以上、为贫困户购买 5 只羔羊、确保贫困 户 1 人稳定就业、解决因贫失学问题、为贫困户体检建立健 康档案。 (五)农户收支台账建立情况。是否为贫困户建立收入 台账,并按时统计上报。 五、检查方式 采取一问二看三查四列五改的方式进行评估检查。 (一)确定对象。各工作组对所负责评估检查的片区所 有预脱贫村、预脱贫人口进行评估检查,即今年脱贫对象全 覆盖进行入户评估检查。 (二)村级检查。 1.对标查看基础设施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彝家新寨建 设、产业发展,村容村貌,路、水、电、通信、教学点、卫 生室、文化室等建设情况,集体经济培育和村级发展基金建 立情况以及"四个好"创建。 2.入户查看,重点了解安全住房建设、增收门路、产业 培育、转移就业、安全饮水、生活用电、广播电视、就学入 托、低保兜底、基本医疗等情况。、 3.检查了解"四好村"创建活动开展情况。 4.现场办公,对检查中发现和基层反映的问题,要现场 认真研究及时解决,不将问题带回。 (三)召开座谈会。听取乡镇党委政府脱贫攻坚工作情 况汇报。工作组与乡镇党委政府共同研究推进措施及办法。 (四)形成报告。评估检查报告由各组负责撰写,内容 主要包括基本情况、做法成效、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评估 结论 4 个方面内容,字数控制在 2000 字以内。 六、督查结果运用 一是与考核挂钩。本次督查分 8 个片区进行,督查结果 将以乡镇为单位进行排名,对排位靠后的进行通报,并纳入 年终绩效考核。 二是负起评估检查责任。凡是评估检查组抽查过的贫困 村、贫困户,结论是达标的,在年底上级检查或第三方评估 时发现群众不满意、检查验收不达标,就要追究责任;结论 没有达标的,要追踪指导抓好整改,凡年底上级检查或第三 方评估时,问题还没有整改到位,也要追究责任。 三是负起脱贫攻坚连带责任。这次评估检查不是几天时 间结束就完事了,而是要进一步落实帮扶单位的联系指导责 任,对该乡镇脱贫攻坚工作负责到底。在年底上级检查或第 三方评估时发现群众不满意、检查验收不达标的,不仅要追 究乡镇、村的责任,联系帮扶单位也要承担连带责任。 七、工作要求 (一)根据省委要求,评估检查发现问题的,要立即动 手抓好整改,问题突出的乡镇、部门要停放国庆长假,利用 7 天假期把工作补上来。国庆长假期间,易地扶贫搬迁等住 房建设和基础设施等工程性项目不能停工,绝对不能出现年 底完不成任务的情况,否则就要按照省州委要求军法从事。 (二)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十项规定要求, 评估检查组轻车简从,不能给乡镇、村增添负担。 (三)请各评估检查组确定 1 名联络员,并于 9 月 29 日 17:00 前将本组督查汇总情况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 室。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