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教处工作总结范文之学生接送交通安全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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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教处工作总结范文之学生接送交通安全应急预案

政教处范文之学生接送交通安全应急预案 ‎ ‎  一、学校接送学生安全领导小组:‎ ‎  为确保我校接送学生安全,特成立学校接送学生安全领导小组:‎ ‎  成员:学校行政、班主任、年级组长、洪茂春等警务室值班人员、事故发生地工作人员等。‎ ‎  二、应急保障车辆:‎ ‎  三、学生接送交通安全应急预案 ‎  (一)、范围 ‎  本《预案》指在我校校车或租用客车在接送学生行车途中可能发生的火灾、撞车、爆炸或其它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等交通事故的处理方案。‎ ‎  (二)、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  1、重大交通事故发生后,随车驾驶员和跟车老师必须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将所发生的事故情况向学校分管领导(董涛、林敏)报告(报告内容附后),有人员伤亡的先打医院急救电话(120)。‎ ‎  2、分管领导视情况向学校校长汇报,在校长的领导下,按规定启动《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同时向市教育局办公室、公安交警等单位报告。‎ ‎  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①‎ ‎、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②、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③、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④、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⑤、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⑥、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  3、学校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通知相关救援组成员(行政办曾维军、总务处林敏、曹东、洪茂春等)立即前往事故现场,了解掌握事故情况,组织协调事故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控制局势。根据需要,受伤学生所在班的正、副班主任及年级主任到场协助做好善后工作。‎ ‎  4、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按照“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针对不同类型的事故,在稳妥可靠的前提下,果断处置,积极抢救,做好善后处理工作。要及时抢救受伤师生,疏散现场师生和贵重物资,协助公安、安监等部门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伤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  (三)、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  1、一般事故处理(无人员伤亡):‎ ‎  起火时:行车过程中车辆冒烟、起火,司机应立即停车,快速打开车门疏散乘客。人要站于上风处约3米范围内,使用灭火器对准火源根部喷干粉进行灭火。火源熄灭后,立即通知抢修队,把车拖走。如火势过大,立即拨打119电话。司机在车辆附近监护戒备,直至车辆被拖走。‎ ‎  撞车时:发生撞车等交通事故,司机立即停车,快速打开车门疏散乘客,关闭电源总开关,拉紧手制动器,保护事故现场,根据事故情况拨打110或者120电话。‎ ‎  维修时:车辆因一般机械故障维修,驾驶员要撤走非必要的在场人员,由学校后勤安排车辆转运学生到达目的地。‎ ‎  2、有人员伤亡的事故处理:‎ ‎  事故及时报告:校车发生伤亡事故时,驾驶员、跟车老师或现场其他人员,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同时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控制局势,保护现场。属租用客车的,学校将情况及时通报车辆所属单位的管理人员,一同出现场,处理相关事宜。学校接送学生安全领导小组应立即将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地址、类别、伤亡情况、简要经过、原因分析等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  赶赴事故现场:伤亡事故发生后,校突发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人和现场控制人员必须及时赶赴事故现场。‎ ‎  事故现场施救:赶赴事故现场后,校突发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必须采取紧急措施、保护现场、组织抢险和施救,同时通知公安、消防、医院和工程抢险等部门及时赶赴现场实施救护和抢救。‎ ‎  事故调查处理:校突发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必须会同市教育局、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对事故的原因、事故责任进行认定,提出对事故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  (四)、其它事项:在通过电话报告本《预案》范围内的事故时,应直接报学校分管校长、校长,同时按层级上报相关部门,包括向事故发生地的交通事故处理中心报告(电话号码: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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