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个体税收征管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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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个体税收征管的调研报告

农村个体税收征管的调研报告 当前,全市地税系统正在深入贯彻落实市局年初提出的“11216”的工作要点,结合省 局数据大集中工程的实施,通过各项措施,切实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精细化管理。但由于农 村受地理、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影响,农村税收征管工作在数据大集中工程实施后暴露出许 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农村个体税收征管点多、面广、难度大的矛盾也日益突出。现结合本职 工作对农村税收征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谈一点粗浅地认识。 一、农村税收征管现状 (一)税源零星分散,纳税户难以控管。双湾税务所总计 129 户固定个体纳税人中,有 近三分之二多的纳税人分散在村队进行生产经营,各村队还分布有近 40 户零散户,税源较 为分散。在村队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大都是以农业为主,以经营为辅,大多利用农闲 及早晚时间经营,窗口经营、流动经营较多,由于经营的季节性和经营情况的好坏,纳税户 经常变换经营范围,发生停业、歇业、转让等行为,很少有人到税务机关办理变更、注销和 停歇业手续,使税务机关难以真正掌握户籍变动情况,难以发现,难以控管。 (二)季节性税源多,纳税意识亟待提高。在管辖的纳税户中季节性生产经营的小商店、 小饭馆、小修理店等家庭店较多。这些经营户场所基本在农户自己家里,生产经营集中在几 个月,加上纳税意识较差,主观上不情愿纳税,极少主动上门申报缴纳。如果税务人员找上 门,就把门关上,甚至恶语伤人,将税务人员拒之门外,因为店面在家里,税务人员也不好 强行进入。纳税人的自行申报纳税变成了自由申报纳税,查到就拖,查不到就躲,纳税人的 税法意识亟待提高。 (三)办理停歇业的意识较差,停歇业后又难以跟踪管理。农村很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 税人由于受知识、观念等原因的影响都不能按规定办理开业、变更、注销税务登记的手续, 又受农忙的影响不能连续经营,又不前来主动办理停歇业审批手续,因此税务机关在征税和 处罚时经常引起征纳双方的矛盾。另外纳税人只是将经营作为副业,很难形成规模,农忙则 停,农闲则营,即使办理了停歇业,停歇业也很频繁,由于距离较远税务人员跟踪检查难度 较大,也增加了税收成本。 (四)起征点的调整,使征纳双方矛盾变得突出。自从增值税起征点调整后,双湾镇辖 区所有国地税共管个体纳税户(101 户)都免征了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但有些业 户国税实行随时调整定额的办法管理,即隔一两个月征一次税,但地税不掌握情况,等待情 况摸清楚后追征地方税款时,由于纳税人不了解政策,对地税的抵触情绪加大,无形间使地 税征管的难度加大。 (五)现有征管机构设置不尽合理。今年,为了减少征收成本,双湾税务所办公地点搬 迁至市区办公,但由于人员只有两人,又要在办公室接待纳税人办理纳税事宜,又要进户进 行日常检查,经常出现顾头不顾尾的现象。另外现在起征点调整后,起征点以上的纳税户数 将大为减少,双湾税务所增值税起征点以下的个体纳税户达 90%,营业税起征点以下的纳 税户数达 95%以上,而且 95%以上的纳税人进行了简并征期。虽然纳税户数减少,但管理 工作一点也没有减少,致使有些工作不能按照精细化的要求完成,从而影响了整体工作的提 高。 二、加强农村个体税收征管的几点建议 笔者认为加强农村个体税收征管总的原则是:规范镇区个体纳税户,抓住乡镇重点纳税 户,清理村队经营隐蔽户;在申报纳税方式方面,积极推行简并征期、简易申报等多元化申 报功能,更好地方便纳税人。 (一)扩大巡回征收和简并征期,减少停歇业次数。农村纳税人大都以农业为主,以经 营为辅,农忙种地,农闲开店,流动性较大。因此建议对于村队纳税户办理临时税务登记, 简并征期,采取一次性巡回征收的方式,每年按八或九个月征收税款(一次性扣除假期), 不再办理停歇业,这样就会减少纳税人停歇业的次数,降低管理的难度。重点是做好征收台 帐的登记工作。 (二)进一步做好农村税源的普查工作。因为农民新开的小商店、小吃店或小居工修理 铺很少主动到税务部门进行开业登记和纳税申报,所以存在漏征漏管现象。为此建议应做好 源头控管,每年税务人员要分几次深入乡村全面开展一次税源调查,建立和完善零散户征管 台账,对新增个体户按税法规定给查补税款,而后纳入正常税收管理。 (三)进一步加强税法宣传工作。广大农民对税法知识较陌生,有的农民认为收费也是 税收,认为工商收了税务就不应在收,对税收概念认识不清,对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更是不 清楚。增值税起征点提高后双湾的 90%个体纳税人都达不到起征点免征了增值税,正是由 于对税收政策认识不清,他们认为什么谁都应该免。包括房产税和土地税等。税务人员上门 催缴税款时,有的农民拒绝缴纳,甚至漫骂。为此,建议切实做好税法宣传工作。首先,税 务部门不仅要充分利用税法宣传月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税法宣传,而且要把税法知识宣传贯 穿于整个税务工作始终,常抓不懈。其次,建议利用农村的广播站、文化站等宣传部门,以 及冬季集中教育,协助税务机关搞好税法宣传,使广大农民群众对基本的税收法律法规有一 定的了解。 (四)进一步优化税收环境。农村税务人员的思想观念要转变、工作作风要扎实、工作 方法要创新,要换位思考,把纳税人当作税务人员的衣食父母,全面树立为纳税人服务的观 念。农村税务所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每月 10 日前电话提醒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申报 纳税、领购发票等事宜,同时解答纳税人提出的各种问题,更重要的是税务部门应该严格执 行税收优惠政策,依法办事、依率计征,不收过头税。 (五)合理设置征管机构。建议充实农村税所人员,起码应达到在下户进行日常检查时, 办公室应有人值班接待纳税人并办理相关纳税事宜,对起征点以下的纳税人建好台账,实行 巡回管理,及时掌握经营动态;积极推行推行多元化申报和委托代征,解决农村纳税人申报 纳税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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