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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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工作计划

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工作计划 ‎2020年,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要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和市委“1433”发展战略体系,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浙江省教育督导条例》, 深入推进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依法履行督政、督学、评估监测职责,完善教育治理体系,提升教育治理能力,加快推进全市教育现代化步伐,促进全市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1.全面加强党对教育督导工作的领导。切实发挥好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作用,探索建立常态化工作路径,指导解决教育督导重点难点问题。全面加强对学校党建工作的督导,适当增加党组织建设、党建工作的权重。加大对督导结果的运用,切实发挥教育督导在教育治理体系和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职能作用。‎ ‎2.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对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学习宣传工作,结合《浙江省教育督导条例》,把学习贯彻《意见》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深刻领会《意见》出台实施的重大意义,大力营造学习宣传《意见》的浓厚氛围,营造良好教育环境,助力构建良好教育生态。制定我市贯彻落实的意见和方案,推进我市教育督导高质量发展。完善市、县教育督导机构设置和工作架构,明晰教育督导的职责、定位、任务,加强教育督导工作专业化和规范化建设。编发《xx教育督导信息》,加强教育督导宣传工作。‎ ‎3.全力推进教育现代化区(县)创建。各地要充分认识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进一步压实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增强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完成2020年全市实现教育基本现代化的目标。指导各地针对创建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摸清家底,倒排计划,落实责任,挂图作战,强化宣传,浓厚氛围,扎实推进县域教育现代化进程。龙游县、江山市、柯城区、常山县要做好教育基本现代化区(县)评估认定后的整改提升工作。衢江区、开化县要在2020年下半年确保通过教育基本现代化区(县)的评估认定。要加强对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监测结果的分析,对标补短,不断提高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 ‎4.优化实施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57号)要求,认真做好迎接2019年度省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考核工作,指导柯城区、常山县做好政府履职评价各项准备工作,开展市政府对衢江区、龙游县、江山市、开化县人民政府履职评价工作。抓好2018年度市、县(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整改工作,做好整改提升和回访复核。‎ ‎5.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开展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工作互查互评互学活动,全面摸排全市各县(市、区)创建主要问题,以问题为导向,实行对标对表管理,制定全市创建时间表和路线图,指导各地整改超班额、超规模、违规招生分班等不规范办学行为,抓好骨干教师、体艺教师短缺,教师流动、资源整合力度还不够大,资源配置校际差异系数、学业水平校际差异率较高等问题的整改工作。学习推广优质均衡发展典型经验,加快推进优质教育集团化、城乡教育均等化信息化(互联网+义务教育)等办学实践探索。全力推动江山市申报创建工作,加快推动整市域创建力度,力争提前完成创建目标。‎ ‎6.积极推进现代化学校(幼儿园)创建。学习推广江山市城北小学参与省现代化学校试点评估的经验,积极动员各县(市、区)及市直各学校参与现代化学校创建工作,努力推动各类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内涵建设和特色发展,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积极鼓励职业学校提质升等,加大督查力度,促进各地创造条件,扩大职业教育总量,努力做到普、职教育协调发展。‎ ‎7.切实做好学校发展性评价工作。在认真总结前两轮市直学校发展性评价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修订完善评估办法,完善发展性评价制度建设,组织实施好市直学校发展性评价工作。进一步发挥学校发展性评价导向功能,运用好学校发展性评价结果,推进学校规范发展、现代化发展。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学校发展性评价工作,原则上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幼儿园)的发展性督导评估要全覆盖。继续开展学生学习情况基础数据采集工作。‎ ‎8.开展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根据教育部《关于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指导各县(市、区)争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市、区)。组织各县(市、区)全面开展自查自评工作,以2020年、2022年、2025年为时间点,认真制订《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开展对贯彻落实《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的督导,促进各县(市、区)加大等级幼儿园创建和升等力度,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大力推进每个乡镇创办一所公办中心园。‎ ‎9.大力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各地要按照《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工作方案》要求,不断加强督学责任区体制机制的研究,突出各级责任督学的责任担当,完善和优化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和督学责任区建设制度。适时组织对各地督学责任区工作情况进行督查。优化调整市本级学校责任督学配备,进一步加大对责任督学的管理、考核、经费奖补力度。‎ ‎10.主动发挥专项督导作用。结合xx教育实际,对一些教育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开展经常性专项检查督导。开展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落实情况专项督导,推动各县(市、区)在2020年底前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的规定。开展疫情防控和返校开学专项督导工作,指导各地各学校切实落实各项防控和保障措施,坚决阻止疫情向学校蔓延,切实维护师生健康和校园安全稳定。优化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建立xx教育督导数据库,定期发布《xx教育大数据》。‎ ‎11.大力加强督导队伍建设。督促各地按照督导工作实际需要,合理设置督导人员编制,加强督导人员配备。进一步完善市、县级督学选聘、管理、培训制度,增强督学工作的专业化水平,提升督学的督导评估实践能力。举办xx市督学大讲堂,切实提高教育督导履职能力。不断改善督学工作条件,保证教育督导各项工作有效开展。加强作风建设,严格遵守评估纪律,树立xx教育督导队伍良好形象。积极探索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快“智慧督导”建设步伐,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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