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灾后恢复重建落实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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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灾后恢复重建落实情况报告

民政局灾后恢复重建落实情况报告 【仅供学习参考,切勿通篇使用!】 民政局灾后恢复重建落实情况报告 “7.7”灾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防汛救灾工 作重要指示精神,全力以赴抓好受灾困难群众救助工作,保障困难 群众基本生活。 一、进展情况 一是部署开展防汛救灾。全面贯彻落实有关工作要求,明确职 责分工,要求各乡镇密切关注社会救助对象群体的基本生活,做好 敬老院安全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切实将汛 情期间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积极做好查灾核灾。积极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对受灾人员进 行核查,重点关注特殊困难群体,全区共有 210 名低保户、特困供 养人员通过集中安置点和投亲靠友等方式进行了转移安置。全面掌 握受灾群体的兜底保障情况,对于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纳入救助, 同时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落实定期探访制度,确保分 散特困供养人员“平时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 三是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加大对受灾困难群众救助力度,对经 应急救助和过渡救助后基本生活仍存在较大困难的受灾群众按照 “先行救助”的有关规定实施临时救助。对于救助后基本生活仍存 在困难的按规定纳入低保和特困供养等社会救助范围,并建立救助 台账。截至目前,临时救助共救助受灾困难群众 41 户、6.54 万元, 其中贫困户 9 人、1.4 万元,一般户 32 人、5.14 万元。 四是确保资金发放到位。为城乡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和孤儿 等困难群体及时足额发放救助资金,汛期按时足额为全区困难群众 发放城乡低保金 358.43 万元,农村特困人员供养金 50.32 万元,孤 儿基本生活补助 3.89 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39.35 万元,价格 临时补贴 45.90 万元,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五是提高救助保障标准。从 7 月起,提高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 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保障标准。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提高到每人每月 606 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 月 650 元。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及时受理和回应受灾困难群众 求助,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二、存在问题 一是低保的覆盖面偏低,部分乡镇抱着“宁可不保、也不错保” 的思想,导致一些低保边缘家庭不能及时纳入,频现“按人施保、 保人不保户”的现象。 二是部分社会救助达不到救助时效,因病申请救助的家庭办理 低收入认定需要 20 个工作日,再办理救助又需要一定时限,可能达 不到比较优质的救助效果。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是加大各项救助工作力度。根据财政收入增长比例,增加资 金投入,合理确定应纳入救助范围的对象标准,适时调整救助起付 线、救助比例和封顶线标准,适度扩大最低生活保障覆盖范围和临 时救助范围,加大对低保边缘家庭及生活困难未参保失业人员的救 助帮扶,确保困难群众救助“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二是优化社会救助工作流程。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运行机制, 简化申请材料和办事流程,从而缩短低保、临时救助审批时限,不 断优化小额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充分运用“先行救助”的方式启 动临时救助备用金,更加精准及时救助城乡困难群众,缓解急难型 救助对象生活困难。 三是持续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周密制定困难群众走访慰问方案, 广泛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走访慰问活动,加大对受灾困难群众、城 乡低保户、农村特困供养户的走访慰问力度,及时把党和政府的温 暖送到每一个困难群众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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