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20+ 2020年政风建设年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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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0+ 2020年政风建设年工作实施方案

‎2720+ 2020年政风建设年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促使县内各单位的执行力明显增强、服务质量和行政效能明显提高、部门工作协调性明显增强、群众和企业对政府工作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整治“八个突出问题”。针对县内少数单位和个别公务人员存在的政风方面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治。‎ ‎1.执行力弱。对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反应不敏锐,落实不力;面对重点工作、难点工作缺乏勇气,不敢碰硬;不能创造性地解决矛盾和问题。‎ ‎2.权力运用不当。不能严格依法行政,人为放大自由裁量权;不能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事,执法具有随意性;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 ‎3.形式主义。主要依靠文件、依靠会议来推进和落实工作;热心于做表面文章,办事不求实效;简单工作复杂化。‎ ‎4.推诿扯皮。工作沟通协调不主动,热衷于文来文往,使问题久拖不决。‎ ‎5.办事效率低。审批流程不清晰,办事环节和程序繁杂,超时限审批或人为设置障碍。‎ ‎6.吃拿卡要。在服务和管理中乱伸手,索取、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财物,不送礼不办事、收了礼乱办事。‎ ‎7.态度冷漠。对待企业和群众“生、冷、硬、撞”,让企业和群众感到“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 ‎8.纪律松懈。工作时间无故迟到、早退,脱岗办私事;工作时间内从事上网炒股票、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二)监测43个重点部位。在全县部门和单位全面开展政风建设的基础上,重点监测43个与经济发展环境密切相关,具有审批、执法和服务职能的部门、窗口单位和关键部位.‎ ‎(三)跟踪33个重点项目。对33个涉及农业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城镇建设、社会事业等方面引资和争取项目的审批和实施进行全过程监测,发现问题进行重点整治,有效推进全县招商引资项目和主渠道项目的落实 三、组织领导 为了开展好x年“政风建设年”活动,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强化监督,严肃整治”的原则,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风建设年”的各项组织领导工作。‎ 工作人员从县政府办、县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审计局、县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县直机关工委等部门和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办公,负责全县“政风建设年”工作的综合协调、推进落实、督办检查等工作。具体负责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例会,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研究制定政风建设考核评价标准,加强对各部门、各单位政风建设工作的考核、检查、验收和效果评估等工作。‎ 县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是“政风建设年”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组建“政风建设年”具体工作机构,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专门负责,制定好本单位的政风建设年工作方案,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同时接受县政风建设年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 四、工作措施 ‎(一)开展自查自纠。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确定的重点整治问题,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和政风集中教育及培训活动。同时,要充分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找准本部门、本单位政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整改、及时纠正,建立制度、强化约束。‎ ‎(二)开展服务对象评议政风活动。每季度组织开展“企业、客商、业户和代表委员评政风”等专项活动,对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政风建设民主大评议,打分排序,通报全县,依靠公众舆论和民主力量强化政风建设。‎ ‎(三)强化舆论宣传、引导和监督。在x县电视台开设“政风建设年”专题节目,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置“政风建设年”专栏,在县长公开电话开设政风建设专线,在县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设置政风问题投诉箱,开展“论政风、树典型”活动,强化舆论监督。每季度公布一次政风建设方面的情况,树立正面典型、弘扬正气,曝光反面典型、鞭策后进。‎ ‎(四)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在全县范围内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干部等担任政风建设监督员,由县监察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单位人员和政风建设监督员,组成若干个检查组,每季度进行一次大检查活动,查找存在的“八个方面突出问题”,交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集中处理和整治。同时,要通过暗访的形式,发现政风建设中存在的“八个方面突出问题”,提交县政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处理。‎ ‎(五)严肃纪律,强化问责。对检查和暗访中发现的企业、客商、业户、群众反映的突出政风问题,要对当事人和所在单位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予以行政问责,直至做出组织处理。‎ 五、实施步骤 ‎(一)启动和自查自纠阶段(x年2月)。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确定整治的突出问题和重点监测的部门、窗口及部位、重点跟踪服务的项目,制定政风建设年工作方案。筹备召开全县政风建设年工作动员大会,安排部署政风建设年各项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结合各自实际工作情况,迅速启动部署,开展自查自纠。‎ ‎(二)集中整治阶段(x年3月上旬至9月下旬)。对通过各类渠道和各种形式发现的“八个方面突出问题”,启动内部批评、诫勉谈话、媒体曝光、监察机关问责和行政处理等整治机制。适时召开“政风建设年”通报大会,树立一批正面典型,通报一批反面典型。‎ ‎(三)巩固成果阶段(x年10月)。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提高认识,举一反三,再部署、再整改,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继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实现政风建设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四)总结验收阶段(x年11月上旬至12月中旬)。县政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持续推进“政风建设年”各项工作的同时,与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开展政风建设年工作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并组织召开“政风建设年”总结表彰大会,对工作成效明显、成果突出的部门和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工作开展不力、没有达到预期目标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开展“政风建设年”实践中获得的成功做法,加以总结提炼,并予以制度化,为建立政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提供制度保证。‎ 六、工作要求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作为政风建设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政风建设年”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筹划、抓紧抓实,确保“政风建设年”各项工作取得实效。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各级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增强自觉抵制歪风邪气的能力,增强为企业和群众服务的能力,增强执行县委、县政府决策的能力。要有效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强化正确导向作用,弘扬正风、鞭笞歪风,形成全县上下关注、支持、参与政风建设工作的浓厚氛围。县政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科学设定政风建设考核指标,将政风建设考核纳入目标管理考核、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要坚持集中整治与规范管理并重原则,在整治政风建设存在突出问题的同时,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日常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政风建设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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