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输入风险防控触发机制工作措施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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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输入风险防控触发机制工作措施供参考

疫情输入风险防控触发机制工作措施供参考 为做好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积极应对境外“带疫解封”带 来的防控压力,按照《关于印发<市常态化疫情输入风险防控触发机 制工作措施>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一、提高站位。 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全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各科室和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工作落实到位,做到实时监控, 及时处置。 二、加强宣传。 增强系统内工作人员的自我防护意识,做好自身及办公场所的消 毒工作,出入公共场所严格佩戴口罩,勤洗手,办公场所做到勤消毒。 加强对全市养殖场户及屠宰场所(含冷库)的宣传,通过发放传单、 在养殖场户微信群内推送相关信息,提醒时刻全市养殖户保持警惕, 做到不松懈,不麻痹。 三、强化监管。 动物诊疗机构和流通环节监管,公路检查站依法对过往运载动物 及动物产品的车辆、人员进行查验消毒,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 作。加强对屠宰场的日常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积极做好相关防 疫工作。 四、联合排查。 如国内某地出现食用农产品、海产品、外环境检出新冠病毒阳性后, 立即联合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在信息发布的 2 小时内,启动 相关农产品排查和相似外环境监测。在 1 日内全面完成相关农产品的 排查封存,对接触人员就地隔离检测。对本地出现农产品、海产品或 外环境新冠病毒阳性检出后,要在 1 小时内启动排查检测,24 小时 内全面完成相关农产品的排查封存和人员的排查管控,采取相应防控 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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