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3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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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乡镇疫情防控阶段性实施方案
乡镇疫情防控阶段性实施方案1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方案。 一、制定依据 2月17日,按照县撤销劝返点的要求开始,实施“严防输入、严肃管控”防控策略。具体要求是:重点加强对新冠肺炎的预防措施落实和预防知识的科普宣传,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暂停群体性聚集活动。对进出低风险区人员实行单向体温检测,域内人员“点对点”前往其他区域务工,无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接触史,无发热、乏力、咳嗽、腹泻等不适症状的可上岗。继续开展公共场所卫生防疫、消毒通风等工作。做好防疫应急物资生产和储备工作。保持正常的市场供应、监管和社会秩序。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全力推动各项工作开展,确保经济社会高质量运行。 二、适用时间 我县风险等级变化或疫情结束自动终止执行。 三、防控措施 1.保持公路运输畅通。撤销各村、社区劝返点。继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力量,对国外、省外、省内来长(返长)人员进行统计,并及时向镇疫情防控办公室推送,由各村、社区、管委会及企事业单位负责落实管控责任。 2.加强来长(返长)人员管控。乘坐客运班线的入镇人员到站后由客运主管部门负责进行体温检测。乘坐其他车辆(私家车、出租车等)的入境人员,由所在单位和村、社区、管委会负责体温检测;入住旅店、政府招待所的由经营业主及单位负责体温检测;入住家庭的由亲友或本人负责体温检测。发现体温异常的要向居住地村、社区和卫生院报告,及时落实就医和管控措施。体温正常的,市内来长(返长)人员不实行强制隔离,地区外、省外来长(返长)人员必须隔离不少于14天。国外来长(返长)、黑龙江来长(返长)人员必须到制定县城宾馆隔离不少于14天,所有来长(返长)人员必须主动到所在村、社区登记。对于不配合工作、不主动登记的,一经发现,将对有关人员(单位)依法依规从严处置。 3.实行地区外外来长(返长)人员隔离制度。地区外来长(返长)人员在本地有固定居所且居所能够满足单独隔离条件的,必须居家隔离不少于14天,由所在村、社区负责落实居家隔离管控措施。在本地没有固定居所或有居所但不能满足居家隔离条件的,一律到指定隔离地点集中隔离,食宿费用自理,国外来长(返长)、黑龙江来长(返长)人员必须到县城制定宾馆隔离不少于14天,食宿费用自理。无正当理由,走亲串友原因来长人员,一律不得接纳入住。对于不遵守隔离规定的,一经发现,将对有关人员(单位)依法依规从严处置。 4.加强数字化管控。启动“战疫”扫码行动,要求所有来长(返长)人员扫描二维码注册登记,所有在长人员扫码进入机关企事业单位,随时掌握人员流动信息并推送给村、社区。对拒不配合者,权拒绝其进入。 5.工业企业全部复工复产。企业复工复产前要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备,按照《自治县镇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落实消杀和管控措施,并负责做好外来人员管理。卫生院要给予必要指导和帮助。除必须满足防疫需求外,不得阻挠企业复工复产。 6.服务业有序恢复营业。餐饮业以打包配送为主,确有就餐需求的须实行分散式就餐,不得以任何理由接待宴席聚餐,按照《疫情防控期间商贸企业复工经营防控工作规范(暂行)》(防办发33号)做好人员、场所、设备设施管理等有关工作。 7.公共场所严格消毒。公共场所(含办公场所、公共服务场所、营业场所)要勤打扫、常通风,认真执行每日消杀制度,做好消杀记录。 8.尽量避免人员集聚。小型营业场所同时聚集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有条件的提倡开展体温检测。 9.做好个人防护。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常通风、勤洗手,尽量减少外出次数,主动避免人员聚集,进入室内公共场所和室外人员密集场所必须佩戴口罩。 10.取消域内通行管控。取消村、社区管控卡点和居民外出持证通行制度,取消各村封闭管理,疏通入村道路,确保人员车辆正常通行。 11.加强隔离人员管控。村、社区和卫生防疫部门进一步将力量下沉,加强对居家(集中)隔离人员日常管理、生活服务和每日随访工作,确保隔离期内不脱管、不外出。 12.落实好村、社区网格化管理制度。各村、社区要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制度,结合实际,创新举措,细化分工,落实责任。要充分发挥基层干部、公益岗位人员和志愿者作用,织密疫情防控兜底网。要通过大力开展健康宣传教育、加大巡逻检查力度等方式,切实做好外来人员管理。 13.继续执行行业规定。卫生、教育、林业、民政等部门要继续执行上级对本行业作出的规定,并及时根据变化作出调整。 14.恢复正常工作秩序。自2月24日起,全镇各部门恢复正常作息时间,对进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窗口服务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人员聚集。 15.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宣传疫情防控的最新措施和预防知识,加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宣传,不断营造社会发展良好氛围。 16.强化监督检查。成立疫情检查组,对企(事)业单位、村、社区及管委会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按照中央、省、市、县工作要求,坚持把疫情防控放在第一位,落实“三个统筹”“七个到位”和“六个必须”“六个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到位,加快经济社会秩序恢复,进一步把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努力把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降到最低。 二要强化责任。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继续保留镇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履行原有工作职能和任务,结合疫情实际,选择合适的防控策略和措施。强化镇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实施责任,强化企事业和学校疫情防控法人主体责任,强化村、社区协助镇党委、政府落实基础疫情防控责任,强化与卫生院、派出所等方面的衔接联动,确保有序抓防控,有序促发展。 三要依法防控。全面落实依法防控要求,坚持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原则,实事求是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防止和纠正与疫情风险区域等级不匹配的做法,不得擅自升级管控措施,不搞简单化一关了之、一停了之,尽可能减少疫情防控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 四要狠抓落实。坚持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部署,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细落实落到位。企(事)业单位、村、社区及管委会要注重在结合实际上动脑筋、下功夫、出真招,创新工作方法,解决实际问题。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