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3 发布 |
- 37.5 KB |
- 3页
申明敬告: 本站不保证该用户上传的文档完整性,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产生的反悔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文档介绍
工程建设突出问题治理工作报告
工程建设突出问题治理工作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 意见》(中办发[20xx]27 号)和中央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 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交易行 为和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促进交通运输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现就开展公路水运工程 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治理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扩大内需、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中心任务,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 有资金的公路水运工程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 坚持集中治理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坚持自查自纠与督促检查相结合,着力解决 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为交通运输事业的快速、科学、安全和协 调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任务 进一步规范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促进招投标市场健康发展;进一步 推进交通建设项目的规划、评审工作公开、透明,确保项目审批依法实施;进一步加 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确保交通行政行为更加规范;进一步加强对工 程建设各参与方、各个环节的监管,落实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工 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三)阶段性目标 通过两年左右时间的专项治理工作,要实现如下阶段性目标:交通建设市场交 易活动依法透明运行,信息共享的交通建设市场诚信体系初步建立,法律法规制度 比较健全,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保证体系基本完善,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健康有序发 展的长效机制基本建立,领导干部违法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的行为受到严肃查处,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腐朽现象易发多发的势头得到进一步遏制。 二、专项治理工作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和工作措施 (一)专项治理工作要解决的突出问题 1.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 2.工程项目不严格履行建设程序,未经审批或未办理施工许可就开工建设。 3.招标人虚假招标;投标人出借资质、围标串标;专家评标不公正。 4.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信用缺失,合同履约率低,中标后转包和违法分包。 5.建设单位及其上级领导机关违反工程建设客观规律,盲目压缩工期,搞“形 象工程”、“政绩工程”,造成质量和安全隐患。 6.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管薄弱,专业化管理人员缺乏,质量和安全管理 粗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 7.工程建设项目资金到位情况较差,拖欠现象严重;物资采购监管薄弱,资金监 管和投资控制存在漏洞。 (二)工作措施 1.以落实《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领导干部八项规定》为重点,严肃查处工程 建设领域、权钱交易的案件,严格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 2.以规范交通运输部门工程建设领域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为为重点,明确 和落实监管职责。对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等失职渎职行为,严肃进行责 任追究。 3.以加强项目立项、设计审查、施工许可工作为重点,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 4.以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质量为重点,严格设计变更管理,推行公路桥 梁和隧道工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保障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建设运营安全。 5.以建立健全交通建设市场诚信体系为重点,规范交通建设市场行为特别是招 标投标行为和合同履约行为。 6.以推行合理标价、合理工期、合理标段为重点,夯实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管理 工作的基础。 7.以抓好项目法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三个关键人”为重点,为推行现代 工程管理制度创造条件,全面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8.以开展“监理企业树品牌、监理人员讲责任”的行业新风建设为重点,全面 推动监理行业的职业化进程,充分发挥工程监理的专业监督作用。 9.以严格规范工程试验检测工作为重点,充分发挥试验检测数据对保障建设、 指导施工、控制工程质量的基础性作用。 10.以体制机制建设为重点,创新和完善交通建设市场和交通建设项目管理的体 制与机制。 11.以加强建设资金监管和重点项目跟踪审计为重点,规范工程建设资金预算编 制、申领、拨付使用程序,充分发挥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防止违规违纪甚至违法 挪用、浪费现象的发生。 三、工作步骤 (一)广泛动员部署(20xx 年 8 月—20xx 年 9 月) 1.成立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成立交通运输部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 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驻部监 察局。部机关有关职能部门各确定 1 位领导同志为部领导小组成员,并明确 1 位处 级干部担任联络员。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成立相应机构,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 实施。 2.制定工作分工安排。部领导小组制定《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分工安排》,对中办、国办《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 和本《工作方案》提出的治理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各职能部门工作分工和工作 责任。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本《工作方案》和《分工安排》,制定各单位的具 体工作方案,落实责任,明确时间进度,提出治理措施和工作目标。省级地方交通 运输部门和部属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各单位的具体工作方案于 9 月 底前报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