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3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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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北海普通高考餐饮服务食品
北海市2016年普通高考餐饮服务食品 安全保障工作方案 为了确保广大考生在高考期间的饮食安全,保障广大考生顺利地参加高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北海市重大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以及北海市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北海市2016年普通高考工作方案的通知》(北招委〔2016〕7号)的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2016年全国全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预防为主,科学监管的原则,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对考生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排查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隐患,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尤其是食物中毒的发生,切实保障高考期间广大考生的饮食安全。 二、 组织领导 成立2016年北海市高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劲(局长),副组长:何如(副局长)、冯全忠(副局长)、陈玲芸(纪检组长)、杨林 (副调研员),成员:裴世樑 (食品药品安全总监)、洪伟(局办公室主任)、吴卫东(食品餐饮科科长)、骆春霖(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副支队长)。市区各就餐点食品安全监管组人员见附件1。 三、主要任务 (一)对考生集体食宿点及其周边餐饮单位进行拉网检查,对考生集中用餐点实施食品安全监督评估。各考生集中用餐点食品安全监管组要按照高考考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监督指导流程(附件2)对集中用餐点进行资料审查,审查其是否持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具备与接待活动就餐人数、供餐形式相适应的接待服务能力;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持有效培训合格证明,食品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证明,档案记录是否完备;迅速掌握集中用餐点的具体供餐情况,包括时间、餐次、人数、用餐方式等安排;食品及原料供应渠道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相关证件资料是否完备。5月25日前组织对考生集中用餐点供应的食品原料及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进行全面的监督、指导。认真核查其饮食安全管理组织、管理人员、饮食安全管理制度设立情况;食品加工经营场所布局设置、设备设施运行情况;食品加工制作过程饮食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并做好现场监督检查笔录,撰写《普通高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监督管理事前评估表》(附件3)。对现场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要记录在案,考生集中用餐点应根据饮食安全监督意见进行整改,各监管组应当督促检查其整改情况,对符合要求和经改进后达到要求的单位,同意其承担考生用餐接待任务。对不符合要求和不能排除食物中毒隐患以及不具备接待能力的单位,要建议市招生考试院(联系人:何和发,13807797135;吴信贞,13978991988。传真:3201239)或参考单位更换考生集中用餐点 ,同时依据《食品安全法》进行处理。 (二)对接待用饮料、糕点、食品原料及半成品(鱼及其制品、肉及其制品、豆及其制品、奶及其制品)等的进货渠道、供货者的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及食品检验合格证进行抽查,必要时进行抽样检验。 (三)督促考生集中用餐点在6月4日前对厨房及其卫生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清洁和维修,对地面、墙角、台面、蒸箱、冰箱、食品盛器及工用具等进行一次全面清洗、消毒。必要时,抽查直接入口食品及食品工具、用具、容器消毒效果。 (四)督促考生集中用餐点配足食品留样器具、设施及食具消毒用品,按要求做好留样准备。 (五)6月5日上午各就餐点食品安全监管组对全体参与接待的食品处理操作人员进行一次食品安全知识集中培训(地点自定)。了解食品从业人员近期健康状况,对近期患有各种传染病、重感冒、腹泻等职工进行密切观察、登记。凡患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从业人员治愈前须调离工作岗位。 (六)审查菜谱。各监管组于6月6日前对供餐食谱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不得供应禁止生产经营和易引起食物中毒的有毒有害食品。 1、食谱中供应菜的品种数量应与该供餐单位的加工制作工艺、加工条件相适应,并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要求。 2、不得供应来源不明和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3、不宜供应需改刀后才能食用的熟食品;不宜供应叶菜类等使用农药过多的食品;不宜供应过多的水产品;不宜供应豆浆、豆角、发芽土豆等本身含有有毒有害毒素类食品;不宜供应酱菜类食品。 4、操作工艺应保证成品制作完成至食用间隔时间在1小时以内。 5、原则上不允许参考单位师生自带食品,必须自带食品供应的,食品安全卫生由其自负。供餐单位尽可能留取其自带食品的样品。 根据各供餐点的具体情况各驻点监管组应制作发放包含上述几方面内容的宣教式监督意见书,提前做好指导工作。 (七)高考期间(2016年6月6日下午5:00至6月8日中餐)实施全程食品安全监督,各监管组负责人要做好内部分工,采取定人、定岗、定位监管,责任到人,确保考生饮食安全。主要包括: 1、审查食谱。按核定食谱查验采购食品新鲜度。如更改核定食谱或供应商应迅速判断是否存在风险,并采取相应控制措施。 2、询问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对有腹疼、腹泻、发烧、打喷嚏、流鼻涕和患有化脓性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症状和体征的立即采取控制措施。 3、认真检查食品加工场所的内外环境卫生情况,检查垃圾收集容器是否完好密闭、垃圾桶内容物是否及时清理(不得超过四分之三)。 4、检查是否按照食品安全操作规程和核定食谱加工制作食品;食品防腐设施、防蝇防尘设施、空气消毒设施和餐具清洗消毒设施是否正常运转。 5、检查加工制作的菜肴中心温度是否达到70摄氏度以上。菜肴加工出锅到就餐者摄入的时间应严格限制在1小时内,否则应再加热到70摄氏度以上半分钟或废弃重做。每种食品都要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封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克。 四、督导检查 高考前期及高考期间,监督保障领导小组将派出督查组对各供餐点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进行巡回督察,确保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落到实处。 五、应急处理 普通高考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是我市当前的重要工作之一。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要按照《北海市2016年普通高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附件4)进行应急处置。各就餐点食品安全监管组人员要加强与市招生考试院、考生集中用餐点和参考单位联系人的联系,确保第一时间获知食品安全事故报告。接到疑似食物中毒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北海市“高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赶赴事故现场,立即封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协助、配合开展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北海市“高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接到事故报告后,经核定属于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按照权限启动《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北海市2016年普通高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按照《北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防范应对规程(试行)的通知》(北食药监发〔2014〕129号)要求进行应急处置。 六、信息沟通 高考期间,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市教育局(招生考试院)、考生集中用餐点和参考单位应建立有效的饮食安全监督信息沟通机制。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要按信息报告规定及时上报或通报相关部门,涉及保密内容的应遵守有关规定。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合浦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结合县区实际制定相应监督保障方案,成立监督保障工作领导小 组,认真组织开展县区普通高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海城区、银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选派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人员参加各集中用餐点的驻点监督保障,在高考期间安排人员加强各集中用餐点周边餐饮单位的巡查,预防考生食用不安全食品导致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在保障工作中要主动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市教育局(招生考试院)汇报反馈保障工作进展情况,确保保障工作的有序、有效开展。 (二)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安全责任,通过签订责任书(附件5),增强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并对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餐具用具消毒、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各类食品的保存温度、烹调加工等过程的食品安全作出保证。 (三)及时报送信息。市区保障工作结束后,各监管组要认真填报有关监管信息和工作总结,并于2个工作日内交稽查支队食品餐饮稽查大队汇集归档。 (四)严肃工作纪律。 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对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职责不明,措施不力的;不严格把关,出现食物中毒事件的;不遵规守纪,玩忽职守的。 附件:1.2016年高考考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驻点监管人员安排表 2.2016年高考考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监督指导流程 3.《普通高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监督管理事前评估表》 4.《北海市2016年普通高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5.《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卫计委、市农业局、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北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本局领导 北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5月25日印发 附件1 2016年高考考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驻点监管人员安排表 餐饮服务 提供者 就餐人数 服务对象 监管组 使用车辆 学校 联系人 电话 北中食堂 70 福成中学 蔡绍龙 18677932056 吕凤臣(组长)、吴丽萍、银海区局2人 桂E20791 400 南康中学 杨振中 13977990687 18 营盘中学 吴文富 13977965679 陈家伟 13707796059 985 北中 朱礸伟 13877926796 七中食堂 895 七中 李显逵庞艺 13977918977 15577990512 龙文锋(组长)、潘超、海城区局1人 桂E22765 二中食堂 232 二中 温德升 13877985317 林永兴(组长)、张苡铭、海城区局1人 桂E11828 18977962052 五中食堂 86 五中 文广 伍朝球 13517597978 13877982353 杨祖文(组长)、曾莹、海城区局1人 桂EDA736 九中食堂 200 九中 林延勤 陈玉 13687794109 18807792870 张文豪(组长)、陈智超、海城区局1人 桂E11182 国发高中食堂 70 国发高中 董鹏 18277961194 黄财平(组长)、邱丽霞、海城区局1人 桂E88399 督查组:何如(组长)、裴世樑、吴卫东、骆春霖 附件2 2016年高考考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监督指导流程 6月1日监督保障领导小组进行督查指导。 6月4日监督指导餐饮服务提供单位对接触食品的设施设备、工具、容器、操作台和内外环境进行清扫、杀虫、清洗和必要的消毒;对设施设备进行维护,确保正常运转。 5月25日前预防性监督,对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针对性提出整改意见,制作责令整改通知书,限5日内完成;无法完成的及时通报教育局,并采取相应措施。 6月5日各监管组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并制作宣教式意见书,告知餐饮服务提供者注意事项(内容包括:采购、贮藏、食品加工处理、供餐、运输、留样、餐用具清洗消毒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方面)。 考试期间在前期监督基础上重点要求 1、 每餐就餐前2小时监督员到位开始全程监督。 6月6日前审核确定食谱 2、 检查原料来源和新鲜程度。 3、 检查出品菜肴中心温度。 4、 检查督促按规定留样。 5、 督促按规定供餐和运输。 6、 就餐开始后监督员撤离 附件3 普通高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监督管理 事前评估表 接待单位 地 址 负责人 电 话 序号 重点评估内容 主要环节 评估结果 1 食品安全组织机构 各岗位设立等情况 健全□不完善□没有□ 2 管理人员配备 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配备等情况 配备□ 未配备□ 3 接待单位食品安全组织落实 各项食品安全制度执行情况 好□ 一般□ 差□ 4 菜单审查 是否合格 是□ 否□ 5 设施及运转 防尘防鼠防虫害防有毒有害物设施齐全并运转正常 是□ 否□ 冷藏冷冻设施 温度达标 是□、否□ 卫生状况达标 是□、否□ 餐饮具消毒 方法 物理□、化学□ 热力消毒温度 、 化学消毒浓度 感官清洁 是□、否□ 储存密闭 是□、否□ 凉菜间设施 紫外线消毒灯 有□、无□ 空调 有□、无□ 二次更衣室 有□、无□ 以上设施全部运转正常 是□、否□ 6 食品加工场所环境卫生 综合评价 好□、中□、差□ 7 从业人员情况 健康证明持证情况 从业人员数 持证人数 个人卫生状况 是否穿戴工作衣帽 是□ 否□ 操作过程个人卫生符合要求 是□ 否□ 8 存在问题 9 处理措施 10 评估结果是否合格 是□ 否□ 注:检查项目中为“是”或“有”的打“√”,“否”或“无”的打“×”;检查项目中为选择项目的在选项中直接打“√”,填空项直接填充具体内容。 接待单位负责人(签字): 监督员: 、 检查时间: 附件4 北海市2016年普通高考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切实加强2016年普通高考(以下简称“高考”)考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保证“高考”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北海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及工作原则 本预案适用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高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餐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科学评估,依法处置的工作原则。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及时主动地收集、分析、上报和处理“高考”期间辖区发生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 二、组织机构 成立北海市“高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应 急处置,负责向市委、市政府和市食安委报告较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有关情况,负责与市各有关职能部门的通报和协调。 组 长:陈 劲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何 如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李绍成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冯全忠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陈玲芸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组组长 杨 林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 成 员: 裴世樑 市食品药品管理局食品药品安全总监 洪 伟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符家贤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协调科(应急管理科)科长 杨海林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科(稽查科)科长 吴卫东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餐饮科科长 范小保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察室主任 沈德仲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划财务科科 员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各项部署;检查督促各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有效控制事件发展,防止事态蔓延扩大;及时报告、通报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情况;为新闻媒体提供事件有关信息;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协调科(应急管理科),办公室主任由李绍成兼任,符家贤任副主任,成员有裴世樑、洪伟、杨海林、吴卫东、骆春霖同志。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现场处置和后勤保障等三个工作组。根据工作需要,经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可增加相应的工作组。 三、应急处置工作组职责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个工作组的组成与职责分工如下: (一)综合组:由市局办公室、综合协调科、食品餐饮科、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的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和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预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联动和配合,协调事发地有关部门实施救援工作,监督救援措施的落实,评估事件影响,提出事件防范意见;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处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组织撰写总结报告;及时与新闻媒体联系,通报或发布有关情况。 (二)现场处置组: 由市局餐监科、稽查科和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北海食品药品检验所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深入现场,收集突发事件第一手信息资料,必要时在现场抽样检验。根据事件的势态,必要时依法采取封存、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向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现场情况,提出相关的措施建议,根据应急领导小组决定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蔓延,依法实施行政监督,监督现场有毒有害食品的处理。协助市食安办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三)后勤保障组:由市局规划财务科、办公室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经费保障、车辆调度等后勤服务工作。 四、食品安全事故报告 (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来源和报告人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高考”组织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市局餐监科、各考生集中用餐点驻点监督保障组要加强与供餐单位、参考学校联系人的联系,确保第一时间获知食物中毒报告。 1、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来源 (1)参加“高考”考生、带考老师,引发食品安全事故食品的接待单位; (2)接诊和诊断的医疗机构报告; (3)媒体披露与报道; (4)各监管组的报告。 2、责任报告人 (1)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 (2)餐饮业的工作人员; (3)用餐人员。 (二)报告范围 特大、重大、较大、一般和普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 (三)报告内容 应尽可能报告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伤亡人数、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件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件控制情况等内容,还应当报告事件的简要经过、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 (四)报告时限和形式 凡参加“高考”考生、带考老师在供餐单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现场的责任报告人应以最快捷的通信方式向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值班人员报告。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先使用最快捷的通信方式报告当地政府和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最迟不超过事件发生后2 小时,随后报送书面报告,对复杂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要边报告、边调查、边处置,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危害后果。 五、应急响应 (一)分级应急响应 (1)“高考”餐饮服务环节发生食物中毒实行属地报告处置原则。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进行报告、调查和处理。 (2)接到供餐单位发生较大级以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市局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应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对报告的内容进行核实,确认后下达指令,分级进行响应,现场处置组尽快赶赴现场,同时经市局主要领导批准后报告市人民政府、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市食品安全办。 (3)综合组及时掌握动态信息,协调事发地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实施应急响应,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件防范意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依法、科学、及时向媒体发布突发事件的动态,稳定人心;协调市相关部门联动和配合,协调事发地有关部门实施救援工作,监督救援措施的落实。 (4)现场处置组到达现场后应立即开展以下工作:采取紧急措施,控制事态发展;配合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伤病员救治工作和中毒原因调查;调查事件发生原因,依法提取有效证据;采集样品,开展检验,查找中毒原因;对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以及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采取封存、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报告应急工作进展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 (5)实行领导在岗、车辆备勤、通讯畅通,有关人员都要服从所在单位的统一调度。 (6)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加强应急值守,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市局值班电话为0779-3902831(综合协调科)、0779-3900490(办公室)、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平台),传真为0779-3902801。 (7)保障组加强后勤保障工作,有必要的现场处置经费保障,及时提供交通工具及其它所需物品。 (二)应急响应行动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听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情况汇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与事件发生地政府的指挥机构等的应急通信联系;向可能涉及的市相关部门通报事件情况;组织对事件进行评估;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向有关部门作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启动相应处置机构的工作,迅速开展应急救援、事件调查和处理、案件查办、检测与评估、组织信息等工作。 食品安全事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经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现场检测评价等,确无危害和风险后,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请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批准后宣布应急响应终结,撰写书面总结。 附表:4-1.“高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图 4-2.“高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联络图 4-3.“高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快报(样式) 4-4.“高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分级标准、分级相应和报告时限表 附表4-1 “高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指挥机构图 北海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 专家咨询组 现场处置组 后勤保障组 综合组 附表4-2 “高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联络图 北海市政府总值班室 电话:2020692 传真:2021407 自治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71-5844990 传真 :0771-5854959 ***: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 陈劲:13977998326 副组长 何如:13877919302 李绍成:13807896795 领导小组办公室:3902831 3902891 符家贤: 13036991528 裴世樑:13321695766 洪 伟:13321795638 吴卫东:13977966128 骆春霖: 13878976966 李建芳:13877938396(检验)检测)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应急管理科:3902831 符家贤:13036991528 事故信息 通报 会同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流通环节调查控制) 钟诗青13507790062 钟诗青:13507790062 市卫计委: (食物中毒调查、控制和救治) 岳海东 (领导)13307792628 白晓波(联络)18677926661 监督监测组(调查检验控制) 吴德仁 13807792300 救治组(医疗救治) 何祥光13877938770 市农业局(农产品调查控制) 李秀玲 18977917725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生产、加工环节调查控制) 裴世樑 13321695766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水产畜牧产品调查控制) 傅仁东13977928215 北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入境监控) 吴友忠 13877991416 附表4-3 “高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快报(样式) 报送单位 报送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标题 报: 送: 签发领导 事件 经过 事件 原因 控制 措施 联系人 联系电话:办: 手机: 附表4-4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分级 标准、分级相应和报告时限 事件级别 分级标准 响应部门 报告时限 特大 (Ⅰ级响应) 事件涉及2 个以上省份;或发生跨地区(香港、澳门、台湾)、跨国食品安全事件。 国务院或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小时 重大 (Ⅱ级响应) 事件涉及2 个以上市级行政区域;或造成中毒人数100 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或造成10 例以上死亡病例的或自治区人民政府认定的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自治区人民政府、卫计委、食品药品监管局 2小时 较大 (Ⅲ级响应) 事件涉及市行政区域内2 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造成中毒人数100 人以上,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 市人民政府、卫计委、食品药品监管局 2小时 一般 (IV 级响应) 事件影响范围涉及县级行政区域内,造成中毒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县人民政府、卫计委、食品药品监管局 2小时 普通 中毒人数3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县、市卫计委、食品药品监管局 5小时 附件5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 为确保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预防和控制群体性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业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的要求,特作出如下责任承诺。 第一条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社会责任。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制,加强全员、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管理。 第二条 建立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定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和事故应急预案;健全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对食品采购、加工、贮存、销售等重点环节实行专人管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食品质量安全进行严格控制,保证食品安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第三条 实施原料采购控制要求,确定合格供应商,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登记制度,确保所购粮、粮食制品、乳制品、食用油、肉类、肉制品、酒类、食品添加剂、调味品等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四条 保持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的内外环境整洁,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各种操作间污水排放沟无污积,对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清理、维护,对食品库房、厨房、餐厅使用的保温设施及冷藏、冷冻设施进行清洗、校验,做到专柜(库)专用。 第五条 严格食品加工操作规程,操作人员不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原(辅)料或食品进行食品加工,保证烧熟煮透,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坚持留样制度,合法、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严格落实餐(饮)具、工用具消毒、保洁措施。生熟餐(饮)具、工用具要分开使用和存放。 第六条 加强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保证从业人员经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建立培训档案,熟悉操作规程,提升职业道德修养。 第七条 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做好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帽),头发不外露,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佩戴饰物,勤洗手,专间操作戴口罩;认真执行每日班前个人卫生检查制度,严禁从业人员带病上岗。 第八条 自觉接收社会和舆论监督,主动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对监督管理部门所提出的意见及时整改。 第九条 违反上述规定,造成食品安全事故及其他食源性疾患发生立即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同时,本单位和负责人愿意认真配合监督管理部门的调查和处置工作,主动消除事故造成的影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责任承诺书一式两份,承诺单位执一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执一份。 餐饮服务提供者(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