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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面开展党建工作灯下黑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四套汇编
2020年全面开展党建工作灯下黑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四套汇编 方案一 为集中整治机关党建出现的突出问题,推动机关党建工作走在前列、做表率,根据区直机关工委《关于开展区直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区广播电视局党委集中开展整治局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视察X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开展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机关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使局机关党支部都成为团结群众的核心、教育党员的阵地、攻坚克难的堡垒。 二、治理内容 (一)切实解决局机关党建责任不落地的问题。 重点整治局党委重业务、轻党建,党建与业务“两张皮”现象;以行政办公会代替党组(党委)研究党建工作会;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不规范等问题。 (二)切实解决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的问题。 重点整治不严格落实“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以业务工作布置会代替党内议事决策,党内议事决策搞“一言堂”;议事决策、会议记录不及时不规范,推进过硬支部建设不到位等问题。 (三)切实解决党员发展和管理不到位问题。 重点整治党务工作人员党务知识匮乏、不能够准确指导机关党建工作实践,发展党员不严肃;“双联系、双报到、双服务”工作不及时,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三、具体措施 (一)召开工作部署会议。 局党委召开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党建“灯下黑”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并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动员,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引导全体党员自觉参与专项整治工作。 (二)举办党务知识培训。 针对党务干部党务知识学习不到位、对新形势下党建工作要求了解不全面、对党员发展程序等党务工作掌握不精准等问题,区委区直机关工委举办党务干部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党务干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三)深入查摆整改问题。 局机关党支部和全体机关党员要对照整治内容,采取自己找、上级点、同事帮、下级提等方式,深入查摆、深刻反思,认真查找个人和单位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对梳理出的问题,实行销号管理,做到即知即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局党委切实加强对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把局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局党委书记要亲自抓、负总责,抽调专门力量,细化工作任务,使治理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扎实推进,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坚决彻底整改。 局党委要按照区直机关工委要求,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有力的举措,全力做好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对于马上能解决的要立行立改,对于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要不等不拖,尽快见效。 (三)注重工作结合。 要将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新时代、新理念、新担当”大讨论活动、机关党组织星级评定、灯塔活力e支部评选、机关党建示范点、机关党建先锋创建等工作有机结合、统筹推进、相互促进。 关于开展机关党建“灯下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集中整治机关党建出现的突出问题,推动机关党建工作走在前列、做表率,根据区直机关工委《关于开展区直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区广播电视局党委集中开展整治局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视察X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开展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机关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使局机关党支部都成为团结群众的核心、教育党员的阵地、攻坚克难的堡垒。 二、治理内容 (一)切实解决局机关党建责任不落地的问题。 重点整治局党委重业务、轻党建,党建与业务“两张皮”现象;以行政办公会代替党组(党委)研究党建工作会;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不规范等问题。 (二)切实解决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的问题。 重点整治不严格落实“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以业务工作布置会代替党内议事决策,党内议事决策搞“一言堂”;议事决策、会议记录不及时不规范,推进过硬支部建设不到位等问题。 (三)切实解决党员发展和管理不到位问题。 重点整治党务工作人员党务知识匮乏、不能够准确指导机关党建工作实践,发展党员不严肃;“双联系、双报到、双服务”工作不及时,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三、具体措施 (一)召开工作部署会议。 局党委召开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党建“灯下黑”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并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动员,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引导全体党员自觉参与专项整治工作。 (二)举办党务知识培训。 针对党务干部党务知识学习不到位、对新形势下党建工作要求了解不全面、对党员发展程序等党务工作掌握不精准等问题,区委区直机关工委举办党务干部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党务干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三)深入查摆整改问题。 局机关党支部和全体机关党员要对照整治内容,采取自己找、上级点、同事帮、下级提等方式,深入查摆、深刻反思,认真查找个人和单位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对梳理出的问题,实行销号管理,做到即知即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局党委切实加强对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把局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局党委书记要亲自抓、负总责,抽调专门力量,细化工作任务,使治理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扎实推进,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坚决彻底整改。 局党委要按照区直机关工委要求,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有力的举措,全力做好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对于马上能解决的要立行立改,对于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要不等不拖,尽快见效。 (三)注重工作结合。 要将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新时代、新理念、新担当”大讨论活动、机关党组织星级评定、灯塔活力e支部评选、机关党建示范点、机关党建先锋创建等工作有机结合、统筹推进、相互促进。 开展党建工作灯下黑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两篇 开展党建工作灯下黑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一)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下大力气解决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强化领导干部示范引领,机关党建走在前作表率,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高标准推进机关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结合实际,制定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四川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通过开展机关党建工作“灯下黑”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全县各级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在思想认识、方法措施、落实机制上紧跟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层层传导压力,推动机关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使机关每个党支部都成为团结群众的核心、教育党员的学校、攻坚克难的堡垒。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灯下黑”问题专项治理,力争用3个月左右时间,着力解决机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着力解决党委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看齐意识观念淡薄、纪律涣散、行动迟缓;着力解决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三会一课”等基本组织生活制度不规范、不落实、不到位,党员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不主动、不自觉;着力解决机关党建在组织设置、班子建设、组织生活、党员教育管理、基础保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整改责任、强化线索处置、建立长效机制,推动管党治党真正走向严实硬。 三、方法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一)深入查摆阶段(20xx年7月底前) 结合“两个维护”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学习研讨,在深入学习、广泛讨论、全面查摆的基础上,通过开展“三对照三检查”,全面查摆机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三对照”就是,要对照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对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做到举一反三。“三检查”就是,从政治的高度,查摆党的领导弱化问题,重点检查党委党的意识强不强,领导核心作用发挥是否有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是否自觉,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是否到位等突出问题;查摆党的建设缺失问题,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重业务轻党建、党务政务“一头冷一头热”问题,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是否存在薄弱环节,党的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是否有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现象, “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查摆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重点检查单位党组领导班子是否缺乏责任担当、是否存在管党治党不力、选人用人不当、管理体制不顺、监督机制不畅,是否存在一把手管党治党责任不落实、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执行不严格,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突出问题。 同时,还要深入查摆省委巡视、市委巡察中发现和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不到位情况,特别是存在整改不及时、不彻底以及没有做到举一反三、对所属单位全覆盖等问题。要对查摆出的问题登记造册,逐级建立台账,制定党建工作“灯下黑”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与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三个清单”一并整改,形成自查报告。 (二)整改落实阶段(20xx年8月底前) 在前期深入查摆的基础上,认真剖析原因,研究解决措施,切实整改落实。根据整改台账,对照序时进度要求,倒排工期,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切实让党员、群众感到新气象、看到新变化。对发现的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突出问题,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问责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及党组织负责人,对查摆出的党员干部问题线索认真核实,区别情况,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缺失缺位问题,要坚持把思想建党、组织建党和制度治党有机结合,始终把思想政治工作摆在首位,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强化理论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推动实践工作。对发现的机关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不规范、不经常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要通过在机关基层党组织中全面推行“十个标准化”建设,指导基层党支部结合实际制定和落实年度组织生活计划安排表,推动机关的组织生活严起来、实起来、规范起来。对组织设置、班子建设、基础保障等方面存在的不规范、不达标等问题,按照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时序进度,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攻坚,推动机关党组织在各领域基层党组织中率先达标升级。 (三)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9月底前) 在持续抓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规范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贯彻落实的基础上,对专项治理工作认真总结,补缺补差,建立长效机制。对制度缺失的要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对执行制度不到位的要加强督促检查;把专项治理工作作为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作为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巩固专项治理成果。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工作机构。局党组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和督查督办工作。局党组成员、局长杨泓雨任组长,分管党务副局长许明、副局长庞杰为成员,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政工股,许明兼任办公室主任,何丽霞、任敏艳、贾妍为办公室成员。 (二)狠抓责任落实。各支部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把专项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两个维护”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深入推进全县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结合起来,制定专项治理工作的具体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把任务分解到人、把压力传导到位,实行挂图作战、集中攻坚、盘点销号,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高质高效完成。 (三)注重统筹兼顾。各支部要明确时间节点,积极主动推进,与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结合起来,与完成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以专项治理的实际成效推动各项工作全面进步,为建设平安XX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关于开展机关党建“灯下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作用,促进机关党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根据《XX县开展机关党建“灯下黑”专项整治施方案》,结合我乡实际,提出如下专项整治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市委七届四次全会、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部署,聚焦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着力解决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党内组织生活不规范、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格、保障机制不健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专项整治,使党员身份亮起来、组织生活严起来、党建工作硬起来、服务功能强起来,由“宽、松、软”走向“严、紧、硬”,抓实“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核心任务,着力构建“党建引领+”工作格局,使机关党建在全乡基层党组织中走在前、作表率。 二、整治对象 XX乡机关党支部。 三、整治内容 (一)责任落实情况。是否落实党委书记第一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分管责任、机关党支部书记直接责任;是否制定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党委是否每半年至少听取一次所辖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是否对所属党组织开展联述联评联考;是否严格机关党建工作考核问责,对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作出“好、较好、一般、差”的总体评价,实行考核结果与党组织书记年度考核和评先挂钩。 (二)政治建设情况。是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党委成员是否参加民主生活会、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和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讲党课不少于2次;是否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是否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开展“学党章、戴党徽、护党旗”活动,每年至少进行1次红色教育主题宣传活动;是否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每半年开展1次党员党性分析。 (三)思想建设情况。党委是否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是否贯彻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是否注重先进典型示范引领;是否做好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并参与社区党员教育活动;是否认真执行谈心谈话制度。 (四)组织建设情况。是否按期换届,是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务公开等基本制度,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每月召开1次,基层党组织每季度组织党员上一次党课,党组织书记每年讲党课不少于1次;是否每月15日固定为主题党日,每月开展组织活动不少于1次,做到年初有计划,活动有记录;是否建立规范化党员活动阵地;是否按机关工作人员总数的1-2%配齐配强机关专职党务工作者;是否把机关党建工作经费按机关工作人员(含离退休人员)工资总额的2%列入本部门行政经费预算,保障党建工作正常开展;是否开展“三分类三升级”活动;是否开展城乡党建结对共建;是否落实机关党务干部培训制度和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是否开展清理查找失联党员和“口袋”党员工作;发展党员是否有序规范,更加注重强调政治入党、思想入党;党员是否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党建工作痕迹留痕是否规范有效。 (五)作风建设情况。是否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市县十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和县委全面从严治党七项规定;是否深入推进“护根行动”;是否发挥党组织引领助推作用,服务中心工作,党建与业务是否存在“两张皮”现象;是否建立完善加强干部职工管理的规章制度;是否常态化认真开展“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活动,帮扶干部是否按照规定开展精准扶贫工作;是否全面执行党政正职末位表态制和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项目建设、大宗采购等规定;是否加强党员干部家风建设,把家风建设情况作为年度述职述廉重要内容。 (六)纪律建设情况。是否把纪律教育贯穿到党员日常管理、培养、任用等环节;是否自觉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纪律要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开展年度述责述廉;是否定期分析研究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是否开展党风廉洁风险迹象精细化记分管理;是否有党员违纪违法未给予相应处理的情况;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