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3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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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2021——2025年某省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总体方案和某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合编
2021——2025年某省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总体方案和某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合编 2021—2025年某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总体方案3200字文稿 2021—2025年,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步期,也是新时代XXX加快追赶超越步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期。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科学编制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十四五”规划),具有重要意义。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中发〔2018〕44号)和我省实施意见,结合以往五年规划编制工作的经验做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总书记 总书记来陕视察提出的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推动创新驱动和改革开放为动力,统筹关键领域优先发展、薄弱环节重点突破和长远发展能力建设,大力发展枢纽经济、门户经济和流动经济,夯实实体经济发展基础,着力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着力提升民生福祉,着力推动绿色发展,着力化解风险挑战,着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开启XXX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新征程,为到2035年与全国同步实现“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奠定坚实基础、迈出有决定性的一步。 二、把握原则 立足省情和全局视野相促进。跳出XXX看XXX,深刻研判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深入分析国内外经济、科技、金融等领域发展动态与趋势,学习借鉴东部发达省市转型发展先进经验,提高规划编制的指导性、引领性。 战略导向和落实落地相统筹。既要强调发展规划的宏观性、战略性,又要突出可操作性,在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创新驱动、生态环保、社会事业等领域,积极谋划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形成有力项目支撑,力求规划实施有约束、能检查、易评估。 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认真研判发展阶段性特征变化,找准制约高质量发展主要症结,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同时,要着眼追赶超越总体定位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阶段性目标,合理确定各项目标指标,实现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的有机统一。 政府治理和市场调节相协调。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关系。五年规划编制主要履行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在市场能够充分调节的竞争性领域尽量不编或少编规划。 纵向衔接与横向联动相搭配。纵向上,做好与国家规划的衔接,指导好地市规划编制,确保主题主线上下一致,形成统一规划体系;横向上,要加强工作联动,同步推动发展规划、空间规划、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完善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度。 三、总体安排 (一)发展规划。 《XXX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是全省发展战略在规划期内的阶段性部署和安排,是编制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制定有关政策和年度计划的重要依据。《纲要》由省发展改革委具体组织起草编制,具体程序: 1.编制准备阶段(2019年4月—2020年3月)。开展全省“十四五”规划前期重大问题研究,成立“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和“十四五”规划专家委员会,组织开展调研、学习培训等活动。 2.思路研究阶段(2019年8月—2020年3月)。广泛征求并听取各部门、各市(区)、社会各界意见,充分吸收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的行业发展思路,研究提出全省“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组织专家研究论证,报送省政府研究审定。 3.编制阶段(2020年3月—2020年12月)。组织开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及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形成“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报告,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政府。组建《纲要》起草工作专班,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十四五”规划的建议,起草《纲要》,形成《纲要(草案)》;同时积极与国家纲要进行衔接,经省“十四五”规划专家委员会评审后,按程序报省委、省政府研究审定,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审议讨论。 4.审批印发阶段(2021年1月—2021年4月)。《纲要》经省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作进一步修改完善,由省政府印发实施。 (二)专项规划。 专项规划是指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指导该领域发展改革以及审批、核准、备案重大项目和安排政府投资、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的重要依据。专项规划是“十四五”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省级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专项规划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具体见附件),重点专项规划在与国家相关专项规划、全省《纲要》充分衔接的基础上,由编制部门报省委或省政府印发实施;一般专项规划在与国家相关专项规划、全省《纲要》充分衔接的基础上,由编制部门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冠“经省委同意”或“经省政府同意”字样,联合印发实施;不在目录清单里的专项规划,经省发展改革委备案同意后,由编制部门印发实施(党中央、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具体程序: 1.开展研究阶段(2020年1月—2020年3月),省级各部门根据本方案,开展规划编制前期研究工作,理清基本思路。 2.编制阶段(2020年4月—2020年12月),省级有关部门编制完成专项规划初稿。 3.衔接印发阶段(2021年1月—2021年9月),完成专家论证、征求意见等工作,与国家相关专项规划、全省《纲要》进行衔接,按程序报批。重点专项规划原则上9月底前全部印发实施,一般专项规划以及经省发展改革委备案后编制的专项规划,原则上6月底前全部印发实施。 (三)市县规划。 市县规划是指市县政府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市县“十四五”规划纲要的编制,要符合全省《纲要》的总体要求,从全局出发,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突出重点、体现特色,合理确定本地区发展战略和目标。市县规划由县级以上政府组织编制、具体由发展改革部门承担,编制时间与全省《纲要》基本保持同步,具体程序: 1.2020年12月底前,各市县完成“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编制、专家论证、征求意见等工作,并与上级规划进行衔接。 2.2021年3月底左右,将“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报本级党委、政府审定后,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研究审议,由本级政府印发实施。杨凌示范区和西咸新区“十四五”规划纲要由其管委会印发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组织保障。省政府成立由省长任组长、副省长为副组长的全省“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选配知识结构好、工作能力强的业务骨干组建规划编制工作专班。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将编制规划所需经费列入部门预算,确保编制工作顺利开展。 (二)调查研究。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本地区本领域“十四五”时期重大问题研究,加强对“十三五”规划执行情况的评估,进一步理清制约瓶颈、面临的挑战与机遇,提出“十四五”时期发展目标、工作思路、重点任务,特别是要围绕补短板、促升级、增后劲、惠民生,研究推出一批重大工程和项目,夯实“十四五”发展基础。 (三)统筹衔接。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同级规划相互协调的原则,协调衔接好各类规划,确保形成统一规划体系。发展规划要发挥战略导向统领作用,空间规划要为发展规划确定的重大战略任务落地提供空间保障,专项规划要与发展规划编制同步协调。 (四)创新方式。要充分发挥规划专家委员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行业协会等智库作用,把各方研究成果作为制定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的重要参考。探索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坚持开门编规划,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提高规划编制过程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 (五)严格程序。要进一步规范编制程序,对标“时间表”和“路线图”,严格按照既定时间节点、工作流程开展前期研究、文本起草、衔接协调、征求意见、规划论证、审批发布等各环节工作,推动全省规划编制“一盘棋”,不断提高规划编制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2021-2025年某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3450字范文稿 “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是党的十九大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后制定的第一个五年规划,“十四五”时期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期。为切实做好我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根据中省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立足爬坡过坎、追赶超越,深入践行“五个扎实”要求、全面落实“五新”战略任务,认真分析国内外发展新形势新变化,加快打造现代化经济体系和“三个经济”先行县,准确科学研判未来一个时期乾县发展的基本趋势和阶段特征,科学合理提出“十四五”时期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加强规划统筹衔接,把握问题导向,突出开放创新,使“十四五”规划更加适应新时代发展新要求、符合乾县发展实际,为推动乾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目标导向。在规划编制中,一方面对标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本世纪中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阶段性发展目标,谋划好全县“十四五”期间必须完成的目标任务。另一方面,从全县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出发,明确破解难题的途径和方法,打好发展基础。 (二)坚持统筹协调。在规划编制中,进一步厘清发展规划、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之间的关系,坚持下位规划服从上位规划、下级规划服务上级规划、等位规划相互协调,全县建立形成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 (三)坚持务实管用。在规划编制中,对规划编制目录进行严格遴选,确保规划接地气、可操作。对市场机制能够充分发挥作用的领域,少编制或者不编制规划:对关系全局且存在市场失灵的领域,规划内容要明确思路方向、重点任务、空间布局;对由政府、市场、社会共同发挥作用的领域,规划内容要创新务实,聚焦发挥政府引导作用,为市场和社会发挥作用创造更大空间。 (四)坚持民主开放。提高规划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进-步完善民主参与机制,扩大规划编制过程社会参与度,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规划编制工作。广泛开展调研活动,借助互联网等现代信息平台,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研究深透,广开言路、问计于民,使规划编制过程真正成为汇聚民智、协调利益、形成共识的过程。 三、规划体系 (一)总体规划 总体规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规划,是编制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制定有关政策和年度计划的重要依据。全县“十四五”规划《纲要》由县政府组织编制,县发改局组织起草,经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并报市政府备案。 (二)专项规划 专项规划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指导该领域发展以及审批、核准该领域重大项目和安排政府投资的重要依据。专项规划由县级有关部门组织编制,送县发改局衔接备案后,由县发改局与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发布实施。 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有明确要求,需要由县政府审批的专项规划,由县级有关部门送县发改局与总体规划衔接后,报县政府批准实施。 未纳入县级重点专项规划但是需要编制的行业(部门)专项规划,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并实施,报县发改局备案。 (三)区域规划 区域规划是在总体规划的框架下,各镇(办)、社区中心和园区管委会组织编制本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规划。县总体规划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实施,送市发改委备案; 园区规划送县发改局备案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未纳入县级重点区域规划的地区,可以根据发展需要编制符合本地区发展趋势和特点的发展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报县发改局备案。 四、进度安排 为确保按期完成“十四五”规划编制任务,根据我县实际,规划编制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一)重大问题前期研究阶段(2019年12月—2020年4月) 2020年4月底前,县发改局完成“十四五”规划前期重大课题研究,总结“十三五”各行业各领域发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初步提出“十四五”时期各行业各领域发展目标、重大任务及实施举措。 (二)发展思路梳理阶段(2020年4月—2020年5月) 2020年5月底,承担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编制任务的部门和单位要形成各自“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初稿,成立县“十四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5月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研究课题和各专项规划基本思路的基础上,研究起草全县“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初稿。通过开展工作调研,组织召开各类座谈会、专家咨询会等,听取各部门、各镇(办)、社区中心、园区管委会及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6月底前形成全县“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报县委、县政府审议。 (三)拟定纲要框架阶段(2020年6月—2020年7月) 组织开展县级重点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编制工作,并做好与总体规划、市级专项规划和省级专项规划的衔接,7月底前形成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草案。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编制“十四五”规划的建议,结合乾县具体情况,开展规划纲要的研究起草工作,8月底形成纲要草案框架,召开相关会议听取意见和建议,并与市、省和国家“十四五”规划、有关专项规划及相邻县区的总体规划相衔接。 (四)纲要起草审定阶段(2020年7月—2020年10月) 形成全县“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听取各镇(办)、社区中心、园区和县级各部门,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代表意见,修订后报县委、县政府审定,提请县人大审议。 五、保障措施 “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质量要求高,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保障规划工作有序推进和顺利完成。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县政府决定成立乾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副书记、代县长闫兴斌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各分管副县长担任,成员由县政府办、金融办、政务信息中心、发改局、工信局、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人社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城管执法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扶贫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林业局、水利局、商务局、交通局、文化旅游局、卫建局、统计局、招商局、乾陵管理处、税务局、园区办、人行乾县支行、移动乾县分公司、电信乾县分公司、联通乾县分公司、各镇(办)、社区中心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主要职责是落实市“十四五”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牵头、协调、督促规划研究和编制日常工作;协调组织“十四五”规划重大课题研究;组织“十四五”重点专项规划、行业部门规划的编制及上报审批;联系专家咨询及课题评估相关事宜。 二是成立评审委员会。邀请10名左右县级主要经济部门、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参与规划编制咨询和研究,对“十四五”规划研究编制中的重大课题组织评审验收。 三是成立编制工作机构。各镇(办)、社区中心、县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及时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并确定联络员与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联络和协调,同步做好“十四五”规划编制的各项工作。 五、几点要求 一要总结经验,锐意创新。各镇(办)、社区中心、各部门要对本地、本部门“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为编制“十四五”规划提供依据。同时要创新规划理念,拓展规划视野,优化编制方法,切实增强规划的前瞻性和可行性。 二要突出重点,项目主导。突出政府在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领域履行公共职责的作用,切实增强针对性,使之成为政府审核项目、安排投资的依据,为企业决策、引导社会投资提供参考。要加强对重大工程的研究和论证,策划一批关系全局、意义深远、带动作用强的重大项目,力争更多的项目纳入中央、省上相关规划之中。 三要积极对接,有效衔接。县发改局负责县级规划的归口管理,并对县级部门、镇(办)、社区中心、园区管委会规划的编制进行指导。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须在全县“十四五”规划纲要审议批准后公布。 四要民主参与,集思广益。提高规划编制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通过开展建言献策等活动,为社会公众参与规划编制开辟畅通渠道,主动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健全规划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充分发挥规划专家委员会的作用,把各方面研究成果作为制定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的重要参考。 五要加强领导,强化保障。各镇(办)、社区中心、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强有力的领导班子,选配知识结构好、业务能力强的骨干,组建得力的规划编制队伍。编制规划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解决,保证编制工作顺利开展。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