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3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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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2021——2025年某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和某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合编
2021——2025年某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和某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合编 2021-2025年关于某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3540字 “十四五”(2021-2025年)时期,是我市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做好“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对引领XX高质量发展,提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具有重大意义。为确保圆满完成编制任务,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1、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坚持市委、市政府“2+4+2”工作总思路,按照体现战略引领、改革创新、重点突出、底线思维和可操作性的要求,注重加强规划编制技术与方法、内容与形式等方面的创新,构建市级统一规划体系,系统提出我市向“第二个一百年目标”进军起步阶段的路线图和时间表,为加快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XX夯实基础。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分工 (一)组织开展前期重大课题研究。 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充分吸收“十三五”期间市委、市政府一系列重大决策和研究成果,重点围绕“十四五”时期我市发展环境、发展战略、发展思路、发展目标、产业培育、城乡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社会事业发展、民计民生改善、发展要素保障、重点领域改革等重大问题开展前瞻性的调查和研究,形成研究报告,为规划纲要、专项规划编制提供有力支撑。此项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县(区)、园区、市有关部门共同开展。 (二)研究起草“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 在前期重大课题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我市“十四五”期间面临的发展背景和环境,分析所处的发展阶段,提出“十四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作为编制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的重要参考和依据。此项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具体负责,各县(区)、园区、市有关部门配合。 (三)编制《XX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 《规划纲要》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对象编制的规划,主要对贯彻落实国家社会主义现代化战略作出阶段性部署,阐明市委、市政府一定时期内的总体安排和工作重点,是对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部署,是组织和动员全市人民为共同目标而奋斗的宏伟蓝图和行动纲领,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的重要依据。此项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具体负责,各县(区)、园区、市有关部门配合。 (四)编制专项规划。 专项规划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规划纲要》在某一特定领域的细化安排和具体落实,是指导特定领域发展、审批或者核准重大工程项目、安排财政支出预算、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制定相关政策的依据。此项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统筹安排,市有关部门具体承担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五)编制市级空间规划。 市级空间规划是市级《规划纲要》在空间开发和总体布局方面的体现和落实。对市、县域范围内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作出总体安排和综合部署,是制定空间发展政策、开展国土空间资源保护利用修复和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蓝图,是编制相关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的依据。对具体地块用途和开发建设强度等作出的实施性安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此项工作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负责,各地、市各相关部门配合。 (六)编制县(区)规划。 围绕落实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任务的要求,各县(区)自行组织编制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相关专项规划及前期课题。市发展改革委要切实加强对各县(区)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市管园区参照县(区)做法,认真总结“十三五”,系统谋划“十四五”。 三、工作进度安排 根据国家、省“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要求和全市工作任务安排,我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主要分为以下五个阶段进行: (一)启动规划编制(2019年6-8月)。 根据国家、省“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会议要求,起草全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印发。成立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市发展改革委按照省、市工作要求,组织各地、各相关部门开展“十四五”发展基础、主要目标、路径举措及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政策、重大改革举措“三个重大”研究工作。 (二)开展前期重大课题研究(2019年7月-11月)。 7月中下旬,参照省级课题研究计划,结合XX实际情况,提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中需要研究的重点难点问题,确定前期研究课题。 8月,通过有关部门承担、公开招标或直接委托等方式开展课题研究。 9月中旬前,各课题研究单位组织力量,起草形成前期研究课题成果初稿。各地、各相关部门正式报送需纳入国家、省“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的重点内容(包括重大项目和重大事项)。 9月—11月,市各相关部门完成前期研究课题评审验收工作,并将课题成果提供市发展改革委。 (三)研究起草规划《基本思路》(2019年8月-12月)。 8月,广泛深入开展调研,起草市“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框架。9月中旬,各地、各相关部门报送本地区、本领域“十四五”发展的基本思路初稿。 9月,形成市“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初稿)。 9-12月,广泛征求各有关方面对市“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的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并报送省发展改革委。10月底前,各地、各部门报送本地区、本领域“十四五”发展的基本思路最终成稿。 (四)起草《规划纲要》(草案)和专项规划(2020年1-12月)。 1.《规划纲要》编制安排。 2019年12月,成立市“十四五”《规划纲要》起草小组。 2020年1月-3月,与市委“十四五”规划《建议》起草小组开展联合调研。起草形成市“十四五”《规划纲要》框架(初稿)。 2020年4月-6月,征求市有关部门意见,修改完善《规划纲要》框架。 2020年7月-9月,起草形成市“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初稿。7月中旬,各地、各相关部门研究提出需纳入省“十四五”《规划纲要》的重点内容。 2020年10月-2021年初,全面落实市委“十四五”规划《建议》,广泛深入征求各有关方面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加强与省发展改革委对接汇报,力争更多事关XX发展全局和长远的重点内容纳入省“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完成市“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与省“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各县区“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与市“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的衔接工作,召开专家咨询论证会。12月底前,市“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报市委、市政府审议。 2.专项规划编制安排。 2019年12月前,市有关部门根据本领域发展需要并结合前期重大课题研究情况,提出“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计划,提交市发展改革委。 2020年1月,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国家、省编制工作要求,结合XX实际,统筹安排全市专项规划编制任务。 2020年2月-9月,市有关部门根据编制任务起草规划。 2020年10月-11月,形成初稿,征求意见。 2020年12月,与市“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进行衔接修改。 各县(区)、市管园区“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进度由各县(区)政府和市管园区管委会根据需要自行安排,原则上要与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进度基本保持一致。 (五)规划审议发布(2021年1-12月)。 2021年初,市“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提交市人代会审议批准。批准后,及时做好发布宣传。 12月底前,全面完成市“十四五”专项规划的衔接报批工作。 四、组织领导和经费保障 为加强对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全市“十四五”规划编制的协调、衔接及日常工作。成立市“十四五”《 规划纲要》起草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兼任,具体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承担。同时,建立联络员制度,保障信息畅通,形成工作合力。 各县(区)、市管园区、市有关部门要把“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纳入重要的工作日程,由主要领导牵头,选配业务骨干组建“十四五”规划编制班子,并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与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联系和协调。 根据“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任务,全市前期重大研究课题、《规划纲要》及专项规划编制等费用,由市财政予以保障。各县(区)、市管园区编制规划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解决。 各县(区)、市管园区、市有关部门收到方案后,请将分管负责人和联络员名单报送市发展改革委(联系人:XXX、XXX联系电话兼传真: ,邮箱:( ))。 某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2980字文稿 XX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会议精神,高质量做好我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市有关文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一)指导思想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视察XX和XX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首要战略,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把握时代特征,强化战略思维,统一规划体系,提高规划质量,更好发挥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为着力打造XX乃至XX对接服务粤港澳大湾区的核心门户、桥头堡和前沿地带提供可靠的规划保障和科学的政策指引,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作出XX贡献。 (二)编制原则1.坚持上位要求与下位需求相衔接。 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要求,准确把握发展阶段特征,加强对未来五年甚至更长远的发展谋划,增强规划宏观性、战略性,指导性。 同时,立足全力打造XX乃至XX对接服务粤港澳大湾区的核心门户、桥头堡和前沿地带的战略定位,突出规划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保提出的目标和举措能够顺应发展趋势、引领发展方向。 2.坚持全面规划和突出重点相协调。 既要全面统筹经济社会各领域各方面,推动全县整体发展,又要适应所处发展阶段的特殊需求,突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整合资源,集中攻关。 3.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统一。 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真正明晰并严格执行工作路线图、时间表和任务书,又聚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明确破解难题的途径和方法,解决前进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在不断克服困难、解决问题中向着既定目标迈进。 4.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 既要发挥好政府部门编制规划的主导作用,又要坚持开门编制规划,充分听取和吸纳社会公众、专家学者、代表委员等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增强规划编制的科学性、民主性,提高规划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 二、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围绕建立全县“十四五”规划体系,协调组织和统筹推进县发展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专项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一))编制总体规划。 即XX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重点明确全县“十四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发展重点和政策措施。 总体规划是编制各类规划以及制定有关政策和年度计划的重要依据,其它规划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 〔县发改委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二)编制专项规划。 围绕细化和落实总体规划对特定领域提出的战略任务,在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且需要政府发挥作用的市场失灵领域编制一批县级“十四五”专项规划,作为审批核准重大项目、安排政府投资和财政支出预算的重要依据。 县发改委会同县政府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编制目录清单(待省、市编制目录清单确定后研究提出),报县政府审定后实施。 在编或已出台的规划期到“十四五”末的专项规划,可作为“十四五”专项规划的组成部分。 县政府有关部门根据需要,在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基础上编制的行业规划,报县发改委备案。 〔县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县发改委综合协调〕(三)编制国土空间规划。 县级国土空间规划以全县空间治理和空间结构优化为主要内容,细化落实县总体规划提出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要求,聚焦空间开发强度管控和主要控制线落地,并以此为载体统筹协调各类空间管控手段。 县自然资源局会同县发改委研究提出编制目录清单,报县政府审定后实施。 〔县自然资源局牵头,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相关部门配合〕 三、工作阶段和时间安排参照省和市的总体安排,县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分为前期研究、形成纲要框架、起草和征求意见、论证报批四个阶段。 (一)前期研究阶段(2019年7月至2020年2月)1.开展课题研究。 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机构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前瞻性、关键性、深层次重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集中攻关。 全局性、综合性课题采取定向委托方式,交由有关研究机构承担;应用性、对策性课题采用公开避选方式,选择有关研究机构开展课题研究。 县有关部门可结合基本思路研究和专项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另行组织开展课题研究。 (2019年7月启动,9月底提交中期成果,11月上旬前结题)2.提出重大事项。 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研究提出纳入国家、省、市“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的重点内容,由县发改委汇总,并衔接好省、市发改委。 (2019年7月底县发改委将重点内容的初步考虑报市发改委;9月底前将重点内容最终稿报省、市发改委)3.起草规划基本思路。 各乡(镇)和县政府各部门从本乡(镇)、本行业、本领域实际出发,就“十四五”时期重大目标、重大任务、重大项目和重大政策等开展调研,研究提出本乡(镇)、本行业(领域)“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2019年10月底报县发改委。 县发改委汇总并与市里衔接后,研究提出我县“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 (2020年2月底前完成)(二)形成纲要框架阶段(2020年3月至县委“十四五”规划建议出台前)1.开展建言献策。 通过在县内主流新闻媒体开设活动专栏等方式开展建言献策活动,征询社会公众意见建议。 (2020年3月至2021年全县“两会”召开前)2.研究论证重大工程项目。 围绕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县政府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一批新时代重大标志性工程和重点民生项目。 (2020年3月至8月底)3.起草县“十四五”规划纲要框架。 在规划基本思路的基础上,研究起草“十四五”规划纲要框架。 (2020年4月至9月)(三)起草和征求意见阶段(县委“十四五”规划建议出台后至2020年12月)1.起草纲要草案。 根据县委“十四五”规划建议,对纲要框架进行完善充实,形成规划纲要草案。 (2020年11月上旬前完成)2.征求社会各阶层、各界别人士意见。 广泛征求代表委员、民主党派、企业家和群众团体意见建议。 (2020年11月底前完成)3.修改完善。 充分吸纳各方面意见,并与国家和省规划纲要草案衔接后,对规划纲要进行修改完善。 (2020年12月中旬前完成)(四)论证报批阶段(2020年12月至2021年县“两会”召开)1.组织专家开展咨询论证。 召开县“十四五”规划咨询委员会会议,对规划纲要草案进行论证。 (2020年12月中旬前完成)2.报请县委、县政府研究审议全县“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2021年全县“两会”召开前)3.按照县委、县政府审议意见修改完善后,经与县发改委衔接,提请县人大审议规划纲要草案。 (2021年全县“两会”召开前)县“十四五”专项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原则上与规划纲要同步部署、同步研究、同步编制,2021年6月前全部出台。 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 由办公室抽调人员组成全县“十四五”规划纲要起草小组。 各乡(镇)、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统筹力量、形成合力,高质量完成规划编制各项工作任务。 (二)明确责任分工。 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全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协调解决规划编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重大事项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同时,具体承担县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县直有关部门是县级专项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责任主体,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细化落实县总体规划对重点领域和空间治理发展战略、重点任务、重大举措等要求,切实强化专项规划的支撑作用和国土空间规划的基础作用。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