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3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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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开展“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的实施方案(最新)
开展“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的实施方案(最新) 扶贫先扶智, 扶智先通语。 帮助学龄前儿童学会普通话, 打 牢今后学习和与外界沟通的语言基础, 是促进孩子健康成长、 阻断 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举措。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认真贯彻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 , 根据《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学前学会普通话” 行动的通知》 及自治区扶贫办、 自治区教育厅的有关要求, 结合 我市实际, 特制定本方案。 一、 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 实现 X 市具有正常学习能力的 3—6 岁学龄前儿童在接受义务教育前能够使用国家通用语言进行沟 通交流, 形成国家通用语言思维习惯。 行政村村级幼儿园老师培训 体系逐步完善, 保教质量逐步提升。 我市贫困地区逐步形成使用国 家通用语言的氛围。 二、 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 社会参与。 县区人民政府落实主体责任, 创造良好办学条件, 稳定师资队伍; 涉及县区相关部门加强工作指 导和督促, 在政策、 资金、 人才等方面给予支持, 精心组织实施。 ——坚持实事求是, 有序推进。 根据各县区办学设施、 师资 力量等本条件,合理确定工作进度。基本条件成熟的乡村先行实施, 立足实际和需要, 不搞一刀切。 ——坚持统筹资源, 节俭阳光。 统筹利用现有村镇幼儿园办学 基础, 加强资金监管, 强化资金投入使用情况、 工作开展情况等 公开公示, 做到阳光透明。 ——坚持遵循规律, 注重实效。 尊重幼儿健康成长和语言学习 客观规律, 坚持寓教于乐, 坚持循序渐进, 着力实现幼儿听懂敢 说会说普通话的目标, 防止握苗助长、 脱离实际。 三、 重点工作 (一) 精准摸清底数。 以能否使用普通话正常交流为标准, 组 织开展行动实施对象精准识别, 摸清不通国家通用语言的在园儿童 规模,建立工作台账,确保符合条件的儿童全部纳入行动实施范围。 对本行政区域内幼教老师或辅导员进行教学水平和普通话水平评估, 加强水平不达标老师或辅导员培训。 (二) 完善设施设备。 持续完善幼儿园水、 电、 网络设施, 充实和配备必要教学设备, 确保教学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 加强师资培训。 开展幼教老师集中培训或轮训, 系统 学习普通话教学基础知识、 教育理论、 教学方法等内容, 强化普 通话教学专业素养, 提升整体教学水平; 组织开展教学观摩, 让 幼教老师零距离接触优秀教学课程和教学方式。 (四) 创新教学方式。 采取快乐体验、 游戏互动等教学方式, 创造丰富的教育环境, 激发幼儿学习兴趣和主动性, 帮助其快速学 会普通话。 探索推广浸润式情景教学方法, 营造普通话语言环境。 四、 实施步骤 (一) 推广实施 1. 开展全面摸底。 各县区扶贫、 教育部门要充分发挥部门优 势,分工协作, 重点对本行政区域内 3-6 岁学龄前儿童掌握普通话 的情况(贫困家庭和非贫困家庭的儿童均要统计) , 行政村幼儿园 或幼教点情况,幼教幼教老师或辅导员情况等进行摸底,建立台账, 填报《学前儿童普通话水平调查统计表》 , 于 X 年 11 月 30 日 前以县为单位报送市扶贫办、 市教育局。 其中贫困家庭学龄前儿童 不会讲普通话情况要及时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 并与系统数 据保持一致。 2. 制定工作方案。 结合各县区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 明确 工作目标、 实施计划、 主要工作及保障措施等。 3. 确定实施机构。 推广实施阶段, 各县区在获得国家或自治 区等专项经费情况下, 原则上全部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行动参 与的专业培训或教育机构。 专业机构主要具体负责配合制定教学工 作方案开展师资培训等。 4. 开发教案教具。 积极组织专业培训或教育机构编写和设计普 通话教学方案、 课程安排、 教学方式等, 建立健全符合本县区教 学特点的普通话教学体系。 5. 开展培训和教学。 通过教学观摩、 远程培训、 集中培训等 方式,提高行政村幼儿园师资能力水平。 加强组织动员, 创新教学 方式, 确保幼儿在轻松快乐的氛围中学会普通话。 (二) 评估总结 各县区要按学期总结行动实施情况, 每学年对行动实施效果进 行评估, 及时发现问题, 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提升行动实施效果。 到 X 年, 开展全面总结评估。 五、 有关要求 (一) 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要将“学前学会普通话” 行动 纳入教育部、 国务院扶贫办、 国家语委印发的《推普脱贫攻坚行动 计划(X-X 年) 》 整体推进, 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重要 举措, 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切实抓好落实。 各县区要及时 制定实施方案, 明确工作目标、 主要工作、 部门职责及保障措施 等, 统筹各方资源, 落实政策举措, 组织好教师培训和幼儿教育。 (二) 加大投入力度。 各县区要加大投入力度, 统筹解决办 学设施、 设备等问题。 同时, 引导社会团体、 爱心企业和公民个 人参与“学前学会普通话” 行动。 (三) 强化督查考核。 将“学前学会普通话” 行动作为脱贫 攻坚成效考核重要内容, 建立健全工作台账, 对行动开展扎实有效 的县区,要给予表扬奖励, 对行动开展不力的, 要加强督促整改。 切实做好国务院扶贫办和教育部委托的第三方机构每学年专项评估 各项准备工作。 (四) 加强总结宣传。 加强政策宣传, 提高行动知晓度和影 响力,引导贫困地区家庭自觉将学龄前儿童送到幼儿园接受国家通用 语言学习, 鼓励他们从“被动学” 向“主动学” 转变。 及时总结 行动成功经验做法, 加强宣传推广, 为全市工作提供借鉴。 请各 县区每年 3 月 10 日、 8 月 10 日前分别向市扶贫办、 是教育局 提交本县开展“学前学会普通话” 行动的总结材料, 全面总结行动 实施情况, 及时发现问题, 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提升行动实施效 果。 请各县区扶贫办、 教育局分别确定“学前学会普通话” 行动分 管领导、 联络员各 1 名, 于 11 月 20 日前分别报送至市扶贫办、 教育局。未尽事宜, 请联系市扶贫办社扶科 X, 联系电话: X, 邮 箱: X。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