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3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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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企业复产复工防疫方案2
企业复产复工防疫方案2 根据X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落实管行业必须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X疫情防控指挥部〔2020〕X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返岗人员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X疫情防控指挥部〔2020〕X号)要求,结合市人大机关工作实际,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如下: 一、管理原则 1.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要求,立足本职工作,落实落细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各项措施,切实作好疫情防控工作。 2.机关各委室、车队按要求负责做好本委室、车队人员健康管理工作,有效保障工作人员身体健康。 3.目前人在湖北、工作关系在我市的人员暂不返岗。 二、具体职责分工 1.机关各委室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及时把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议题纳入人大监督工作日程,督促中央、省委、市委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各委室) 2.向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发出《关于号召全市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参与打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倡议书》,向机关全体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及其家属发出《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倡议书》,号召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和机关全体干部及家属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带头遵守疫情防控各项制度规定,带头做好疫情防控舆论引导工作,带头扎实做好科学预防疫情工作。(办公室、代表委负责,各委室、车队配合) 3.做好工作区域环境卫生清洁工作,加强日常环境消杀,对本单位办公室、会议室、电梯间、楼梯间、卫生间、走廊等重要区域严格按照消杀规范流程,每天至少消杀2次。工作区域要设置统一的垃圾收集处理设施,特别是对口罩、防护服等废弃用品必须集中收集处置。各委室负责个人办公室清洁卫生(办公室行政科负责,各委室、车队配合) 4.落实体温检测,按要求配合机关大院安保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加强本单位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对出入人员严格把控,未经允许外人不得进入。(办公室行政科负责,各委室、车队配合) 5.做好人员健康登记,按照要求填报个人信息登记表。每天及时汇总上述信息报疫情防控指挥部。各委室对本委室人员有发热等症状、疫情期间到过湖北、与湖北人或到过湖北的人员接触过的情况应当立即如实上报单位,由单位立即报告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机关党委负责收集汇总,各委室、车队配合每天如实上报) 6.加强防控知识宣传,及时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手册》等发放给本单位全体人员,做到人手一册。充分利用X人大网站、人大微信工作群、机关短信平台等宣传载体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机关防控意识。严格规范人大微信群和个人微信的信息发布,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研究室负责,各委室、车队配合) 7.严格控制精简文件、会议和检查督查考核,与疫情防控工作无关的会议原则上能不开就不开。(办公室秘书科负责,各委室、车队配合) 8.各委室根据本委工作实际安排好人员上班上岗,尽量减少社会人员流动和单位员工聚集。(办公室人事科负责,各委室、车队配合) 三、机关返岗人员应当遵守的规定 1.尽量少坐公交等公共交通到岗,选择步行、骑车或自驾上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务必全程佩戴口罩。 2.主动按照所在单位要求填报个人信息登记表(含姓名、户籍、住址、联系方式、身体健康情况、近14天是否到过湖北地区和与湖北人或到过湖北的人员接触等,每天必须如实上报。 3.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手册》等要求做好个人防护,主要包括: (1)要佩戴口罩,谈话交流时保持适度距离。 (2)要勤洗手,上班第一时间洗手;到过电梯间、食堂高危区的,回来洗手;外出回来马上洗手;要接触自己面部,特别是鼻孔与眼睛前,先洗手。 (3)用餐前先洗手,要在坐下吃饭的最后一刻才脱口罩,避免面对面就餐,避免就餐说话,避免扎堆就餐。 4.尽量减少到人群密集场所活动,不乱串岗、串门,不离开所在县(市、区)、开发区。 5.注意环境卫生和室内通风,每天清洁办公场所,保持室内外卫生,尤其要经常对手部会接触到的部位与物件,如手机、鼠标键盘、桌椅等进行酒精消毒。 6.出现乏力、发热、干咳等呼吸道感染症状,应第一时间报告本单位,并积极配合做好隔离观察和医疗救治工作。 7.积极配合本单位做好其他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四、其他事项 各委室、车队要认真落实责任,扎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做好本委室、车队相关返岗人员健康管理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对不按照上述要求落实的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问责。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