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市司法局十四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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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市司法局十四五计划

东安市司法局“十三五”工作总结及“十四五”工作计划 一、“十三五”时期工作总结 (一)工作成效及举措 一是法治宣城建设成效显著。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 立述职述德述廉述法四位一体的领导干部考核机制,将领导干部法治 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纳入政 绩考核指标体系、年终述职和市委巡察内容。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 “关键少数”,连续 6 年开展“机关集中学法月”活动,全面推广“互 联网+学法”“移动+考法”模式。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 人导向。全面落实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市政府常务会学法、 人大常委会任命领导干部考法等制度,部署“六个一”学习宣传活动, 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 第三次会议讲话精神和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等内容,扎实开展“大 学习大宣传大培训大研讨”。创新开展村(社区)配备“法治副书记” 工作。明确法治政府建设“4321”工作思路。根据机构改革部门职责 划转、法律法规立改废释等情况,及时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市级保留 1767 项(其中行政许可 211 项),各县市区平均保留权力事项 1541 项(其中行政许可 154 项),乡镇平均保留 74 项。协调推进广德、 宁国、泾县等地试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集中 执法改革。打造宣城行政法制沙龙。在全省率先提出“先组建队伍运 行,再规范机构设置”的改革推进模式,组建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 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 5 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推动 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市本级 梳理公示 120 项告知承诺材料清单。立法工作稳步开展。我市自 2015 年取得地方立法权以来,积极结合实际推进地方立法工作。十三五期 间,先后配合协助市人大制定出台 7 部、修改 1 部地方性法规,组织 制定市政府规章 5 部和修改 1 部,积极为促进城市管理、文明创建等 提供法律制度支撑。认真开展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出台前的合法性 审核工作,以及备案审查监督等其他工作。 二是主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全面动员法律服务。发动全市 16 名公 证员、32 名法律援助工作者、43 名司法鉴定人、130 名员额检察官、 183 名仲裁员、278 名员额法官、526 名律师、1288 名普法志愿者参 与“服务大局 普法先行”“法律六进巡讲”等主题活动 17500 余场 (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 50 万余份(册)。助力乡村振兴。全市 739 个村(居)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法律援助联系点、村(居) 法律顾问、农家法律书屋、法律服务微信群“四个全覆盖”。739 名 法律援助联络员、815 名“法治带头人”,5867 名“法律明白人”活 跃在全市 397 个“百姓说事点”上,说事、议事、调事,将矛盾化解 在基层,推动形成“党建+自治、法治、德治”的基层治理新模式。 规范提升行政复议应诉。行政复议参审评议、繁简分流审理机制改革 全省首推,公众评议、专家论证、质证听证等程序高效融入。法制审 核委员会机制全省首创,为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复议决定夯实科学 性、合法性基础。行政复议在服务保障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优化营 商环境方面定纷止争作用突出,行政复议年均综合纠错率达 26.5%, 其中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行政复议案件综合纠错率达 50%以上。全市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连续三年在省高院的内部通报中排名前 五。 三是法治宣传教育广接地气。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迭代升级。全市 2.4 万余名领导干部学法考法已制度化常态化开展,“阳历年开年学法、 农历年开年考法”的“机关集中学法月”与时俱进。“七五”普法期 间,我市已组织集中考法活动 12 次,参考人员超过 13 万人次,参考 率、合格率均达 100%。学法考法工作的全覆盖,全面提高领导干部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以点带面学法用法激发效应。市县 乡村四级依托“守法圆梦”“春风化雨”等六大主题活动,组织开展 以案释法微宣讲 749 场、律师“一对一”帮扶 2925 人次。实施法治 副校长标配工程。全市 287 所大中小学校实现法治副校长全覆盖。 2019 年,“百千万法治家庭培育工程”获评首届长三角基层依法治 理十大优秀案例,被司法部推荐到中国政法实务大讲堂。今年,法治 家庭培育工程又被全国普法办纳入“八五”普法规划调研课题,进行 专项调研分析。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仍需加强。法律顾问制度方面还存在参与面 窄、参与程度不深等问题,大多还局限在为政府提供法律咨询、参与 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等一些简单、传统的法律服务事项上,尚未全程 介入重大行政决策。 二是法治机构队伍建设仍需加强。机构改革后,原法制办职能并入 新组建的司法局,但我市市县两级法制办的编制均未划转至司法局, 普遍存在工作任务增加、人员编制减少的问题。在处理涉法事务及合 法性审查等工作中,市县两级司法局领导班子和业务科室缺乏法治专 业干部的情况十分突出。 三是普法工作精准度仍需提高。群众普法需求的反馈渠道不多,无 法做到精准普法。宣传推广特色工作的力度也需要进一步增强。同时, 社会力量对普法工作的参与度也亟待加强。 四是司法所队伍建设仍需加强。基层司法所提档升级三年行动发展 不平衡,少数司法所建设动作力度不大,特别是在人员力量配备和业 务工作开展上以适应新时代形势发展要求。 二、“十四五”时期重点工作安排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 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在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 化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 重大战略部署,紧紧围绕“十四五”目标任务和规划,坚持和完善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弘 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全面强化“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布局,深入 推进法治建设,用法治引领改革发展,推动民生改善和社会公正,着 力推进司法行政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 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目标任务 持续加强法治建设,推动制定并落实《法治宣城建设规划(2020 —2025 年)》,重点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年终述职等 项目落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专项 行动,探索建立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区域协同机制,积极融入长三角 一体化发展。立法质量进一步提高,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全覆盖; 行政执法监督手段进一步强化,重点行业、领域行政执法行为社会满 意度明显提高;行政复议案件认真受理,综合纠错率进一步提高,行 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比例进一步提高;持续培育法治宣传教育新品 牌;矛盾纠纷防范化解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平台建设配套体 系更加完备,服务水平有效提升。 (三)重点工作安排 一是优化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全面强化“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布 局,找准司法行政工作在服务保障经济发展中的功能定位,聚焦重点, 加强法治工作研究,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法治社会 建设协同体系和司法行政建设运行体系现代化,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体 系建设,助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二是深化法治政府建设 4321 工作思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 察和考评,不断推动重大决策有序、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行政 执法规范、各级领导干部法治素养提升,确保法治队伍“专业”“专 岗”“专职”,更好履行执法监督和法律服务职能,充分发挥法律顾 问在依法决策中的参谋助手作用。 三是完善矛盾纠纷防范化解机制建设。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警研判 机制,进一步推动诉调对接、访调对接、商调对接等多元化纠纷化解 工作机制有效实施。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推广提升“宣城调解七 法”工作品牌,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 设,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应诉重要共性问题定期协调会商机制,坚决维 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四是深入推进“三项制度”贯彻落实。将“三项制度”作为行政执 法领域需要长期坚持的一项制度指引,加强落实情况督查,形成长效 工作机制。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进一步完善案件移送 程序和标准,实现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无缝衔接。 五是大力提升普法工作针对性。瞄准优化营商环境的主攻方向,发 挥非公经济法治护航中心的作用。断创新,狠抓特色,加强地方法治 文化建设。加强法治文化品牌培育。创新普法载体形式,推动公共法 律服务产品成为群众触手可及、实时回应的惠民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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