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教育系统党风廉洁建设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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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教育系统党风廉洁建设工作计划

‎  【导语】在管理学中,计划具有两重含义,其一是计划工作,是指根据对组织外部环境与内部条件的分析,提出在未来一定时期内要达到的组织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方案途径。其二是计划形式,是指用文字和指标等形式所表述的组织以及组织内不同部门和不同成员,在未来一定时期内关于行动方向、内容和方式安排的管理事件。下面是XX为您整理的《2019教育系统党风廉洁建设工作计划》,仅供大家查阅。‎ ‎  【篇一】‎ ‎  一、指导思想201x年我局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x大和十x届x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重点围绕学校内部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部门、岗位和环节的权力运作过程,建立完善与之相适应的反腐倡廉制度,通过发挥制度的强制力和规范性、约束性作用,实现学校决策、运行管理、监督制约行为的科学化、规范化、高效化,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和不正当行为的发生,为教育改革发展顺利进行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  二、工作要点 ‎  (一)加强教育,筑牢反腐倡廉思想基础1.拟于2月下旬召开本年度全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认真贯彻中纪委、教育部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签定党风廉正建设责任书,结合实际部署201x年纪检监察工作任务。2.将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分解落实到各单位、各部门,并拟于四月上旬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构建和谐校园为主题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活动。3.结合实际情况,有计划地安排两次以上反腐倡廉内容的学习研究会或专题学习,传达会议精神,研讨落实方案。4.上半年计划举办由学校主要负责人主讲一次廉政党课为内容的“廉政建设大讲堂”活动。5.继续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的活动,协同有关部门以橱窗陈列、网站宣传等形式,着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校园廉政文化氛围。6.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教育。以招生、工程招标、职称评定、物品采购、财务和人事管理等重点岗位的干部为重点,组织领导干部经常开展反腐倡廉典型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等活动,加强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洁自律工作,努力促进领导干部作风的进一步转变。7.积极拓展廉政文化宣传的阵营,整合宣传教育资源。通过网站、广播台、校报、学报、宣传展板等方式,多形式、多渠道、多手段、多层次地开展宣传活动,形成立体交*的舆论宣传强势,宣传党的纪检监察工作思路,营造校园廉政文化的浓厚氛围。8.请纪委、检察领导、专家解读最新的法律、法规、制度,并对近期的典型案例进行剖析,运用身边看得见、摸得着的正面典型进行宣传引导。‎ ‎  (二)建立健全防腐倡廉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制度的规范和保障作用1.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和区纪委有关文件为指导,全面加强制度建设。2.总结区纪委对我局党政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督查工作,在巩固成绩的同时,对应督查工作的4方面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查摆不足,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整章建制,建立健全防腐倡廉制度体系。3.继续抓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等各项廉洁自律规定的落实,抓好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勤政廉政情况的监督,严格执行述职述廉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4.本着“科学、管用”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对领导干部实行任职谈话、廉洁自律谈话、诫勉谈话和信访谈话等各项廉政制度。5.依据重点部门、教学单位、其他单位等部门职责的不同性质和特点,分别与各单位负责人签署具有较强针对性的责任状,履行好“一岗双责”,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终,结合党风廉政责任制考评工作,要对各单位负责人责任状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努力做到“年初有部署,平时有检查,年终有考评,责任要追究,奖惩要分明”‎ ‎,推进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度融合,保障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落实。6.加强对新修订、新补充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7.会同组织、人事等部门,建立健全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干部任免工作监督,对选人用人失察、失误实施责任追究;建立并实行典型案件“一案两报告”制度,深入剖析案件,注重从制度和政策层面查找问题,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  (三)强化监督,完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1.寒假期间区教育监察室将继续开展校领导干部与基层群众的谈心活动,通过更深入地了解情况,沟通感情,改进工作,努力构建和谐校园。谈话主要内容是:了解基层群众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存在的困难;了解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2.积极巩固反商业贿赂取得的成果基础上,继续关注图书、教材、基建等与外界经济往来较多的部门,做到既能集中时间开展专项治理,又能从大局和长远出发常抓不懈,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相结合,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相统一,与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相适应,建立健全长效机制。3.对分管人财物等重点部门和容易滋生腐败行为的薄弱环节加强监督检查。继续大宗物资采购、基建项目设备招投标、干部考核、职称评定、招生、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工作进行监督。切实加大监督力度,发挥职能作用,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 ‎  4.继续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坚决制止不合理的收费和明令禁止的收费项目,开展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 ‎  5.继续强化以纪检监察机关牵头的党政监督,以行风监督员牵头的民主监督,以政策宣传牵头的舆论监督以及以信访案件牵头的群众监督的四位一体的监督网络体系。‎ ‎  6.依落实特邀监察员参与学校纪检监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权利。定期听取特邀监察员收集的教职工意见和建议,反馈给相应单位,并协助解决。‎ ‎  7.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党和政府各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  8.探索进行效能监察的有效途径,按照工作安排对执行和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并形成相关规章制度,确保政令畅通。‎ ‎  【篇二】‎ ‎  一、落实“两个责任”,强化“一岗双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  党风廉政建设关系到全县教育的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必须使每一位教育行政干部自觉肩负起“一岗双责”的使命,以踏石留印的劲头持之以恒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  1.坚持把主体责任扛稳抓牢。与时俱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建设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一要有可行的方案。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表,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及每位班子成员的职责,通过制订切实可行、符合实际的方案,将主体责任分解到位、落实到人。二要有扎实的举措。签订逐层次、差别化、可量化、全覆盖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三要有具体的行动。基层单位除不折不扣、保质保量地完成县局统一的规定动作外,还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瞄准薄弱环节,盯住关键时段,抓住重点人群。‎ ‎  2.坚持把监督责任做深做实。把深化“三转”作为一项长期任务,突出主业主责,严格执纪问责,充分发挥基层单位监督委员会的作用。贯彻配强班子,提升素质的要求,解决“不想监督、不会监督、不敢监督”的问题,主动作为,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将监督责任压紧压实。基层单位要主动接受监督委员会的监督,将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全程向监督委员会公开并报备,畅通监督渠道。‎ ‎  3.坚持把“一岗双责”落到实处。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切实管好自己分管的每个部门和每位下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特别是“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在责任考核上动真格,在责任追究上出实招,年终将对照考核细则算好绩效账。‎ ‎  二、践行“两项法规”,强化刚性约束,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  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  4.学深悟透,入脑入心。结合实际,通过召开支部会议、召开教职工大会、开展知识竞赛、举办辅导讲座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地学习“两项法规”,与学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结合起来,并通过校园网站、校刊、宣传栏、座谈会等多种载体和形式宣传交流学习心得。‎ ‎  5.学以致用,推动工作。党员干部要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带头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性,真正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确保把党章党规党纪落实到位。‎ ‎  6.强化监督,严肃问责。一是明确监督的内容。以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生活六大纪律为监督重点,同时对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情况以及县局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的推进情况等方面加强监督。二是改进监督的方式。进一步加大对招生考试、干部人事、师德师风、学校收费、工程建设等领域违法违纪问题的追究问责力度,推动各单位、各科室严格依法办事、依规履职。三是加大监督的力度。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对“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行为严肃查处,确保政令畅通。‎ ‎  【篇三】‎ ‎  一、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  1.认真学习领会、全面准确把握党的十八大精神。要通过学习,深刻认识反****斗争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忧患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深刻认识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目标要求和丰富内涵,全面把握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纪律建设的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深刻认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准确把握惩治和预防的关系,既在坚决惩治****上有新突破,又在有效预防****上有新进展;深刻认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标准,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  2.各单位要及时调整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和责任分工,坚持工作推进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跟进到哪里。教育局与各单位及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  3.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学校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教育教学、安全工作、基建工程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  4.认真落实教育局党政“一把手”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实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和中小学校长述职述廉制度、民主评议制度。‎ ‎  5.教育局党组分别于每年5月、11月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汇报会、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会,听取班子成员按分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汇报。‎ ‎  二、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  1.全面推进权力制衡机制。根据《县教育系统权力制衡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简明、可行、有效的权力制衡工作实施细则,按照行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本单位财务、基建工程、物资采购、人事、资产、资源等六方面内容的基本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明确各项内容的分管领导、承办科室和工作流程。单笔金额在3000元至5000元的大额资金支付,需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形成会议纪要,在报销时附上会议纪要再按规定程序报销。单笔金额超过5000元以上的大额资金支付,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报教育局审批同意后,按规定程序报销。‎ ‎  2.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按照《县教育局深化“软环境建设优化年”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县廉政风险预警制度》,围绕“权、钱、人、物”等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进一步查找岗位风险、确定风险等级、建立防控措施。重点抓好廉政风险预警工作,做到“没有问题早防范,有了问题早发现,一般问题早纠正,严重问题早查处”,有效防控廉政风险。‎ ‎  3.深入贯彻《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建立警示教育机制。教育局每年对股级以上干部开展一次警示教育。‎ ‎  4.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建立自律机制。‎ ‎  5.完善勤俭节约机制。认真落实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加强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公务考察的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  6.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推进防治商业贿赂机制。‎ ‎  7.建立教育系统内部审计轮审机制。按照《县教育系统内部审计轮审制度》,对部分中小学、幼儿园、局直属单位进行内部审计,重点加强对政府助学资金、中小学食堂的审计,充分发挥教育内部审计的监督、评价和服务功能。对兼职审计员进行一次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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