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栏和扶手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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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栏和扶手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

护栏和扶手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 1234 建设单位 房(户)号 幢 单元 室 施工单位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 验收规范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JGJ/T 304-2013 序号 验收项目 验收内容 验收结论及记录 1 12.5.1 材质、规格、造型、尺寸及安装位置符合设计要求 2 12.5.2 根据GB50096-2011住宅设计规范要求:六层及六层以下的栏杆不应低于1.05m;七层及七层以上的栏杆不应低于1.10m;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3 12.5.3 木扶手与弯头的结头,应紧密牢固。 4 12.5.4 护栏玻璃安装不应松动;玻璃厚度、玻璃安全性能、安装位置、安装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行业标准。 5 12.5.5 扶手与垂直杆连接应牢固,紧固件不得外露。 6 12.5.6 木质扶手表面应光滑平直、色泽一致,无裂缝损坏现象, 7 12.5.7 扶手安装应牢固、垂直,排列应均匀、整齐;楼梯扶手应与楼梯坡度一致。 8 12.5.8 不锈钢护栏立杆与扶手接口应吻合,表面光洁,割角接缝应严密,外型美观;扶手转角应园顺、光滑、不变形。 9 12.5.9 金属护栏、扶手的焊缝应饱满、光滑、无结疤、焊瘤和毛刺。 10 12.5.10 玻璃栏板应与边框吻合、平行;接缝应严密,表面应平顺、洁净、美观。玻璃边缘应磨边、倒棱、倒角,不得有锋利边角。 11 12.5.11 护栏和扶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相关规定。 综合验收结论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物业或其他单位 验收人员: 验收人员: 验收人员: 验收人员: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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